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30

Divine Comedy (神曲)

友人倉海君近年用筆名「馮睎乾」在《蘋果日報》寫專欄,有這樣的一句:「英文以外,我學的第一種外語是意大利文,因為想看《神曲》……」(《我的九十年代》,1/5/2016)。後來他邀請我也一起寫,我於是用《神曲》的一段在《蘋果日報》發表了《七百年前的 MBA》(15/5/2016)

說起《神曲》,很多人有無從入手之感,就連和我熟稔的一位意大利銀行家,都說沒有讀過。然而,在歐美,《神曲》卻是一流大學裏的專修課程,不少學者會窮一生的精力去研究。究竟它有什麼魅力呢?

《神曲》(Divine Comedy) 分三部分:《地獄》、《煉獄》和《天堂》,是詩人但丁 (Dante Alighieri) 在流亡其間用了十二年時間寫成的。在他生前,《地獄》和《煉獄》已經被廣為傳頌,但他一寫完《天堂》,還未修改,便逝世了,最後要靠他的兒子在他家裏找回原稿才能出版。後世不少譯者都要花上幾倍的時間與精力,才能把原著註釋好,可謂嘔心瀝血。原因在於《神曲》並不是一本簡單的地獄遊記,也不是一本文學詩集,而是中世紀的百科全書。要完全讀懂《神曲》,必須對古希臘神話、羅馬帝國歷史、聖經、教會歷史、聖人傳記、當時意大利的政治形勢、亞里士多德的哲學、多瑪斯.阿奎那的《神學大全》、奧古斯丁的《上帝之城》、托勒密的天文學、以及生物學、醫學、地理等等有一定的認識才成。

此外,《神曲》是一本史詩,就像白居易《長恨歌》一樣,全書用「三韻體」(terza rima) 寫成,即一、三句押韻、二四六句押韻、五七九句押韻等,如此類推。堆疊起來,便形成一個個的三角形,代表神的三位一體。但丁還嫌不夠難,在不同地方設計了不同的結構。例如三部曲都是三十三篇,加上序曲,剛好一百篇。三部曲都在差不多相同的地方遇上相類似的人;而每一部的最後一個字,剛好是「星」(stelle)。詩中又隱藏了「離合詩」(Acrostic),即每句第一個字母拼起來是另一個字。但丁又不同意多瑪斯.阿奎那的看法,認為詩體也可以用來討論神學哲學,於是攪盡腦汁地在詩中論述「外邦義人能否得救」、「受造天使為什麼會背叛」、「嬰兒能否升天堂」等問題。但丁認為,討論這些嚴肅題目,不一定要用學術界用的拉丁文,於是用了不少意大利俗語和方言,甚至創造新字。這就像我們今天用粵語與潮語寫一首超長的打油詩來討論宋明理學。總之,對學者來說,《神曲》就像一本謎語書:你越解得多謎題,就代表你越博學。因此七百年來的學者們可謂前仆後繼地去分析與破解這本巨著。我相信我國可能只有《紅樓夢》與所衍生出來的「紅學」能媲美。

要開始讀《神曲》,首先要對但丁作為一個十三世紀的佛羅倫斯人有一定的瞭解。今天,意大利可能會讓你聯想到皮鞋、意大利粉、足球等等,又或負債纍纍的「歐豬五國」。然而,在中世紀,意大利人並不叫意大利人,而是神聖羅馬帝國的子民,也是「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天主教會的總部。簡單來說,全歐洲的法律、權力、信仰等,都是來自意大利。這個身份,就等於過去幾千年身為亞洲領導民族的中國人一樣,可謂天朝大國、龍的傳人的歐洲版。到了十三世紀,羅馬一直衰落,連殘存的東羅馬帝國都在 1204 年被西歐十字軍洗劫了,羅馬在歐洲可謂名存實亡。此外,法國的勢力越來越大,法王腓力四世甚至在 1303 年派兵到羅馬把教皇博義八世 (或波尼法爵八世;Boniface VIII) 打死,並另立教皇克雷芒五世 (Clement V) 於法國的亞維農 (Avignon),教會亦因此進入了黑暗時期 (Avignon Papacy;亞維儂之囚)

