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到吉隆坡工作,與幾位年輕的同事一起晚餐。席上他們沒有談新的 iPhone、Prada 或股票;也沒有討論電視劇、電影或藝員的花邊新聞。大家談得最雀躍的,是一本書。
大家不要誤會,他們不是特別與我意氣相投的朋友,只是隨機取樣的同事。不過他們一位會講馬拉語、英文、中文、韓語等等,一位在掙扎下一本書究竟應該看 Jodi Picoult 還是 Paulo Coelho,還有一位更曾停薪留職,去了尼泊爾雪山,隨一位上師修了一個月的密宗。據他說,他又在安排下一次的修道時間。
我不敢存有差別心,不過這也許解釋了為什麼近年馬來西亞的進步,比香港與新加坡都要快,以致現在很多大客都在那邊。人才,實在是國家之本。
你也許會以為,他們是物質貧乏,才會讀這麼多書。然而,一般在敝公司工作的,都受過良好教育;而能受教育的,家境至少算小康。我其中一位同事,更是皇室之後,公主一名!
說回那本書,叫《項塔蘭》(Shantaram)。我還以為是本消閒的書,卻原來是本千多頁,像磚頭一樣的書。我還未看,不過已在圖書館預訂了。看過作者的生平與這本書的簡介,便知會很有趣。讀完再與你們分享。
書展我沒去。不想和別人迫,更不想擁有一些沒時間看的書。以下是其他我在圖書館預訂了的書。這也是我唯一能享用自己交了的稅的方法!
2009-07-30
Peak (五岳圖)
《說文》:「東岱,南霍,西華,北恒,中泰室,王者巡狩所至。」對於那五個山是五岳,一直眾說紛紜。
泰室,即太室山,為嵩山之東峰;岱,指泰山。有說霍山與衡山,其實是同一座山;也有說霍山是唐虞時的五岳,到了周代,版圖大了,就變成了衡山 (見《爾雅正義》)。無論如何,今天的五岳一般被認為是泰山、衡山、華山、恒山與嵩山。
可能我不是仁者,竟然走遍大江南北,卻一岳都未曾到過。
早幾天忽發奇想,不知五岳的地理位置,會不會像《天使與魔鬼》裏的雕像般,有些什麼特別神秘的意義?說到底,它們並非十分之高,大概千幾二千米,為什麼古代帝王要選它們呢?中國名山實在多的是。
總有一天,要親自去看看。
附:要在 Google Map 做到上面的效果,你要知道它們的名字,並用簡體輸入。它們分別為--
泰室,即太室山,為嵩山之東峰;岱,指泰山。有說霍山與衡山,其實是同一座山;也有說霍山是唐虞時的五岳,到了周代,版圖大了,就變成了衡山 (見《爾雅正義》)。無論如何,今天的五岳一般被認為是泰山、衡山、華山、恒山與嵩山。
可能我不是仁者,竟然走遍大江南北,卻一岳都未曾到過。
早幾天忽發奇想,不知五岳的地理位置,會不會像《天使與魔鬼》裏的雕像般,有些什麼特別神秘的意義?說到底,它們並非十分之高,大概千幾二千米,為什麼古代帝王要選它們呢?中國名山實在多的是。
總有一天,要親自去看看。
附:要在 Google Map 做到上面的效果,你要知道它們的名字,並用簡體輸入。它們分別為--
- 陕西省渭南市 华山风景名胜区
- 河南省郑州市 嵩山风景名胜区
- 山东省泰安市 泰山风景名胜区
- 湖南省衡阳市 衡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 山西省大同市 浑源县北岳恒山
2009-07-23
Eclipse (日食中環)
自從看到有旅行社以日食作招徠,組團到印度、九寨溝、三峽、銅陵等日食帶,我便一直在去與不去之間掙扎。怎料我老板竟選昨天來港巡視業務,那只好作罷。你要明白,我老板四處飛,他出現在我辦公室的機會,要比日全食的機會還要小,我又怎能不緊守崗位。
不過我當我看到窗外的中環變暗時,我還是禁不住飛身落樓看看日偏食。
一到地面,發覺太陽完全躲在雲後;心想,難道天色昏暗只因一舊雲,與日食無關?正自慨嘆與日食緣慳一面。卻原來此雲乃是上天派來,給我這種毫無準備的閒人作天然濾鏡用的!
