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19

Buddhist Sect 2 (佛教流派之二:十八部派)

上回提到維基裏以「大天五事」為根本分裂的原因,典故是北傳的《異部宗輪傳》。但若參考其他典籍,如《島史》(Dipavamsa)、《大史》(Mahavamsa)、南傳的《論事》(Kathavatthu) 等等,「大天五事」不過是枝末的分裂。所謂「大天五事」,指一位叫大天 (Mahadeva) 的和尚,主張阿羅漢得道後仍會有引誘、無知、或因錯覺而起疑等等不穩定的狀態,需要別人幫忙或聆聽佛法,才能維持得道。相對金銀淨,一聽便知這是個小問題,因為得道的阿羅漢本來就不多;相反要吃飯花錢的就多得很。

那什麼叫南傳?《島史》又是那個島?原來阿育王當年皈依佛教,命人四出傳教。其中,包括了他自己的兒子摩哂陀 (Mohinda、Mahendra;北傳說是同母弟) 與女兒 (Samghamitta)。摩哂陀的和尚 (即上師) 叫目犍連子帝須 (Tissa Moggaliputta),而帝須的傳承則能上溯到那位背出整套律藏的優婆離尊者。把戒律授給摩哂陀的,正是大天。

當年,阿育王派遣摩哂陀到西方傳教,他在西南海邊上了船,繞過南印度,到達錫蘭,古稱銅葉洲,即今天的斯里蘭卡。這個,便是《島史》指的那個島。他妹妹從佛陀悟道的那棵菩提樹上折了枝,在斯里蘭卡繁殖了菩提樹的兒子。後來真的菩提樹枯死了,信徒又從菩提樹的兒子那裏折枝,移回印度菩提迦耶。所以今天你在迦耶見到的,是菩提樹的孫子。這是外話。

為什麼扯到斯里蘭卡那麼遠?因為今天的上座部佛教 (Theravada),或一般人口中的小乘佛教 (Hinayana) 的正統,便是由優婆離尊者傳到帝須和摩哂陀,先在斯里蘭卡建立起來,史稱「赤铜鍱部」,演變成今天的「大寺派」(Mahaviharavasin),再傳到緬甸泰國高棉等地。這個「正統」,正是由阿育王所召集的第三次結集時定的。

由於阿育王的支持,佛教當時大行其道,於是不少外教人也混進僧團撈油水。阿育王於是叫帝須判定那些學說才是正統,才派遣僧人到外國傳教。《論事》正是帝須對標準的紀錄。帝須當時舉辦了有千人的第三結集,為時九個月。但要留意的,是佔大多數的「大眾部」己經不包括在這個結集裏。那標準是什麼呢?當時的帝須告訴阿育王,認為佛教是「分別說」(Vibhajjavada) 的,就是正統:

《善見律毘婆沙》:「王復更問:大德,佛法云何?答言:佛分別說也。」

要理解什麼是「分別說」,要先知道它的對手是什麼:那就是「一切有說」。這裏背後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究竟「我」是什麼?譬如基督徒的《使徒信經》有「期待死人的復活」,代表肉身與靈魂都是「我」的一部分。但笛卡兒卻很簡單地駁斥這個說法:如果你被斬斷一隻手或一隻腳,你會否少了五分一個「我」?就算斬剩你個頭,失掉五分四的肉體,你的「我」又少了多少?因此他說「我」其實就是「思想」(即「我思,我在」的意思)。比笛卡兒早二千年時,佛陀卻更徹底地把「我」分解成色、受、想、行、識等「五蘊」,五蘊因緣和合而生,緣盡即散。目的是叫人不要執著「永恆」。