但丁作為天朝大國的後代,對此當然痛心疾首。他於是追溯到羅馬帝國的祖先:埃涅阿斯 (Aeneid)。大家都可能熟識希臘詩人荷馬 (Homer) 在《伊里亞德》(Iliad) 與《奧德賽》(或《奥德修斯》;Odyssey) 裏紀錄的「木馬屠城記」。大家都會從希臘人的角度覺得希臘軍的統領奥德修斯足智多謀,想到用「木馬」把士兵混入特洛伊城 (Troy),把特洛伊人打敗,並在歸途上屢次化險為夷,平安回到希臘的老家,是位英雄。然而,如果你從特洛伊盟軍領袖埃涅阿斯的角度,奥德修斯絕對是陰險狡詐,而且荒淫凶殘。大家未必知道的是,埃涅阿斯在戰敗後帶同舊部來到意大利拉丁平原,把當地的聯軍打敗,成為羅馬帝國的祖先。

後來羅馬詩人維吉爾 (Virgil) 用拉丁文寫下了《埃涅阿斯紀》(Aeneid),加上奧維德 (Ovid) 的《變形記》(Metamorphoses),成為羅馬帝國起源傳說的藍本,意義等同把黃帝大戰蚩尤與立國紀錄下來的《史記》與《山海經》。他們不叫奥德修斯的希臘名字,而叫他的拉丁名字:尤利西斯 (Ulysses)。因此,大家熟識的英雄奥德修斯,在改名成尤利西斯後,會被但丁打落了地獄底層。那正因為但丁是羅馬帝國的後裔,亦以此為榮,因而仇視算計自己祖宗的尤利西斯。加上他模仿了《埃涅阿斯紀》的史詩形式寫《神曲》,因此選了維吉爾作書中重要的人物,是他在《地獄》和《煉獄》裏的嚮導。

回到那被打死的教皇博義八世。他發表了一道訓諭,叫「至一至聖」(Unam Sanctum),要求地上所有政權都服從教皇,國君都應該由他任命。好像當時西西里王國的弗雷德里希三世 (Frederick III of Sicily) 得人民擁戴登基稱王,博義八世不許,竟把弗雷德里希三世逐出教會 (Excommunicate),甚至對整個西西里王國發出禁令 (Interdict),不許舉行教會儀式。也是因為他的干預,惹來法國的不滿,因此失去了法國的財務支持,結果要創立「禧年」(Jubilee),叫人到羅馬朝聖,從而增加收入 (也因而發展出史上第一次的人潮管制)

當時的佛羅倫斯本是羅馬帝國的自治城市,市內分為教皇支持的蓋爾非派 (Guelph) 和皇帝支持的齊伯林派 (Ghibelline)。結果在 1289 年,蓋爾非派把齊伯林派打敗,並把他們的首領驅逐出城。屬於蓋爾非派的但丁親身參與了戰爭,因此在戰後攀上了佛羅倫斯市的市長職位 (City Prior)。怎料六年後,因為不滿博義八世的訓諭,蓋爾非派又內部分裂成黑蓋爾非派和白蓋爾非派,黑蓋爾非派繼續支持教皇,但白蓋爾非派則反對。這次但丁不再支持教皇,加入了白蓋爾非派,結果被誣衊成貪贓枉法的官員,判了火刑。但丁於是逃出佛羅倫斯,終身流亡,至死都無法回到家鄉。一直到了百多年後,麥第奇家族 (Medici) 統治佛羅倫斯,並以無比財力開啟了文藝復興時期,佛羅倫斯才再重拾光輝。現在你便不難明白,為什麼造成佛羅倫斯派系鬥爭的,包括博義八世,統統都被打落地獄最底那幾層。

好了,當你對以上神話與歷史有一定的瞭解,你便可以開始讀《神曲》。你會發現,《地獄》和《煉獄》還好,到了《天堂》便是讀者的地獄,也許也是譯者的地獄。因為《天堂》牽涉到神學,這就不是三言兩語可以搞定的了。

無論你讀的是中譯本還是英譯本,註釋都會是原著的好幾倍長度。為免跳來跳去完全喪失原詩的韻味,我建議你一口氣讀一節,一般是二、三十句,盡量記,才翻去註釋研究。不少朋友都有個問題:假設不懂意大利文,只懂中文或英文,亦不是學貫東西,應該讀那本譯著最好?

