終於一個月又過去,而我卻一直未能寫出這一篇文章。現在你能看到它,真要感謝經常延誤的上海航班。忙,有時是一個藉口,然而在短短三個星期內同時要去印度、泰國和上海公幹,實在令人疲累;加上最近研究的神經心理學 (Neuropsychology),讓我目眩神迷,腦袋充滿了大腦裏每一條高低坑紋的拉丁學名,什麼海馬迴 (Hippocampus)、杏仁核 (Amygdala) 等,差點以為身在火星學著火星語。最要命的是世界杯到了八強、同事又借了套《24》(一套講反恐的劇集) 給我,實在連睡覺都沒時間,別說寫網誌!
說起神經心理學,如果你也想感受一下它的魅力,千萬別錯過薩克斯醫生 (Sacks, 1985) 的《錯把太太當帽子的人》。而在薩克斯的眾多故事裏,有一個患了 Korsakoff's Syndrome (或譯「高沙可夫症候群」) 的病人,故且叫 G,讓我深陷於一些問題而幾乎不能自拔。
且說 G 是一個熱情樂天、有趣而善良、年近五十的男人。他能鉅細無遺地述說自己在十七歲時在海軍服役,參與二戰的日子。然而,他的故事就停在戰爭完結的時候。他患有 Korsakoff's Syndrome,一種由酗酒而導致缺乏維他命的失憶症。他無法將短暫的記憶搬進長期記憶 (用電腦來比喻,便是有 RAM 但沒有硬碟),他只記得剛剛那三分鐘裏發生的事,但其他的智力、溝通能力、體格卻一概健全。舉個例,他能高速解開高中的代數題,但如果太多步驟,他便會忘了之前的步驟,甚至忘了自己在做什麼;他從不記得自己為什麼身處療養院,亦沒法想信昨天的日記是他自己寫的。然而,你可能倘未能掌握到這病的恐怖之處:他尚生活在二十歲的意識裏,想像著自己的未來;當薩克斯讓他在鏡裏看到自己蒼老的臉容時,他差點嚇得瘋了 (如果你看過《害匙 (Skeleton Key)》,你便會明白那種恐怖);當然,他很快又忘了這經歷。他的世界,已經粉碎成為一堆零星的意識片斷而無法整合成一連串的意識。他亦不知道 (抑或「記得」?) 自己的問題。他的情況令人覺得詭異、悲哀、不寒而慄。薩克斯不自禁地說出了一個我想問的問題:他還有靈魂嗎?
這一切,只不過是 G 腦裏的一個小部分受損而已 (學名叫 Diencephalon,包括 Thalamus 與 Mammilary Bodies; Pinel, 2005)。不知道這是不是一個哲學題目,但看完 G 的病例之後,我想,其實所謂意識只是我們的記憶,所謂前世便是對前世的記憶,所謂死後的靈魂也就是死後意識不會消散。試想想,如果你到了永生的天國或涅槃境地,卻不再記得生前的一切,那還是不是你?如何和先人團聚?那還有什麼意思?然而,若果硬體 (腦部) 的損害便能停止記憶的增長與意識的延續,那叫人如何想信肉身死後有靈魂或輪迴?
當我再研究下去時,卻發現大部分失憶症患者都仍能不自覺地學習 (Implicit Learning);舉例說,昨天玩過的填字遊戲,今天雖然不記得,但再玩便會更快完成 (Priming Effect)。由此證明每天的經驗依然會被儲存,只是未能提取 (Retrieval Failure)。好像執筆忘字,想了半天想不到,但可能到了明天便會忽然想起,可見那記憶一直都存在。很多人「聲稱」自己在催眠下憶起很多忘了的事情 (「聲稱」,因為未能證明被憶起的事情真的有發生);這也是一般研究前世的方法之一。若說最科學,則莫過於 Penfield (1955/1967) 的電激實驗。他發現在腦科手術中,若大腦皮質受到輕微的電流刺激,那局部麻醉的病人聲稱能重新看到、聽到、或嗅到早已被遺忘的經歷。他於是寫了一篇著名的論文:意識的永久記錄 (The Permanent Record of the Stream of Consciousness)。是否因此有瀕死經驗 (Near-Death Experience) 的人都能回顧自己的一生呢?G 會否在死時串連起自己失憶後經驗與意識的碎片呢?
公幹時我和我老板閒聊,他也是個看很多有關靈性的書的人,他說可能我們的靈魂正在另一個空間。這不禁令我想,莫非真正的記憶並不儲在腦裏,而腦袋只是一部存取記憶、接觸靈魂的渠道?倉海君也曾提過有人嚐試用科學的方法去證明意識的存在,不知結果如何?
事實上,「遺忘」有它的生存價值。別說我們要將痛苦的經驗忘掉,便是日常瑣事也要忘掉。你能想像由出生到今天,每朝早餐吃了什麼都不斷被記著的生活嗎?別人一問,你要從成千上萬筆記錄裏尋找答案,不是太痛苦嗎?電腦的資料也要定時備份 (Archive) 並刪除 (Purge) 呢。至於大部分生物,本來都是沒有意識的,只會不自覺地學習 (Implicit Learning):有食物便走近、有危險便跑開。只有高等的生物,好像人,才會多了有意識地學習 (Explicit Learning),並慢慢進化出「自我」這觀念。Schacter (1999) 認為「意識」有它生存的價值與進化的意義:它讓我們能從一個情況學回來的東西應用到另一個截然不同的情況。話雖如此,我還是想相信我們的意識是來自神的一口氣呢!
