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0

Protestantism (新教溯源)

在漢語區,「基督徒」一般是指「新教徒」(Protestant),並不包括天主教與東正教徒,可見新教的影響力。

不過,我發現不少新教徒 (甚至包括傳道人) 對自己的教會其實並不特別認識。因此我斗膽在這裏介紹一下。若有錯漏,歡迎指正。

新教來自宗教改革 (Reformation),不少人都知道是馬丁.路德 (Martin Luther) 發起的。一直以來,由伯多祿/彼得 (Peter) 一代一代傳下來的天主教會,都擁有赦罪的權力,那是因為耶穌的一句說話:

「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將是已經被捆綁了的;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將是被釋放了的。」(Mt 16:19;既然談新教,就用和合本的翻譯)

不過,到了中世紀,有主教開始濫用這個權力,售賣贖罪券 (Indulgence) 斂財,用來資助十字軍東征、聖彼得大教堂的興建等等項目。馬丁.路德對這種做法以及整個教會很不滿,在 1517 年痛陳了 95 條論綱,反對贖罪券的有效性,結果被當時由「神聖羅馬帝國」(即今天的德國) 各公國諸侯組成的國會逐出教會,史稱「沃木斯會議」(Diet of Worms, 1521)。不過,並不是所有諸侯都同意,其中六位諸侯以及十四個自由城市便為馬丁.路德提供庇護,並在第二次「斯拜爾會議」(Diet of Speyer, 1529) 上一起簽署抗議書。自始,新教便被稱為「抗議者」(Protestant)

得到不少支持的馬丁.路德,在德國建立了路德會,並提出了著名的「因信稱義(Justification by Faith),即:人並不能靠自己的努力 (補贖) 來得到罪的赦免與救恩,而只能透過對神的信心 (Sola Fide) 以及神的恩典 (Sola Gratia),才能稱義得救。所以路德會的思想又叫「信義宗」。這個是在各大宗教裏都特受歡迎的「他力」概念,建基在保祿/保羅 (Paul) 的神學之上: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Eph 2:8-9)

在這個前提下,教會是多餘的,教徒應該透過基督 (Sola Christus) 直接與神建立關係,並不需要教會做中介人;應該直接從聖經裏得到神的意旨 (Sola Scriptura),而不需要透過教會的教導。既然得救只與神有關,所有榮耀都應該歸於神 (Soli Deo Gloria),不應該歸於任何人或人的組織,包括聖母及聖人、教宗、教會等等。上文旳「唯獨信心」與「唯獨恩典」有救恩,加上這裏的「唯獨基督」、「唯獨聖經」與「唯獨神配有榮耀」並稱為「五個唯獨(Five Solae),是識別新教的標記。

在簽署抗議書的同一年,有位馬丁.路德的支持者叫慈運理 (Ulrich Zwingli),專誠由瑞士來到德國瑪爾堡 (Marburg) 和馬丁.路德搞宗教改革的聯盟,但卻因為慈運理不同意耶穌真實臨在於聖餐之中,而與馬丁.路德分道揚鑣。慈運理是激進派,主張政教合一與武裝革命。他對奧地利的天主教城邦實施食物禁運,引發第二次卡珀爾戰爭 (Second War of Kappel)。他親自領導蘇黎世的新教軍隊迎戰奧地利的天主教軍隊,結果在 1531 年的戰爭中死去,留下了瑞士的新教會。

在 1526 年時,慈運理的瑞士蘇黎世教會中,有位信徒叫格列伯 (Conrad Grebel),他應另一位信徒布老若克 (George Blaurock) 的要求重新為他浸洗。這是因為當時教徒都是在嬰兒時期受洗的,入教並不算是自己自主的選擇,所以布老若克認為有必要重新宣示自己的信仰。據說這就是重浸派 (Anabaptist) 運動的起源 (這是其中一個版本,也是比較流行的說法)。重浸派不單止要信徒重新進行入教儀式,也要求信徒如早期基督徒一樣過共產的生活,並變得越來越激進,延續了慈運理的武裝革命。他們逐漸從慈運理的教會中脫離,並影響了之後不少新教教派。

