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4

Guilt (罪)

「罪」是如何存在的呢?有人說,人性本善,罪是魔鬼帶來的,就像世紀病毒是猴子傳出來的那樣。也有人說,是原祖父母犯下的「原罪」,隨著一代一代地傳下來。亦有人說,罪是後天回來的,是父母師長朋輩影響的。反正,罪就好像疾病一樣,有傳染論、遺傳論等等。

那罪是如何體現的呢?一旦人說謊了,便是騙子;殺人了,便是凶手;偷東西了,便是。一輩子就背負這個罪名。無論受罰了也好,沒有人知也好,這個標籤、這份內疚感,就一直跟著那個「罪人」。在《悲慘世界》(或《孤星淚》,Les Misérables) 裏的尚.萬強 (Jean Valjean) 便是因此放棄了維持整個城市的福祉,而選擇了自首。

然而,仔細一想,那人偷,是因為看見一件東西,產出了貪念;那人殺,是因為遇上一些刺激,產生了憤怒。如果沒有那漂亮的東西、那惱人的刺激,「罪」是不會出現的。同樣,「偷盜」並不能獨立存在,它必須有一個偷東西的人,有被偷的東西,還要加上貪念。若果沒有貪念,好像吃完飯忘了買單,那不是罪,是疏忽而已。因此,和很多東西一樣,「罪」不過是因緣和合而生,是「染法」(貪念)、「染者」(貪心的人)、以及那引起貪念的東西、據為己有的時機等等條件相遇,才產生的一個現象。如同種子、水、陽光、空氣碰在一起時,生成了一棵「樹」一樣。

尚.萬強年輕時,又窮又餓,偷了麵包給家裏吃。後來出獄,身無分文,偷了神父的銀器。之後成功了,當了市長,不窮也不餓,便不偷東西了,還四處幫人。他還是不是一個賊?

那男人 (染者) 北上工作,血氣方剛,遇上美女,加上生理需要,產生了慾念 (染法),背叛了妻子,回港後浪子回頭,還是同一個男人嘛?他能原諒自己嘛?如果沒有北上,或沒有遇上美女,或他已過了血氣方剛的年紀,那他可能一生都是一個好男人、好丈夫。然後,他回到家,看見妻子在偷漢子,捉姦在床,一時間所有愧疚消失了,一怒之下 (染法) 把那姦夫殺死了,便又成了殺人犯 (染者)。若果沒有那個姦夫,或者他晚一點回家,也許他一生都是個連蟑螂都不敢捏死的善良的人。

既然「罪」不是與生俱來的,也不是一、兩個原因便可以簡單解釋的,我們便不應該把尚.萬強永遠當成小偷。我們更加不應該把自己永遠當成罪人,帶著罪疚終此一生。那時候,眾緣和合,但緣起緣滅,今天的你已經不再是昨天的你。倒下的骨牌就永遠地倒下了,生命已經繼續向前走了。「罪」既不實體存在,「罪人」也就不實體存在。
如是染染者 非合不合成
諸法亦如是 非合不合成
--《中論.觀染染者品第六》
最後,你也許不能控制「漂亮的東西」或「惱人的刺激」什麼時候出現,但你可以控制貪念和憤怒的升起。少了一個條件,其他的條件也就不能再發揮任何作用了。

2014-10-22

Cessation (滅)

黃偉文先生的《富士山下》裏有一句這樣的歌詞:「要擁有,必先懂失去怎接受」。

如果基督教教懂了我們如何去擁有,那佛教則教懂了我們如果接受失去。擁有的時候,要知道沒有東西是理所當然的,要有感恩的心,那我們便不會吝嗇、不會擔憂、不會驕傲、不會得到後反而失去了平安喜樂。相反,失去的時候,要知道一切出現的時候便已步向消亡,我們出生之後的每一天都在步向老死。佛陀因而告訴我們,事物有「三相」,即看起來像有三個階段:「生、住、滅」,亦即「出現,維持,毀滅」。