Reference:
Penfield, W. (1955). The permanent record of the stream of consciousness. Proceedings of the 14th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f Psychologists. Acta Psychologica, 11, 46-69. (Reprinted in T. K. Landauer, Readings in physiological psychology. New York: McGraw-Hill, 1967.)
Pinel, J. J. (2005). Biopsychology. Allyn & Bacon. Retrieved from http://search.barnesandnoble.com/booksearch/isbnInquiry.asp?isbn=0205426514
Sacks, O. (1970/1985).孫秀惠譯,1996.The man who mistook his wife for a hat and other clinical tales、《錯把太太當帽子的人》.New York: Summit Books、台北:天下文化出版社。Retrieved from http://search.barnesandnoble.com/booksearch/isbnInquiry.asp?isbn=0684853949
Schacter, D. L. (1999). The seven sins of memory: Insights from psychology and cognitive neuroscience. American Psychologist, 54(3), pp. 182-203.
8 則留言:
看了你的blog一段時間, 雖然你不是常常update, 但把這個blog subscribe了在我google reader,所以每當你有新文章我都可以看到. 你是個心理學家嗎? 我很喜歡有關心理學的東西, 很喜歡看你的文章/研究.
忽然想起一個故事,主人翁一族人有數百歲命. 原來這族人都有失憶. 無論喜怒哀樂也不過風過竹林,一點都不箵心上. 每天都如嬰兒出生,新的開始. 當主人翁失憶被醫好後, 受不了記憶的折磨, 一夜間滿頭百髮, 心裏充滿煩惱地死去. 既然記不得又伺苦強求呢!
曲非兄,百歲螻蟻,又豈如一刻哀樂人生?
Mad Dog,我還未算是心理學家。然而你竟 Subscribe 了我的網誌,實在令小弟受寵若驚!不過自從我的友人都開始懶於寫網誌,我也開始 Subscribe 他們了 :)
狂人兄您問倒我了,無色無相,無嗔無痴,果不如哀樂人生?
夜雨敲窗難寢﹐噫!好像有些在DSM IV 見過?套戲也好像看了。令我想到這套戲: http://en.wikipedia.org/wiki/Memento 和新出的‘鬼域’。對於那人﹐我感到:假如唱片跳線﹐徘徊曲子開端﹐仍是那曲子嗎?曾經見電視有一青年﹐約二十餘﹐十七逢車禍﹐洗掉所有記憶如新嬰。由學語始﹐數年﹐成宣傳教會和醉酒駕車之工具。是其人乎?另一人乎?就似format harddisk再寫。死後天堂容一人?二人?
百歲黯然與光輝一剎﹐想起在 gulliver's travel 內的struldbruggs. http://lee.jaffebros.com/gulliver/bk3/chap3-10.html :At Ninety they lose their Teeth and Hair...... by this Defect they are deprived of the only entertainment where of they might otherwise be capable. 畢竟快劍恩仇﹐還是情絲萬鏤﹐也是個人選擇。人真的是高等嗎?我的自我是復製他人﹐模仿父母﹐學你們﹐故在此塗鴉。學習是不段錯誤所殘之精髓乎。
Man who Mistook his Wife for a Hat的下集 An Anthropologist On Mars,也是同樣精采.看Sacks的病例,真叫人懷疑甚麼才是正常的腦袋.我們自以為正常,可能只不過是「大多數的瘋狂」.
《24》:真是套一邊看一邊罵,一邊罵又要一集接一集看的爛劇!
曲非兄、道士兄:
看到你們的留言,忽然心中一份暖意。你們也許沒留意,你們的語調與用字,如出一轍,竟能把我從每天的繁囂中帶回很多很多年前的青葱歲月!
森林之人:
竟能遇上另一位看過 Sacks 的朋友,實在高興。瘋者非瘋、殘而不廢,每個人,無論病情,都有著高貴的靈魂,彷彿便是他的主旨吧。
很難說《24》好不好,不竟它讓你我都花了廿四小時去看 :) 我想,如果拍成十二會緊湊點,沒那麼「沒戲找戲來做」的感覺 :)
狂人字
你的这篇文章在下面的地址有: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2798308/
准确的说,我是从Douban上面衔接到你的Blog上面来的,虽然是很久之前写的,但我的确昨天才有幸看到,很有共鸣的文章。而且没想到非常喜欢看你的Blog,看来是要订阅了!
~还是有个疑问:阁下貌似天主教徒,但如果你也相信来世的话,会不会有负罪感,觉得自己犯了罪?虽然看你宗教类的文章看得很起劲,但自己也有些疑惑了。By the way,自己是基督徒。我常常会觉得很难在信仰和实际的生活中有所平衡,甚至如果信耶稣,似乎和中国传统的文化有所阻隔,比如:易经,民间传说之类。^*^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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