就在慈運理去世後的 1533 年,在法國的法蘭西公學院裏出現了要求天主教會改革的演說,演說者為支持改革派的考第爾 (Nicolas Cop) 校長,他有位學生,叫約翰.加爾文 (John Calvin)。那天之後,他們兩人先後逃到了瑞士的新教會。約翰.加爾文接著發表了《基督教要義》(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除了支持馬丁.路德的「因信稱義」,更進一步提出著名的「救贖預定論(Predestination),即:全知全能的神早如創世時就揀選了誰會得救、誰會滅亡 (Rev 13:8);帶罪的凡人無論做什麼都改變不了這個結果: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Rev 20:15, 21:27)

「因信稱義」與「救贖預定論」雖然聽起來有點奇怪,好像把人的自由意志都抹殺了。但這卻是協調「全能又聖善的創造神」與「軟弱又邪惡的被造人」的邏輯結果,也就是所有神學家都要解決的「神義論」(Theodicy) 問題。聖奧斯定 (Saint Augustine of Hippo) 早於公元 400 年時便已提出了「救贖預定論」的概念,並經常引此經文為證:

「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麼?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Rom 9:21-23)

聖奧斯定提出恩典是「不可抗拒的」,以致他被稱為「恩寵博士」。聖奧斯定當時亦被東方教會批評為異端。承繼了聖奧斯定的精神,約翰.加爾文的「神恩獨作論」(Monergism) 當時吸引了大批信徒到瑞士,形成了歸正宗 (Continental Reformed Church)。雖然約翰.加爾文也吸收了不少馬丁.路德的神學理論,但卻因為聖餐的問題,而不被馬丁.路德認可。

就在約翰.加爾文「著草」(逃難) 的那年 (1533 年),英國國王亨利八世 (King Henry VIII) 因為要休妻再娶,與教廷反目,於是自己成立了聖公會 (Church of England 或稱 Anglican Church,後者涵蓋其他在英國有關連的教會),以自己為首領,把反對的人都殺掉,估計連同政敵,他共殺了七萬二千多人。由於這個純粹是家庭問題,不是神學問題,所以聖公會雖然吸收了一些路德與加爾文的理論,但是與天主教會的分別是很少的。

至此,新教早期的三大神學家以及四大門派,即路德慈運理加爾文,以及路德會歸正宗重浸派聖公會都出場了。剩下來的日子就是他們之間的分裂與合併。今天的新教教派,或多或少可以把源頭溯回這三家四派之間。而四大派的發展則分別對應在德國、瑞士、荷蘭以及英國。

先說瑞士歸正宗,約翰.加爾文有位從法國來追隨他的學生,叫泰奧多爾.貝扎 (Theodore Beza),在加爾文之後繼續領導瑞士的教會。貝扎又有一位來自荷蘭的學生,叫雅各布斯.阿民念 (Jacobus Arminius)。當阿民念回到荷蘭後,成了當地教會的牧師,並於 1603 年成為萊頓大學的教授。就在那時,他公開反對加爾文的「救贖預定論」。他認為人是有自由意志的,在「有限範圍中不受限」,可以拒絕恩典,這就是阿民念主義 (Arminianism),也可以叫合力論 (Synergism)

「你們這硬著頸項…的人哪,時常抗拒聖靈!」(Acts 7:51)

約翰.加爾文的另一位學生約翰.諾克斯 (John Knox) 則去了蘇格蘭推動宗教改革,於 1560 年建立了長老會 (Presbyterian)

至於英國 (當時指英格蘭、愛爾蘭和威爾斯),在亨利八世死後,他女兒伊麗莎白一世女皇成為了國教聖公會的最高領袖。當時除聖公會外有兩種新教徒,一種認為聖公會的宗教改革未夠徹底,仍然太像天主教,因此要繼續改革,他們叫清教徒 (Puritans);另一種認為聖公會無論如何改革,它仍然是一個政教合一的組織,因此主張完全脫離,他們叫英國分離主義者 (English Dissenters)。伊麗莎白一世雖然比父親寬容,但仍迫害所有反對國教的新教派,當然也不會放過清教徒成立的公理會 (Congregational Church) 與分離主義者成立的浸信會 (Baptist Church)