可惜,這些「看起來」存在的階段,卻被愚昧的世人實體化了。我們真的以為有三種力量,主宰著事物的「生、住、滅」,甚至製造神祇來供奉,好像印度的梵天 (Brahmā)毗濕奴 (Viṣṇu)濕婆 (Śiva) 便分別掌管「生、住、滅」這三種力量。你也可以因為耶穌負責末世的審判,而把「父、子、靈 (聖靈或聖神)」配對到「生、滅、住」三個功能。於是,印度人很怕濕婆發怒,甚至因為祂的坐騎是牛 (聖牛南迪) 而不敢食牛肉,怕祂一怒之下把世界滅掉。殊不知世界在出現的一剎那開始,便已在倒數。

如果「生」本身是一個有實體的力量,那「生」又是靠誰生出來的呢?如果又有另一個「生」,那就出現哲學上所謂的「無限後退」(梵:anavasthā; 英:Infinite Regress)。如果說「生」的力量來自另一個更根本的「本生」,而後者的定義是「自有永有」,那等於隨便作一個名詞去解決問題,這就是哲學上的「預期理由」(拉:petitio principii)

在生活中,如果你相信贏錢是來自「觀音借富」,那當你輸錢的時候自然會對「觀音」產生怨懟。這就阻礙了你去學懂「失去怎接受」。有人覺得生命來自父母,抱怨父母為什麼把他生下來,那他亦要怨他父母的父母,如此類推,「無限後退」。

因此,佛陀強調「生、住、滅」這三個階段是「相」,是「看起來」有。譬如說,當水分因陽光而滲透入植物的細胞裏,細胞自然膨漲起來,植物便「看起來」長高了;當水分不足,細胞縮小,植物又「看起來」枯萎了。「植物」由始至終並不真正存在,它只是一堆充水細胞集合在一起時的假象。再者,如何區分「生、住、滅」這三個階段?嬰兒出世的那一刻叫「生」?還是在母胎受孕時叫已叫「生」?什麼時候由「住」變成「滅」?「滅」是斷氣的一剎那?還是老病死的過程?如果是後者,我們什麼時候開始「老」?過了壯年?七十歲?八十歲?還是一「生」便已在「滅」?那「住」在哪?

像「植物」一樣,財富、名譽、地位、愛情等等,都不過是一堆條件 (即「緣」) 湊巧碰在一起時出現的假象,內裏並沒有實體 (所謂「空性」),且一出現便已在消逝。即是說,沒有實質「擁有」,又如何「失去」?明白這個道理,平安便悠然而起,喜樂自然伴隨。「平安喜樂」在佛經裏有另一個中譯,叫「寂滅」(śāntam)

若法眾緣生 即是寂滅性
是故生生時 是二俱寂滅
--《中論.觀三相品第七》

2014-10-21

Detail (細節)

經常想,任何東西之所以能成為藝術品,重點在細節。最近看了兩齣電影,都為它們對細節的著重,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首先是《黃金時代》,一齣關於女作家蕭紅四處流離,最終客死異鄉的故事。作為一位女作家的傳記,電影首先對對白甚為講究。明顯地,片中有不少對白是來自蕭紅的作品和書信。友人祁佳士的影評提到許鞍華導演用上「出戲插敍」的手法,也應是為了把其他作家朋友的文字原封不動地加進電影裏。這裏面的資料搜集,工程甚為龐大。加上對蕭紅及其他左派作家的研究,遠比其他較多人認識的作家如張愛玲等少得多,所以這份對細節的努力是很明顯的。


其次就是場景。由蕭紅在黑龍江出生,到逃婚,差點淪落到妓院,再逃離偽滿州國、到青島、上海、日本、武漢等地、又隨紅軍跑到西安、後因中日開戰逃到重慶、最終在日佔的香港病逝。觀賞電影的時候,這些畫面迅速掠過,但處處都花上了大量的心思。例如蕭紅與男友蕭軍去宵夜,導演便大費周章地搭建了《商市街》裏所描繪的場景,把低下階層的生活重塑出來。為了交代另一段小小的插曲,導演又重現了被日軍空炸後的頹垣敗瓦,讓女主角大著肚子步過瓦礫,用餘下的錢,請大家喝啤酒,表示她視死如歸的心情。由於物資匱乏,他們當時拿著的酒杯,是一隻隻的玻璃茶杯。連一隻杯子便用上心,這齣便不是一齣普通的電影,而是藝術品。

