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7

The Grand Design (神的存在)

有人說,霍金 (Stephen Hawking) 已用「M 理論」(M-Theory) 證明了世界並沒有上帝。這種說法說明了大眾對「上帝」與「M 理論」的不瞭解,也辜負了霍金努力解釋的「模型先決唯實論」(Model-Dependent Realism)。

在霍金教授的新書《The Grand Design》裏,霍金並沒有說宇宙的出現不需要上帝,他要說的,是宇宙根本沒有出現的一點,也沒有創造出能讓人類生存的環境的必然性。他認為不需要上帝的,是宇宙的演進。因此,書裏並沒有報章指的「大爆炸是物理學規律不可避免的結果」的意味。

話說回來,霍金的確是衝著所謂「神的存在」這個古老的問題而來的。不過他挑戰的不是宗教上的神,而是哲學裏的神,亦即嚐試用理性推展出來的神。科學家與哲學家是不會跟你討論耶穌是人還是神的問題,抑或穆罕默德有沒有真的碰上天使吉卜立勒,他們關心的,是宇宙背後有沒有一個總設計師。

霍金的書一開始便從科學史入手,由古希臘旳哲學家談起,一直到廿一世紀量子物理學的發展,但他迴避了有關神是否存在的討論。其實早於柏拉圖 (Plato) 的時候,便有「神依照天上的藍圖創造世界」的說法,由於世界只是天國的複製品、是次貨,因此充滿缺憾。這個想法被早期教會的聖奧古斯丁 (St. Augustine of Hippo) 用來構建《上帝之城》(City of God) 的藍圖,成為早期基督徒對來世的冀望。

柏拉圖的學生亞里斯多德 (Aristotle) 則較接近一個物理學家。他認為凡事的發生,有果必有因,物轉星移,起始時必定有推它們一把的力量,所謂「不動之動者」(Unmoved Mover),又名「第一因」(First Cause)。以後,這個世界便依著科學定律運作下去。這個想法則被中世紀的聖多瑪斯.阿奎那 (St. Thomas Aquinas) 在《神學大全》(Summa Theologica) 裏化成「五路論證」的頭三路,一般稱為「宇宙論証」(Cosmological Argument)

亞里斯多德亦認為,大自然裏存在著一套定律讓萬物跟隨著運作。這套定律的存在,指向了背後的總設計師的存在。這便成為了後來聖多瑪斯的第五路論証,名為「設計論証」。總工程師既然建造了一條前進的軌道,則祂一定也訂下了終點站,因此此論証亦名為「目的論証」(Teleological Argument)。不少哲學家神學家以此作為道德生活的基礎。他們認為過道德的生活就是走在神預訂的正確軌道上,最後才能到達神預設的目的地或人類本性的體現。

聖多瑪斯的第四路論証有點像聖安森 (St. Anselm) 的所謂「本體論証」(Ontological Argument),主要是從人類直觀裏先天存在的「真善美」觀念,體認出神的存在。舉例,若你看見桌上的鉛筆不是平行排列,你或會覺得「亂」而忍不住把它們排齊。這個傾向是沒有任何生物上的必要性的。不少藝術品出現黃金比例,原理也是一樣。哲學家與神學家便歸因於一位完美的神的存在。

這三大類論証,天主教會沿用到今天,亦是人類理性討論裏對「神」的定義。直至現代哲學,笛卡兒 (Descartes) 仍用「本體論証」來肯定神的存在。萊布尼茲 (Leibniz) 則認為笛卡兒只證明了完美的神是可能的,而他自己則論証了神不單可能,也必然真實存在。史賓諾莎 (Spinoza) 進一步認為一切都是神的體現,一切都是完美,因此只要這個世界在存在著,神就存在著,成為「分體論証」(Mereological Ontological Argument)。這種說法被指為泛神論 (Pantheism),甚至無神論:因為如黑格爾 (Hegel) 所言,當你將一個論証推到盡頭,便會與相反的結論無分別;在這裏,如果你推到萬物都是「神」,那「神」這個字便沒有意義,可有可無。