由於英文與意大利文都是拉丁語系,英譯會比中譯好一點,那些人名地名亦不會因為不同的譯法而產生混淆。英譯來說,自十八世紀開始,比較流行的便已經有過百部 (參看《維基》)。綜合讀者們與個人意見,Mark Musa (1967-2002) 與 Allen Mandelbaum (1980-1984) 的散文體《神曲》是最易讀的,讓讀者對故事有基本的認識。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 (1867) 作為美國第一位譯者,其詩體譯作有著經典的地位,經常被引用,但由於用的是兩世紀前的英語,因此不易理解;再加上當時有關但丁的研究未算多,註釋便不會很全面。

詩體譯本來說,Charles H. Sisson (1981) 應該算易讀的,但我會推介詩人 John Ciardi (1954-1970),因為他最忠於原著,音韻鏗鏘,甚至不時模仿三韻體。然而,我最欣賞,亦是讓我真正明白《神曲》精華的,是 Robert Hollander 與 Jean Hollander (2000-2007) 兩夫婦的鉅著。Robert Hollander 是普林斯頓大學的教授,教了但丁四十年;Jean Hollander 是他妻子,也是著名詩人,在哥倫比亞大學與普林斯頓大學教授文學與寫作廿多年。丈夫持著深厚的學術根底,加上妻子的文字功力,造就了七百年《神曲》翻譯史上的巔峰。他們老是讓我想起錢鍾書與剛去世的楊絳先生。如果神創造了但丁作為祂的抄寫員 (Scribe),那 Hollander 伉儷肯定是祂為了把《神曲》現代化而天造地設一對。他們的註釋,是以嚴謹的學術規格寫成的,絕對是旁徵博引,還要加上教學四十年裏堂上與學生砥礪的結晶,保證你讀完之後不會錯過原著任何一個值得品味的細節。有興趣的讀者可到「普林斯頓但丁專案」(PDP) 觀賞他們的成果。不過,我覺得最好還是用 Kindle 讀電子書,可以方便地在原文與註釋間跳來跳去。

至於中譯,下表是我所知的版本:

譯者 年份 文體 根據
王維克 1939 散文 意原文
朱維基 1964、84 詩體 英譯
田德望 2000 散文 意原文
黃文捷 2000 詩體 意原文
黃國彬 2003 三韻體 意原文
張曙光 2005 詩體 英譯

據說文革時去世的天才吳興華所譯的《神曲》是神品,但早已失傳。在以上的版本裏,我只有王維克、朱維基與田德望的版本。作為詩人,朱維基的版本最流暢,但註釋有不少錯漏,像 Longfellow 一樣,最適合用來引用。王維克的註釋較優,但可能因為年代久遠,不少名字中譯並未標準化,故此理解上會有困難。田德望教授的版本是最好的,註釋字數達原文的五倍!他在七十五歲的高齡,用了十五年從意大利原文翻譯,功力深厚,可惜年事已大,完成原文的翻譯後,只能註釋到《天堂》的首六章。因此,我同意網民這樣的提議

「拿著朱版的譯文查閱田版關於《地獄》和《煉獄》的註解以及王版的《天堂》的註解,順便再欣賞朱版的美妙插圖。」

參考:

附文:

我曾經想過用三韻體模仿《神曲》的尋道旅程,始於儒家心學,終於佛家悟境。以王守仁、善財童子、維摩詰來代替維吉爾、貝緹麗彩 (Beatrice di Folco Portinari) 與 聖伯納德 (St. Bernard of Clairvaux) 作嚮導,再加上《山海經》的怪獸、中印的歷史人物與哲學家等等,希望二次創作出中國版的《神曲》。結果,我很快便明白這有多不自量力,無魄力繼續下去。以下是當時寫的序曲。留待將來也許會有高人可以完成這項壯舉吧。