當然了,這樣的要求,花費一定不菲。原來總共投資了七千萬製作費!至今好像還未回本。一齣又講文學又搞藝術的電影,還不是「文藝片」?自然叫得好時不叫座了。

另外一 (兩?) 齣,就是很特別的《她消失以後》(The Disappearance of Eleanor Rigby: Him) 與《離開他以後》(The Disappearance of Eleanor Rigby: Her)。兩齣電影分別從男人和女人的角度去看同一段經歷。坦白說,我也是被這個噱頭吸引進戲院的。我會建議先看《她》(Him),才看《他》(Her)。由於不多影院在放映,要連續兩晚差不多時間看這兩齣電影也不容易呢。(以下有劇透。)

故事講述一對夫婦的兒子在兩個月大的時候死去,妻子悲傷不已,六個月抑鬱在床,無法生活。做丈夫的,迅速把悲傷忘掉,繼續工作,並照顧抑鬱的妻子。妻子卻因而覺得丈夫與自己的距離越來越遠,決定離開丈夫,回到娘家,重新生活,最後還完成了當初因為家庭而放棄了的夢想。丈夫卻因為在失去兒子之後,又失去了妻子,曾被抑制與否定的悲傷慢慢湧現。然而,男人表達悲傷不像女人,中間會帶有更多的憤怒與偏執。之所以建議大家先看《她》(Him) 才看《他》(Her),是因為前者對故事的交代較清晰,後者的結局卻較完滿而已。

這齣電影精彩的地方也是在於細節。首先,《她》(Him) 裏的男主角,被悲傷趕上,意志逐漸消沉,因此畫面的色調亦隨著灰暗;相反,《他》(Her) 片裏的女主角逐漸步出陰霾,畫面經常出現陽光與歡笑。其次便是對白。由於故事是來自男女主角各自的記憶,因此對白有不少出入。譬如女主角有次回去探望男主角,男主角記得自己承認了分開期間有偷腥,女主角卻記得是她先估到的。另一次,就在男主角要搬出舊居的晚上,女主角再次回去探望。在她記憶中,他仰臥著睡得很香,她還幫他蓋被子;但在他的記憶中,他是累透俯臥的,而她什麼都沒做,只是瞪著他。在她記憶裏,他說死去的兒子完全像她;但他記得自己說有大半像她,雙眼卻像自己,像在說:失去的這個兒子,我都有份,我也傷心的。最後,他記得是她先說「我愛你」,然後他回答「我知道」;她記得卻正好相反。其實,女主角在片中也有畫龍點晴地提到:記憶是微妙的,也是模糊的。

我們大家都是靠扭曲自己的記憶,才能維護自尊、減低內疚、走出悲傷。縱然客觀世界裏發生了同樣的事情,電影卻透過眾多細節,道出了每個人都有一個故事,或一個屬於自己的故事版本。人生嘛,也就不過是一連串的記憶罷。

2014-10-04

Mini-Society (小社會)

從前,有條農村,靠種菜為生。他們最年長的,自願做了村長,但實際上沒甚麼要幹的。由於風調雨順,大家安居樂業,對村長亦很尊敬。不久,村長死了,他兒子接任,卻遇上連續幾個月的大雨,把很多菜都淹死了,全村淪為澤國,只有幾家剛巧種水稻的,有所收成。

那些「有米的(Haves) 於是聘用一部分「沒有的(Have-Nots) 來幫忙收割。被聘用的再也沒有時間耕自己的田,從此住在柴房,靠最低工資度日。那些年老體弱的,沒有被聘用,則連飯也沒得吃。收成完畢,只有夠半條村吃的米。結果米價大漲,地主大賺,有工開的勉強餬口,無工開旳淪為乞丐。

為了大家都有飯吃 (目的),大牛提出從地主的米裏抽出一半,平均地分了它 (手段);村長則提出從鄰村購入米糧 (手段)。大家決定支持村長的方法。不過外地米還沒到,米價便立即大跌。地主沒錢賺,便不再出糧給工人,結果工人和乞丐都沒飯吃。

村長發現這個行不通,立即取消所有訂單 (手段),並開了個村民大會,想辦法。但每想到一個辦法,大牛就出來質問細節,總之就不讓大家討論 (手段)。原來他仍是堅持要分了地主的米。結果大家繼續捱餓。