不過,自從洛克 (Locke) 寫下《人類理解論》後,英美出現了貝克萊 (Berkeley)休謨 (Hume) 等經驗主義者,將這些「本體論証」全部推翻。洛克認為,神的存在,只可以靠倒推到「第一因」來論証。貝克萊則認為「存在就是被感知」,換言之,當你閉上雙眼,你便不能再肯定太陽是否像剛才一樣繼續存在;因此,要這個世界穩定地存在,必須有一雙長期張開並俯瞰一切的眼睛,那便是神。休謨則更徹底。他連「因果關係」都懷疑,認為那只是我們一廂情願地把先後發生的事件連在一起的概念。舉例,每次閃電之後都會接著打雷,人類便會以為閃電「引起」打雷,實際上卻是放電作用同時產生電光與雷聲,但由於時間的差距才產生「因果」的錯覺。走到這一步,幾乎再沒可能論証神的存在,甚至連人類知識都變得沒可能。休謨坦言,「神」是個無用的概念。不過,休謨還是認為,也許沒有一位創世的源頭,但也許真有一位設計師在大自然背後。換言之,在「宇宙論証」與「本體論証」完全破產後,也許「設計論証」還能被理性接受,但也只是「也許」而已。

康德 (Kant) 受到休謨啟發,為現代哲學作了一個結論。他認為「知識」只是我們直觀地組合感觀經驗的後果,好像「因果關係」便是其中一個讓我們組織知識的工具。我們的感知由於先天地受「時空」這個概念限制,無法想像出不用「時空」去組織知識的方法,因此才出現了手上的知識。試想像如果你是四度空間的生物,在一個沒有過去與未來的宇宙,時間並不直線向前,那你又怎會有「因果關係」這概念呢?因此,知識只是我們用來套在經驗上的工具,並沒有必然的真實性。言下之意,「神」也是人類意志 (Will) 的產物,用來解釋一些感觀經驗。舉例,你一方面可以認為地球是繞著太陽轉,但另一方面也可以想像太陽繞著地球轉。誰繞著誰轉,是相對的;「地心說」與「日心說」,只是一些「模型」(Model)。

因此,康德的哲學可以化成兩句說話:為知識劃界限,為信仰留空間(原句大概是:All our knowledge falls within the bounds of possible experience... I have therefore found it necessary to deny knowledge in order to make room for faith;這裏只是意譯。)

如果要論証神的不存在,到此已然完成,不用等到霍金。霍金的《The Grand Design》,其實承接了康德的思想,嚐試解釋我們其實可以用不同的「模型」去看同一個世界。只要這些「模型」不單能準確描述現在,更能準確預測未來,那便是「真實」。所以沒有所謂一套真實的「宇宙定律」。他在此推翻了「科學決定論」(Scientific Determinism)。什麼「大爆炸是物理學規律不可避免的結果」,便是「科學決定論」的論調。

在《The Grand Design》裏,霍金先推翻「宇宙論証」。在霍金的幾本書裏,都用到一個比喻:如果宇宙的空間是二度的平面,那它就像氣球的表面一樣在膨脹,並沒有邊界,所以不能問空間以外是什麼。而如果將整個時空比喻成地球表面,則時間就像由南極走到北極,而在每一個緯度上的橫切面積就如宇宙空間的大小一樣,開始時膨脹,後來則收縮。問宇宙與時間的起始之前有什麼,就等於間一直向南走,到南極後再向南走有什麼一樣。霍金想說的其實是,宇宙無始無終,因此「宇宙論証」被徹底推翻

霍金的真正挑戰,是推翻「設計論証」。科學越昌明,對大自然瞭解得越多,人類便越驚訝於宇宙定律的神奇。因此牛頓雖不信耶穌是神 (Arianism),但信神的存在;愛因斯坦亦相信史賓諾莎的神,即神以宇宙彰顯自己。連最激進的休謨,都未能完全推翻「設計論証」。在此,霍金先指出「M 理論」是一套好有機會以量子物理學的「模型」,同時整合電磁場、強力與弱力場 (原子內的引力)、以及重力場 (物質間的萬有引力),成為一套能組合一切對宇宙觀察而來的數據的工具。你可能會以為,如是者我們便能算出下一刻宇宙萬物的變化了!問題是,這套理論的基礎是量子物理學,而量子物理學裏有著名的「測不準原理」(Uncertainty Principle),因此,不止這個宇宙,連這個宇宙背後的定律,都沒有「必然性」,真的純粹是神擲骰子的結果!