執著肉身的永恆,讓秦始皇、淮南子、甚至牛頓等人窮一生的力去找長生不老藥;執著死後的永福,則讓無數祭師肚滿腸肥、萬千生靈成了無辜的祭品。

不過,若「我」只不過是空有,那人死如燈滅,為善為惡也不用擔心來生的業報或地獄的永火。佛陀又不想我們跌入這種「虛無主義」。

所以佛陀講了個故事:一個中箭的人,最重要的是拔箭療傷 (解脫痛苦),而不是去研究「是誰射的箭」(神)、「箭是用什麼造的」(宇宙觀)、抑或「為什麼要射中我」等等問題。偏偏,佛滅後,出現了論師 (Abhidhammika),將五蘊學說發揚光大,變成一個讓人目瞪口呆的複雜系統。這是後話。

說回第三次結集之前,出現了「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即「我」是存在的 (嚴格來說,是「法」存在),不單因緣和合而存在於這一剎那,過去的「我」與將來的「我」都存在。換句話說,「我」是永恆的存在。如果不是這樣,我前生的業力早隨我前生的死亡而消失了,我又為什麼要在今生承擔其後果呢?同樣地,我亦不用為來生的幸福而努力,什麼修七世能成阿羅漢等等都是空談。說一切有部為了對抗虛無主義,結果走向了「永恆主義」的極端。

這個,雖然是導人向善的方便法門,但的確有違佛把「我」分別成五蘊的精神,因此出現了自命更正統的「分別說部」(Vibhajyavadin)。可以說,他們是保守派,保持了最古老的原始佛教。如前述,被摩哂陀帶到斯里蘭卡的,叫赤铜鍱部;向北傳到喜瑪拉雅山中的,則叫本上座部,後來又變成上座弟子部或雪山部 (Haimavata)。不過,也有學者認為雪山部是說一切有部甚至是大眾部的分枝。

說一切有部被帝須判為異端後,搬到東北的喀什米爾附近繼續發展,卻因而影響了中亞、西藏、中國,以及後來的大乘佛教國家。試想,如果不是「一切有」,佛與菩薩又怎能生存千千萬萬刧呢?

在跳到大乘之前,先回到第四次結集。當時公元一百年,因為阿育王將整個國庫都佈施了,孔雀王朝早也就沒落了。如果你對中史有點印象,漢代有個強大的敵人,叫匈奴,也有個弱的,叫月氏。月氏因地區分為大月氏與小月氏。大月氏後來在喀什米爾建立了一個叫貴霜 (Kusana) 的帝國,強大到能進攻中國,不過最後被班超擋在門外。當時東有中國,西有羅馬。羅馬東邊是取替了波斯的安息國,安息的東邊就是貴霜。它們是當時世界的四大強國。

剛剛講到說一切有部在第三次結集失利,結果去了喀什米爾,正好把貴霜王迦膩色伽一世 (Kanishka I) 從婆羅門教手裏搶過來。迦膩色伽王為說一切有部舉行了第四次結集,並把論師發展出來的複雜系統定為定統,成為今天的經律論三藏。如果你還記得,在第一次結集時只有經律二藏。明顯地,論藏 (Abhidharma,音譯「阿毗達磨」,意譯「殊勝法」或「對法的研究」) 並不是佛陀親口述說,但卻是用佛陀的分析方法推論出來的東西。這時,有一些人覺得這些複雜的東西根本不是佛陀的意思,我們應該回歸經藏。這些人在第四次結集時被排除出來,成了「說轉部」(Sankrantika),亦因為他們對經藏的重視,後來亦叫「經量部」(Suttavada)。他們背後的哲學很簡單:腦裏的東西就是真實的東西,因為你不可能分辨它們。

舉個例,當你的腦裏響起一首歌時,和真正聽到這首歌是無分別的,和在夢裏聽到它也無分別。又或者,一杯三十度的水,若你剛把手浸在熱水,你會覺得這杯水冷,相反,若你手冷,便會覺得它暖。這杯水依然是同一杯水,分別只在你的腦裏。所以,想即為真,真也不過是想。也因此,辯論世界是否客觀存在還是我們的幻覺,是不可能的。這個正是西方哲學家用了幾百年去辯論的問題。