公理會是羅伯特.勃朗 (Robert Browne) 於 1592 年創立的,旨在讓教徒自治,民主地選舉執事、聘任牧師等等。這種說法當然會被「事頭婆」(英女皇) 迫害。結果勃朗被處死,不少公理會教徒逃到荷蘭,更有些乘搭著名的五月花號移民到美國,撒下了美國清教徒的種子。浸信會則是分離主義者約翰.史密斯 (John Smyth) 於 1609 年成立的。他離開英國到荷蘭學習了重浸派的思想,在那裏成立了浸信會,再把這教會帶回英國。

順帶一提,聖公會、路德會等教會,由於和天主教較接近,因此採用了主教制 (Episcopal Polity)。所以在英國,聖公會亦叫主教會 (Episcopal Church)。約翰.加爾文則是讓信徒選出牧師長老到一層一層的議會裏治理教會,即所謂長老制 (Presbyterian Polity),所以在蘇格蘭的歸正宗才叫長老會。勃朗成立的,則是完全民主的公理制 (Congregational Polity),所以叫公理會。浸信會則三種制度的分會都有,但主要是公理制。

於 1650 年時,正值英國內戰,出現了一位對英國國教不滿的年輕人喬治.福克斯 (George Fox)。據說他因為直接聽到神的說話而渾身顫抖,他主張平等自由,堅決反戰,支持廢奴,反對祭師階級,認為耶穌會透過神啟親自來指引信徒。他的教會先被國教迫害,逃到美國後又被清教徒迫害,最終聚居在費城。他們有個名字,叫「貴格會(Quakers),意即顫抖者。一個世紀以後,信徒亨利.西默爾 (Henry Seymour) 創辦了三高者必食的「桂格麥片」(Quaker Oatmeal)

到了 1738 年,聖公會裏的約翰.衛斯理 (John Wesley) 有感聖公會主要服務上流社會,對低下階層的民生問題不夠關心,亦缺乏針對他們進行的傳教工作,決心以基督的精神服務這些民眾,因此創立了循道宗衛理會 (Methodist Wesleyans)。循道會並不同意加爾文的「救贖預定論」,認為服務與善功是有價值的,也就等於支持阿民念主義。到了 1878 年,循道會的信徒卜維廉 (William Booth) 決心向罪惡、貧窮與疾病宣戰,成立了人所共知的救世軍 (Salvation Army)。約翰.衛斯理亦提出了聖潔運動 (Holiness Movement),追求屬靈經驗,結果有人開始在聚會中說「方言」(Gift of Tongues),演變成後來的五旬節運動 (Pentecostal Movement)靈恩派 (Charismatic Movement)

「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又有舌頭如火燄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Acts 2:1-4)

到了 1795 年,威爾斯人愛德華.威廉斯 (Edward Williams) 受了循道宗的影響,矢志向海外傳教,於是與同鄉的浸信會牧師約翰.萊蘭茲 (John Ryland) 合作,吸收了加爾文主義,以公理會的運作模式,成立了倫敦傳道會 (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簡稱倫敦會),開始到南非與亞洲等地佈道。香港的英華書院就是倫敦會傳教士成立的。

在歐洲大陸那邊,重浸派衍生了門諾派 (Mennonite),創辦人為德國天主教神父門諾.西蒙斯 (Menno Simons)。他於 1536 年脫離天主教會,加入瑞士的重浸派,但他反對重浸派激進的抗爭方式,提倡溫和地改革。

同樣提倡溫和改革的重浸支派還有奧地利雅各布.胡特爾 (Jacob Hutter) 所創立的胡特爾派 (Hutterites)。胡特爾在 1536 年被判火刑,他的信徒輾轉逃到加拿大,在那裏繼續發展。