霍金舉了個例子:教宗可以是任何國藉的人。根據量子物理學的思維方式,抽中中國人做教宗的機會率最高,因此教宗最有可能是中國人。只要你不去查現在教宗是什麼人,那教宗永遠都最有可能是中國人。一旦你去查,教宗便變成了德國人。教宗成了德國人後,便不可能是中國人,無論機率有多大。這便是我們的宇宙。宇宙可以以任何定律與常數開展,形成任何形式的宇宙,亦可以以任何「模型」去描述與解釋。我們身處的宇宙並不是唯一一個,亦不是最高機率的一個,因此可能還有其他的宇宙,我們並不知道。連在這個宇宙裏,出現了智慧生物這件事實,都是「碰巧」出現。不過,當我們去研究和測量這個宇宙時,就出現了「M 理論」裏的定律與常數,就好像發現教宗是德國人一樣。也許在其他宇宙裏,亦出現了完全不同形式的智慧,用想像不到的理論,描述著他們的宇宙。

我並不打算在這裏解釋《The Grand Design》,因為作為科普讀物,《The Grand Design》無疑已是非常的成功,很難想像能有再簡單的方法介紹當代的理論物理學,更別說如霍金一般地充滿幽默感。霍金的天才便在這裏。若要瞭解詳情,最好還是看《The Grand Design》。我想到的是,康德在九泉之下一定好高興,因為霍金正正解釋了為什麼人類知識有界限、為什麼知識只是人類直觀地套在現實的工具。霍金亦相信自己已差不多看見知識的盡頭。其次是,宗教人士並無必要作那麼大的反應。人生的目的與意義,並不一定要建基在客觀理性上的神的存在。縱然沒有理性的原因要向著一個目的邁進,我們還有很多其他的原因,例如人性與感情上的需要,指導著我們的生活。好像父母愛護子女,便不需要有神的存在作前題。我未至於像斯多葛派或康德那樣提倡為道德而道德,但我相信休謨所講的人性:因此為了感覺良好,我們還是好好生活罷

2010-12-06

Theology (神學)

多謝朋友們的問候。雖然這裏一直沒有更新,但我一直安好;亦正如朋友留言所指,已於八月時取得博士資格。有興趣的朋友,可在這裏點擊下載我論文答辯時用的演示,題目是《虛擬協作決策時的社會惰化效應》(Social Loafing in Virtual Collaborative Decision-Making),簡單地為過去五年的工作做了個總結。

這之後,我為了一遂自己的心願,報讀了聖神修院神哲學院 (Holy Spirit Seminary College of Theology and Philosophy) 的哲學課程,為將來讀神學碩士 (不叫 Master,叫 STL,即 Licentiate of Sacred Theology) 輔路,最終希望能任教修院。其實,我一直在大專院校教授世界宗教,卻沒有一個相關的學歷,這也是我來這裏的原因之一。

自少便很好奇,神父的訓練究竟包含了什麼內容呢?這裏面當然有聖經原文的研究,連帶希伯來文、希臘文與拉丁文的基礎;其餘的,就是有關基督與三位一體的理論、末世論、倫理學等哲學性的討論,以及教會歷史、靈修、禮儀、聖事、傳教等實務性的訓練。碩士課程探討的,包括了後梵二的神學、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的融合、以及與其他宗教的對話。也有一些好像聖母學、歷史裏的耶穌、解放神學等等比較富爭議性與現代的題目。

綜括來說,神學院的訓練包含三大類課目:啟示性的聖經研究、神職工作的培訓與理性的哲學思辨。

讀了半個學年,坦白說,上課時學到的不多,始終修院神師的教學方法太教條、步伐亦太慢。讓我學懂最多的,反而是兩位較新的外來講師。但跟隨著課程的指引,我自己在幾個月內自修了一大堆的哲學鉅著,由希臘的哲學到近代歐陸與英美的哲學,由聖多瑪斯 (St. Thomas Aquinas) 《神學大全》裏的認知論 (Epistemology) 與倫理學 (Ethics),到康德 (Immanuel Kant) 的超驗主義與胡塞爾 (Edmund Husserl) 的現象學 (Phenomenology) 等等。基本上,修院裏教的,是由中世紀傳承下來的「士林哲學」(Scholastic Philosophy)。