很籠統地說,說一切有部接近經驗主義 (Empiricism),經量部則接近理性主義 (Rationalism)。經量部後來發展出中觀學派 (Madhyamaka) 與瑜伽行唯識學派 (Yogacara Vijnanavada)。中觀派從經量部發展出「一切法皆空」的道理,但這又有墮入虛無主義的危險,於是唯識派提出了種子識、如來藏等概念。至此,如果你對大乘佛教有點認識,你會發現大乘佛教的諸多思想流派,其實也是從部派佛教裏取材,並不單純是由「大眾部」演變出來。

與此同時,也有人比說一切有部更極端。他們認為不單色、受、想、行、識等「五蘊」為實有,甚至我自身也是實有。這個實體叫「補特伽羅」(Pudgala),在六道輪迴的正是補特伽羅。簡單點說,他們是會同意基督教的靈魂肉身學說的人。他們從說一切有部裏分裂出來,成為犢子部 (Vatsiputriya,也叫「可住子部」)。犢子部又再變成了「正量部」(Sammatiya),以大家熟識的「業報說」盛行於世。有說他們後來也去了斯里蘭卡,成了「無畏山派」(Abhayagirivihara),也稱「法喜部」(Dhammaruci;也有說無畏山派是由大寺派裏的大眾部支持者分裂出來的,因為他們是改革派自由主義者)。

也有一群人,北傳說是說一切有部的,南傳則說是分別說部的,總之是「自己人」。他們在這兩派中間找了個折衷的方法,認為「過去的你」不是存在,也不是不存在:如果過去你種下的業,你已經承受了後果,那過去的那部份 (學名「過去法」) 便消失。那些未還的債,則依然存在。顯然,這是在永恆與虛無之間的折衷。他們便是「飲光部」(Kasyapiya)。

舉個例,李小龍的電影,你一天未看,他仍存在;到你看過了,以後便從這個世界上便消失了,因為你不會再看了。李小龍是否在生、那電影是否客觀存在,都已無從稽考,因為從此它只對還未看過的人存在,對你而言已不再存在。你有沒有試過看見一件心頭好,立即朝思暮想,直到你買了它,開心了一陣子,之後便又把它忘掉?

其他還有林林種種的流派,多以地名或人名為名。好像大天和尚在制多山修道,吸引了一批徒眾,因而多了個「制多山部」(Caitika)。那時候,除了在僧團的出家眾與在俗的信徒外,還多了一個非僧非俗的組織,他們主要由商人階級供養,工作是維護與祭拜「窣堵坡」(Stupa),即佛塔。僧團一般在森林或雪山中,多由皇室供養,商人 (即中產) 不易去供養;相反佛塔卻在市中心,內有佛舍利或高僧舍利,所以方便很多。雖然佛陀明說不要拜他的遺體,但佛塔崇拜還是興起來。制多山部因此要宣揚供養僧團比供養佛塔的功德大;然而支持供養佛塔的,則持相反意見,認為供養佛塔的功德大些。後者便成了「化地部」(Mahisasaka),最後變成了「法藏部」(Dharmaguptaka)。

佛塔崇拜的興起,還有另一個原因,便是《佛說本生經》(Jataka) 的流行。佛本是凡人,因此當時並沒有拜佛的儀式,甚至要畫佛像,都是畫一棵菩提樹,前面再放一張空椅子,代表佛。沒錯,和大部分宗教一樣,佛教是不拜偶像的。情況正如回教徒如果要畫穆罕默德先知,必會用白布把他的臉遮蓋一樣。後來因為亞歷山大帝把希臘的雕塑文化帶到印度,才開始有佛像,且越塑越大,把佛陀神格化,滿足一般人想拜偶像的心態。在未有佛像之前,傳說藏有佛舍利的佛塔便是最好的禮拜對象。為配合這種潮流,於是把佛陀神格化的《佛說本生經》出現,記載了了佛陀前世的因緣,也解釋了慈悲的佛陀為什麼要涅槃,而不利用神通留在世上拯救更多世人。《本生經》提供了大量故事素材,讓藝術家製作佛像與壁畫,供人膜拜。