在 1693 年的時候,門諾派的其中一位領袖雅各.阿曼 (Jacob Amman),反對教會對叛教的信徒採取寬容的態度,因此成立了保守的門諾派,即後來的阿米什人 (Amish),今天主要活躍在美國東岸的賓夕法尼亞州。由於他們拒絕現代化,不用汽車與電力等設備,現在仍是騎馬車出入,因此很容易辨認。


馬丁.路德的路德會,也就是大家熟悉的信義會

信義會在 1670 年時,出現了新教裏的神秘主義流派,叫虔敬主義 (Pietism),創辦人為施本爾 (Philipp Jacob Spener)。施本爾把歸正宗理論引入信義會,重視個人修行、團契聚會與查經。虔敬主義影響了後來和拿破崙打仗的普魯士王腓特烈.威廉三世 (Friedrich Wilhelm III)。腓特烈.威廉三世是歸正宗教徒,卻娶了位信義宗的皇后,結果無法一起參與聖餐。他於是下旨把兩個教派合一,成為普魯士聯合會 (Prussian Union of Churches),其基礎就是虔敬主義。英國約翰.衛斯理的聖潔運動,也是受了虔敬主義影響。可以說,世界宗教的共通語言,就是「不立文字、與神契合」的神秘主義。

到了 1799 年,信義會開始派傳教士到海外傳教,這個組織用德國萊茵河為名,中文萊茵的諧音就是禮賢會 (Rhenish Missionary Society)。此外,在瑞典的信義會於 1884 年在美國成立了播道會 (Evangelical Free Church),並把來自丹麥、挪威等北歐國家的美國信義會整合起來。香港的播道醫院就是播道會開辦的。

由於香港曾經是英國殖民地,從英國而來的聖公會、浸信會、循道衛理等教會都比較為人所熟悉。

宣道會 (Christian and Missionary Alliance) 則是由一位加拿大的長老會牧師宣信博士 (Albert Benjamin Simpson) 於 1887 年成立的,目的是向全球宣教。還記得長老會是加爾文主義的蘇格蘭支派?所以宣道會其實是加爾文主義在加拿大的延續,當中也受到了英國清教徒的影響。宣信博士後來成立了今天紐約的乃役大學 (Nyack College)。此外,宣道會在上海培訓了一位叫趙世光的牧師,他於 1943 年時在上海創立了靈糧堂 (Bread of Life Christian Church)

在香港成立了幾十間學校的中華基督教會 (Council of the Church of Christ in China),則其實是長老會倫敦會公理會於 1918 年合併而成的,因此他們的會堂也叫「合一堂」。追溯源頭,也算是約翰.加爾文的流派。

再加上於 1833 年預言末日的美國人威廉.米勒 (William Miller) 所創立的基督復臨安息日會 (Seventh-Day Adventist Church)、於 1829 年從神秘金片上的「改良埃及文」翻譯出《摩爾門經》(The Book of Mormon) 的美國人約瑟.斯密二世 (Joseph Smith Jr.) 所創立的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 Day Saints;即大家所謂的「摩門教」) 等等,就組成了香港今天的新教面貌。

根據 2013 年大公報的統計, 香港不同教派的教徒人數依次為:

宗派信徒會堂
浸信會45,00083
信義宗43,000130
中華基督教會25,50032
聖公會22,00035
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14,00025
循道衛理11,40017
宣道會11,000-
五旬節聖潔會4,00017
基督復臨安息會3,500-
救世軍1,70019

3 則留言:

Unknown 說...

我是新教徒,但也不大清楚本港各大教會的來龍去脈,得你分析、疏理, 現時清晰了!

Big Al 說...

非常詳細😄

迦拿廚房 說...

關於貴格會會有一點不太正確,喬治.福克斯當時在法庭上對法官說:「你若知道上帝的公義,就應當戰戰兢兢(QUAKER)。」法官反唇相譏說:「那麼你就是顫抖者﹝QUAKER)」,因此有 QUAKER (音即「貴格」) 之小名傳了出來,人們便稱福克斯及他的同道為貴格會 (原為恥笑後來卻成為尊敬) 的會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