之後被吃掉四分之三的艷陽重新在雲後現身,我不聽專家們的忠告,直視了太陽三秒,不單看不到日食,隨後的十多分鐘變成什麼都看不到。幸好我老板還未出現!(也許其實已經出現了,只是我看不到。)
實在,我早於一年前便在這裏寫過日食。當時沒有為意中國一年後就在日食帶。想想,如果當年中國的司天監有太空總署的網頁,就不用怕殺頭啦!
這是我見過最美的日食照,攝於西班牙:
這則是昨天 Google 的標題,一如既往地有趣:
不過我當我看到窗外的中環變暗時,我還是禁不住飛身落樓看看日偏食。
一到地面,發覺太陽完全躲在雲後;心想,難道天色昏暗只因一舊雲,與日食無關?正自慨嘆與日食緣慳一面。卻原來此雲乃是上天派來,給我這種毫無準備的閒人作天然濾鏡用的!
之後被吃掉四分之三的艷陽重新在雲後現身,我不聽專家們的忠告,直視了太陽三秒,不單看不到日食,隨後的十多分鐘變成什麼都看不到。幸好我老板還未出現!(也許其實已經出現了,只是我看不到。)
實在,我早於一年前便在這裏寫過日食。當時沒有為意中國一年後就在日食帶。想想,如果當年中國的司天監有太空總署的網頁,就不用怕殺頭啦!
這是我見過最美的日食照,攝於西班牙:
這則是昨天 Google 的標題,一如既往地有趣:
2009-07-13
Twilight (暮光之城)
有天我如常地吃早餐,忽然瞥見坐在鄰桌的小女孩拿出一本字典一樣厚的英文小說出來看。帶著小眼鏡、梳著小馬尾的她,看來不過十一、二歲。那本書,有隻棋子在封面,叫《Breaking Dawn》(破曉)。
然後,在朋友網誌上讀到她以「同時讀兩本書」的絕技啃掉整套小說。朋友早已不是小女孩,而是身兼數職的行政人員。百忙中她竟然去讀共二千四百頁的愛情小說?
這種異象,只有在《哈利波特》時出現過。一向隨波逐流、讀書從不偏食的我,當然決定跟跟風,看看有什麼好看的。怎料,它當時是如此暢銷,竟要跑遍三間書局才能集齊一套英文原著。
由於要寫論文,小說被擱在一旁一陣子。到了過去兩個星期,終於以極速讀完。還記得當我在外地和同事晚餐時,讓他們見到我手上的是《Breaking Dawn》(破曉),他們訝異的神情:
我很難解釋這種反差。好像只有十多歲和三十多歲的朋友才喜歡這套因電影而有名的《暮光之城》(Twilight) 系列。那些二十多歲的朋友好像很厭惡,更別說男士們對這套書的不屑。
我想,部分原因是這套書用的英語太通俗 (《達文西密碼》的英語水平也常給人批評),內容則是很普通地由愛上吸血鬼到變成三角戀再到荷里活式的世紀大戰。但我總是覺得,之所以很多人以輕蔑的眼光來看它,特別是那些看了一半不看的,是因為潛意識裏的妒忌。
書中男女都俊美得讓人妒忌,這個不在話下。男主角又英俊又博學又強壯又富有又深情,還有點憂鬱,總之女孩子們想要的他都有。然而,女主角有了他還不夠,竟然又有另一位守護型的男孩愛上她,並且糾纏不清。到了後來女主角更是公開地一腳踏兩船。這仍不是最令人妒忌的地方。最令人妒忌的地方是兩位男主角依然心甘命抵守在她旁邊,男主角看著情敵擁著自己的情人都不以為忤。到了這個地步,難怪那些芳心仍是無人問津的朋友們忿而擲卷!她們和那些十多歲,仍對愛情充滿憧憬的朋友不同:她們嚐過愛情的苦,難以相信這樣好的事會發生。至於三張幾的朋友們,對愛情沒有什麼期望,也許亦較看得開,所以能夠以平常心去投入和經歷一次不平常的神話式的愛情史詩。
平心而論,作者用的字彙的確有限,亦用了不少美式俚語。不過她想像力極之豐富,其故事娛樂性甚高。我很多次在乘車時一邊看一邊忍不住笑出聲來。舉例有一幕,描述能窺見別人思想的哥哥跟能預知未來的妹妹捉象棋,結果走沒兩步便捉完了。不能不歎服作者會想到這樣的細節。
作者亦很用心去避免或解釋所有有可能犯駁的地方,並適時製造出大小高潮。無可否認,有些章節是有點冗長。不過只要你看書看得快,出色的結局是不會讓你失望的。當然,能憑空寫出一套比《哈利波特》大結局更暢銷的小說,總有所恃的。
其實看小說,本身就是一種娛樂,又何必要求太高。難道要每天硬啃莎劇才算有品味?若你想在沉悶的生活中來點笑聲,何不來一個二千四百頁的盛宴?