《二次創作之地獄.第一曲》

瞬間年已屆不惑
正見邪說卻難分
衣食無憂手加額

無奈心中滿貪嗔
倦極昏沈墮迷霧
霧裏紫微是明燈

思量躊躇聞獸嚎
抬頭細看心暗驚
鴸猙蠪姪在攔路

傲慢凶殘不厭精
不讓迷者再知返
回頭竟聞急步聲

傳習師喝別往還
福至心靈問究竟
陽明先生言至簡

人生至此心不明
不經黃泉業不清
何以龍場悟心性

今我知行業已精
奈何以儒為優勝
未將般若作緯經

伴君走過黃泉徑
自有大聖來接應
盼君早日見光明

2016-05-28

Pen (不二情書)

電影一直扮演了把文學介紹給大眾的重要角色。最近上演的《馬克白》、《分歧者》、《殘穢》等,都是文學作品改編。以前看完電影,不期然會想讀讀原著,特別是想搞清楚電影交代得太含糊的情節。後來,當知道有暢銷小說將會被改編成電影,便會趕快讀一讀原著,好像將要上映的《列車上的女孩》,便值得先讀讀。因為文字留下的想像空間大,加上沒有篇幅限制,一般比電影精彩很多。像電影版的《格雷的五十道陰影》,便讓不少讀者大失所望,甚至被金酸莓獎選為全年最爛電影。又如《殘穢》是本推理小說,藉著故事探討佛家「虛妄」這個概念。作者小野不由美讀佛學出身,因此對怪談有頗有趣的哲學反思。然而,一旦被包裝成恐怖片,便變成一套沈悶的電影。

比較有趣的是《北京遇上西雅圖之不二情書》,電影中的兩位主角因為上世紀一本叫《查令十字路84號》的書,而像書中人那樣變成了素未謀面的筆友。在今天短訊與電郵如此普遍的年代,這簡直匪夷所思。電影數次把《查》說成一本只有多情少女才讀的情信集。沒讀過原著的,不期然會以為書中人雖然遠隔重洋,但仍互相愛慕,開始透過一封又一封的情信傾訴心曲,最後卻無法相愛的故事。

這並不是《查》的故事。《查》的確是一本書信集,但內容卻是紐約一位女編劇海倫.漢芙 (Helene Hanff) 與法蘭克.鐸爾 (Frank Doel) 以及他的同事和家人的書信。首先,海倫並不是一個多情少女,而是一個又煙又酒,口裏潑辣風趣,內心卻慷慨重情的獨立女子。法蘭克也不是一個又帥又富又痴情的漢子,而是已經結婚兩次,有兩個女兒,卻連一輛車都差點買不起的古董書商買辦。海倫寫信給法蘭克,主要是要訂書;而法蘭克則主要是要告訴海倫有什麼新貨上架。那為什麼此書會如此有名呢?

那是因為他們維持了二十年的友情。海倫在戰後的 1949 年開始寫信給法蘭克任職的「馬可與柯恩書店」訂書,因為她覺得到郵局寄信比到書局近!那時法蘭克已經是年屆四十的兩女之父,並在古董書交易商之間深受敬重。海倫卻從來不賣帳,謔稱他「大懶蟲」(Sloth),說他找一本書都要找兩年。然而,有天海倫從友人口中得知英國政府仍正在配給食物、英國人都在捱餓時,她卻開始慷慨地把雞蛋、火腿等食物托運給書店的員工,令整個書店的員工以及法蘭克的家人都感激不已。儘管法蘭克一直不許其他人寫信給「他的海倫」,書店員工、法蘭克的太太、鄰居等都禁不住背著法蘭克寫信給她道謝。

之後她與他們一直互相問候送禮,並一起經歷老員工過身,小孩子長大成家等變化。其間書店的員工曾多番邀請海倫到英國旅遊,好讓他們好好報答她,她亦想過到英國看英女皇加冕,最後卻因為把錢都花在「為自己的四隻蛀牙加冕」上,而不夠錢去。結果海倫到法蘭克六十歲離世時亦從未與他見過面。

由此觀之,《查》結集的不是情書,也不是什麼「愛書人的聖經」:它是一位幽默豪爽的女子與大西洋對岸的一班老朋友維持了二十年的真摯友情的紀錄。一如既往,電影再好看,書總是更好看。因為讀書就像友誼:花的時間越久,味道越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