話說回來,這些其他派別都是小流派。最終跑出的四大部派分別是:大眾部、犢子部、說一切有部、分別說部。傳說共分裂出兩派十八部,但不同的部派的史書卻列出不同的十八部派,參考平川彰教授的《印度佛教史》,竟曾出現過共三十四個部派的名字。

現在讓我們總結一下。第一次結集,訂下了經律二法為僧團的領導。第二次結集,是因為戒律的問題,特別是處理捐款的問題,而分裂出大眾部。可以說,那是保守派和自由派的分裂。之後的分裂,則是因為教義問題,特別是「存在」的本質,而分出分別說部、說一切有部和後來的犢子部。總的來說,「我」若存在,便是犢子部。「我」不存在,但構成我的零件 (即所謂「法」) 存在,便是說一切有部。這些零件只在這一剎那存在,過去與未來的都不存在,便是分別說部。業力未作用的「過去法」才存在,作用了的都不存在,便是飲光部。最後一個分裂的原因,則是僧團與僧塔組織之爭。這三種分歧,將在下一篇講大乘起源時,來一個大了斷。

在了斷之前,就讓我們看看佛陀自己對「存在」怎麼說:

《正見經》:「迦旃延,此世間多依止於有與無之兩。迦旃延,依正慧以如實觀世間之集 (生起) 者,則此世間為非無者。迦旃延,依正慧以如實觀世間之滅者,則此世間為非有者。迦旃延,此世間多為方便所囚、計、取著。聖弟子……不囚於『予是我』,無著、無住,苦生則見生,苦滅則見滅,不惑不疑,無緣他事,是彼智生……如是乃正見。」(SN 12.15)

即是說,大家都中計了。

下圖是根據《島史》、《大史》、《善見律毘婆沙》等南傳資料整理的系譜,與北傳有不少出入。



下圖則是根據世友菩薩的《異部宗輪論》等北傳的資料,再參考學者與南傳比較和整理後的系譜。



2014-01-15

Buddhist Sect 1 (佛教流派之一:根本分裂)

朋友在大學裏讀哲學與佛學,我隨口問了一句:「你知道大乘佛教的起源嗎?」朋友答:「老師說是因為有些僧人有錢了,所以分裂出大乘佛教。」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有這個想法,但這個想法卻是混淆了「大眾部」(Mahasamghikas) 與「大乘」(Mahayana) 的說法。我再到維基百科看看,卻又將「大眾部」的分裂全歸咎於「大天五事」,這也不一定正確。

我也不敢說我知道的是絕對正確,但我決定在這裏提供一些學者們的說法,供大家參考。首先,大家要明白,印度是一個沒有歷史的地方。佛陀什麼時候出現在歷史上也是靠估,有過百年的誤差。如果阿育王 (Asoka) 不是派僧團到外國傳教,而又記下了當時外國統治者的名字,我們連阿育王的孔雀王朝 (Maurya) 建立在什麼時候都不知道,甚至阿育王是不是真有其人都曾被質疑。僧團本身也有紀錄歷史 (Vamsa,音譯「毘婆沙」),但這個歷史是從作者流派的角度寫的歷史,也不是客觀的紀錄。因此,關於佛教有多少次集結、十八部派的演變、大乘的興起等等,到今天還是學者們的博士論文題目,也是考古學者仍在努力的方向。