然後,在朋友網誌上讀到她以「同時讀兩本書」的絕技啃掉整套小說。朋友早已不是小女孩,而是身兼數職的行政人員。百忙中她竟然去讀共二千四百頁的愛情小說?
這種異象,只有在《哈利波特》時出現過。一向隨波逐流、讀書從不偏食的我,當然決定跟跟風,看看有什麼好看的。怎料,它當時是如此暢銷,竟要跑遍三間書局才能集齊一套英文原著。
由於要寫論文,小說被擱在一旁一陣子。到了過去兩個星期,終於以極速讀完。還記得當我在外地和同事晚餐時,讓他們見到我手上的是《Breaking Dawn》(破曉),他們訝異的神情:
「你竟然看《Twilight》(暮光之城)?」「那不是給青春少艾看的愛情小說嗎?」有位二十多歲的女同事更說:「我看到女主角懷孕便無法再看下去了。簡直是膚淺!」然後卻又忍不住問我:「結果她有沒有把孩子生下來?」
我很難解釋這種反差。好像只有十多歲和三十多歲的朋友才喜歡這套因電影而有名的《暮光之城》(Twilight) 系列。那些二十多歲的朋友好像很厭惡,更別說男士們對這套書的不屑。
我想,部分原因是這套書用的英語太通俗 (《達文西密碼》的英語水平也常給人批評),內容則是很普通地由愛上吸血鬼到變成三角戀再到荷里活式的世紀大戰。但我總是覺得,之所以很多人以輕蔑的眼光來看它,特別是那些看了一半不看的,是因為潛意識裏的妒忌。
書中男女都俊美得讓人妒忌,這個不在話下。男主角又英俊又博學又強壯又富有又深情,還有點憂鬱,總之女孩子們想要的他都有。然而,女主角有了他還不夠,竟然又有另一位守護型的男孩愛上她,並且糾纏不清。到了後來女主角更是公開地一腳踏兩船。這仍不是最令人妒忌的地方。最令人妒忌的地方是兩位男主角依然心甘命抵守在她旁邊,男主角看著情敵擁著自己的情人都不以為忤。到了這個地步,難怪那些芳心仍是無人問津的朋友們忿而擲卷!她們和那些十多歲,仍對愛情充滿憧憬的朋友不同:她們嚐過愛情的苦,難以相信這樣好的事會發生。至於三張幾的朋友們,對愛情沒有什麼期望,也許亦較看得開,所以能夠以平常心去投入和經歷一次不平常的神話式的愛情史詩。
平心而論,作者用的字彙的確有限,亦用了不少美式俚語。不過她想像力極之豐富,其故事娛樂性甚高。我很多次在乘車時一邊看一邊忍不住笑出聲來。舉例有一幕,描述能窺見別人思想的哥哥跟能預知未來的妹妹捉象棋,結果走沒兩步便捉完了。不能不歎服作者會想到這樣的細節。
作者亦很用心去避免或解釋所有有可能犯駁的地方,並適時製造出大小高潮。無可否認,有些章節是有點冗長。不過只要你看書看得快,出色的結局是不會讓你失望的。當然,能憑空寫出一套比《哈利波特》大結局更暢銷的小說,總有所恃的。
其實看小說,本身就是一種娛樂,又何必要求太高。難道要每天硬啃莎劇才算有品味?若你想在沉悶的生活中來點笑聲,何不來一個二千四百頁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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