鄰村由於沒有遇上大雨,很富裕,於是反過來買米。地主見人家出的價錢高,於是他們想,如果把米都賣給鄰村 (手段),這個村子不是會更富裕嗎?那大家便不用捱餓了。結果幫他們耕田的工人薪水都真的升了,卻仍買不到米,因為米更缺了。

在長期吃不飽的情況下,工人和乞丐便一起怪村長。認知心理學有所謂「歸因偏差(Attribution Bias):就是當自己成功的時候,歸因於自己的努力;別人成功的時候,歸因於時勢;相反,當別人犯錯的時候,歸因別人的意圖;當自己犯錯的時候,卻歸因於意外。

由於歸因偏差,地主覺得他們所得的,都是自己努力得回來的,而工人和乞丐一樣,因為懶才沒得吃。工人卻覺得,自己辛勤工作,連吃也吃不飽,實在不能接受。問題一定是出自村長。而村長之所以讓他們捱餓,是因為他是世襲的,沒必要理會他們的死活。所以只有當村民有權更換村長(手段),村長才會真的為村民服務。

在大牛的帶領下,大家於是圍堵村長的家 (手段),不讓他買米吃飯,要求他下台,要求再選村長。

村長見場面失控,於是招募一班年輕人作糾察隊來維持秩序。他們不少都來自工人和乞丐的家庭,並不真心想和自己的同胞打起來。村長於是利用「史丹福監獄實驗(Standford Prison Experiment) 的方法,讓他們穿上制服,拿上武器,再給他們一個光榮的入隊儀式,讓他們牢記村莊的和平與安定 (目的) 是大家都渴望與珍惜的,值得用武力 (手段) 來維護。

過兩天,糾察隊便開始毆打圍堵村長家的示威者。如「米爾格倫實驗(Milgram Experiment) 證明的,他們不會覺得有死傷是自己的責任,而是當權者 (村長) 的責任,於是他們使用的武力亦不斷升級。

跟「羅伯斯山洞實驗(Robbers Cave Experiment) 一樣,整個村慢慢分裂成支持秩序 (目的) 與糾察隊的「藍派」與支持人人有飯開 (目的) 與示威者的「黃派」。沒有人懷疑「秩序」與「開飯」這兩個大目標,但藍派大罵黃派擾亂治安 (手段),黃派則大罵藍派濫用暴力 (手段)。藍派亦批評大牛搗亂議事廳 (手段),黃派則批評藍派讓鄰村來買米 (手段)。直到後來,無論對方提出的有無道理,都一定是錯的:因為一方批評的,是對方的手段;另一方辯護的,是背後的目的。

不管大家爭拗的是什麼,由於糾察隊每天都在打示威者,糾察隊隊員為使他們的行為與他們的想法一致而不至出現「認知失調(Cognitive Dissonance),他們全都支持藍派的說法。有個別懷疑的,竟受不住壓力自殺了。

現在,問題的關鍵是:為了崇高的目的,是否可以不擇手段 (Does the End Justify the Means)?你若認同,便是功利主義者 (Utilitarianism)。你若不認同,堅持飯可以不吃,但人性中的「真、善、美」不可以失去,那你便是個德性倫理論者 (Virtue Ethics)。極端點,如果殺一個健康的人,把他的器官捐出去,能救活另外五個人,我們殺不殺?

藍派和黃派在目的上其實並沒有區別。大家要的都是村民安居樂業。分別在於手段。有些手段,是出於對經濟學的無知;有些手段,則是出於「習得性失助(Learned Helplessness)。後者的意思是:當一個人試過很多方法都不成功時,便會引發一些沒建設性的行為,例如搗亂議事廳,又或者什麼都不幹,成為「廢青」。

走了這麼遠的一條路,回頭再看,全因為一場大雨,讓田地不再適合種旱稻,只能種水稻。不過大部分村民沒有技術,也沒有種子。村長若想到幫這些村民改種水稻,情況便不會每況愈下,村民也不會關心村長是如何選出來的。

據說有條村也遇上水災,村長二話不說,逼迫所有村民種水稻,把反對的村民都鎖起來。結果避過了一場災難,大家都豐衣足食。那村長看見這條村變成這樣,忍不住說了一句:「笨蛋,問題在經濟 (It's the Economy, Stup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