所謂「士林哲學」,就是將亞里士多德 (Aristotles) 與聖多瑪斯的形而上學,套用在聖經與教會的教義上,作為對教義的理性解釋。若果中間出現了無法用哲學解決的問題,當然仍以聖經與教義為準。因此修院裏人人都知道:「哲學是神學的婢女」(Philosophy is the Handmaid of Theology;原句來自 Peter Damian 的 Philosophia Ancilla Theologiae,後來因為聖多瑪斯的引用而著名)。

也許我信心不夠強、恩寵不夠多,越讀越覺得士林哲學有點難以接愛,以至整個信仰的根基都有點動搖。果然是「你們若不變成如同小孩一樣,你們決不能進天國。」(瑪 18:3)。如果撇除了信仰,單從哲學來說,我則完全被大衛.休謨 (David Hume) 俘虜了。

也許因為很多英美學派的哲學家,包括休謨 (David Hume)、約翰·密爾 (John Stuart Mill)、史賓莎 (Herbert Spencer)、赫胥黎 (Thomas Henry Huxley)、羅素 (Bertrand Russell)、維特根斯坦 (Ludwig Wittgenstein),以及歐陸的康德 (Immanuel Kant)、齊克果 (Kierkegaard)、弗洛伊德 (Sigmund Freud)、馬克思 (Karl Marx) 等等都是金牛座,因此我的想法特別與他們接近。哈,你會說,引用星座的說法,不是迷信嗎?正是。星相學絕對是沒有經驗基礎的學說,箇中完全沒有可證明的因果關係;不過,同樣地,宗教神學、甚至科學裏的很多理論,都沒有堅實的經驗證據。因此,這批創造了經驗主義、批判主義、唯物主義等等的金牛座,大都認為教會的教條主義是不可取的,形而上學與星相學一樣是人們主觀意志旳產物。這麼一說,其實讀哲學本身都是多餘。如康德所言,我們都只不過在嚐試把一些一廂情願的想法套用到感官經驗上,讓生活中的經驗變得容易整理罷了。

追溯本源,這批哲學家其實很多都是受休謨啟發,甚至現代心理學也是源於休謨的《人性論》,經過威廉.詹姆士 (William James) 而被發揚光大。不少人因而認定休謨以及經驗主義者都是無神論者。不過我不同意。過去這幾個星期,我從休謨的經驗主義裏,自己重新發展出一套新的、適合自己的神學。這個之後再談。在讀完了幾千頁的哲學史與原著後,我亦開始明白到為什麼要有哲學。在今天科學昌明的世代,不少人認為宗教與哲學是過時以及無用的東西。我身邊就幾乎沒有同道。然而,哲學的真正價值,在於為我們的生命找出意義

今天我們可以知道宇宙如何從大爆炸中爆出來,父母如何透過基因將特徵傳給下一代,光波如何透過視網膜裏一層又一層的神經細胞傳到腦裏構成圖像與記憶。然而,在這些知識的背後,究竟這個世界的誕生以及人類匆匆的一生有沒有目的?如果有,那是什麼目的?如何生活才能達到這些目的?如果沒有目的或任何意義,那我們為什麼不自殺?為什麼要結婚與生育?為什麼某些光頻的組合會比另一些賞心悅目?為什麼某些音頻會觸動感情、另一些卻只是噪音?如何分辨對錯?哲學家們便為了解答這些有關「真、善、美」的問題,窮一生的精力,寫下了無數極富創意論點,在「知識」與「智慧」之間的鴻溝上,搖搖晃晃地搭建著不同的獨木橋。

經過這幾個月,我開始覺得,也許修院的教育未必適合我,但現在是時候將儲蓄多年的「知識」,想辦法轉化為「智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