說回正題,要知道大乘如何興起,要由佛滅後的第一次結集 (Sangiti) 講起。佛陀入滅時並沒有指定繼承人,說明「依法不依人」。因此,弟子們第一要事是把這個「法」定下來。傳說,當時大迦葉尊者 (Mahakassapa) 為主持,優婆離尊者 (Upali) 背出律藏 (Vinaya),阿難尊者 (Ananda) 背出經藏 (Sutra),五百位阿羅漢確認無誤,便從此成了正統。不過,佛陀曾要求弟子以自己體驗的為真,別盲目信人。因此,佛經存在自由詮釋的空間。其次,佛陀遺命:「阿難!自今日始,聽諸比丘捨小小戒。」即,戒律也有彈性。在第一次結集時,便已有其他僧團因為遲到,而不承認這次結集的結果,揚長而去。

佛滅時印度是戰國狀態,有所謂「十六雄國」,最終由摩揭陀國 (Magadha) 統一北印度,首都正是王舍城 (Rajagrha)。之後經過了暴君、篡位、叛變等等動盪,最後迎來了亞歷山大帝的希臘大軍壓境。亞歷山大帝折返後,原本以養孔雀為家業的月護王 (Candra-gupta) 率領民兵,把希臘人趕走,之後再推翻當時的難陀王朝,統一全印度,建立了孔雀王朝。月護王的孫子,就是阿育王。

當時,佛教已十分興盛,並建立了中印度與西印度 (摩偷羅城 [Mathura],近今天的德里) 兩個中心。中印度的僧人認為西印度的僧人違返了十條戒律,史稱「十事」,因而召開第二次結集。十事中,最難決定的是能否收受金錢佈施。原來,僧人只能收實物,如飯菜、衣物、院舍等,卻不能收金錢,叫「金銀淨」。若有人捐錢,他們要找個中間人來花掉這些錢,換成實物。然而,化緣的成果是不穩定的,有時食物多到吃不完,結果爛掉,有時卻又要捱餓。於是,西部僧人開始用鹽醃製食物,犯了「鹽淨」的戒律,也開始收取金錢捐獻,好能在需要時買食的穿的。好了,你可以說,佛陀只准大家化一個鉢的緣,就是不要你有資產屯積,一旦可以屯積就有貪念,此外,無常帶來苦是大家都明白的,叫你苦修就是要克服它,而不是像俗人一樣想辦法製造虛假的安全感,以無常為常。話雖如此,這並不是殺盜淫妄等大罪,也許正是佛陀所謂的「小戒」。

無論如何,第二次結集中主持人判定十事為非法,得到七百人贊成,成了「上座部」(Theravada)。在他們的歷史裏,他們是正統,並放逐了違反十事的僧人。然而,被放逐的有成萬人!他們就是「大眾部」(Mahasamghikas)。這個分裂叫「根本分裂」。這萬人另外搞了個結集,叫大結集。這個金銀淨的問題,也就產生了朋友的誤會。

下一篇,將會解釋佛教如何演變成十八部派。

2014-01-08

Presentation (演說)

最近有初出茅廬的年輕同事找我,想學銷售與演說的技巧。愚見認為,那些眼神、語調、手勢等等的東西,是有影響,但只是枝節,不是根本。

銷售或演說的成功,在於你有沒有故事要講。如果你的故事,能夠感動你自己,它自然能夠感動台下的人。最近家母轉寄了衍藏法師這段演說給我們,一看,片長五十分鐘,我便覺得我不會看完。怎料一開始播,我便動也不動地坐了五十分鐘。在這五十分鐘裏,法師並沒有怎樣移動過,也不見得運用了什麼技巧,卻能把聽眾吸引了。仔細留意,她手上的提示卡,只有寥寥三、四張,與我們一般準備幾十頁 PowerPoint 的演說相比,完全不是同一回事。



那是因為,這是個真實的故事,是法師忍辱四十年的成果。還有,修道人的平靜、謙遜與幽默,是無聲無息地透出來的,能慢慢地感染身邊的人。我們眼中厲害的演說家、講者、甚至藝人,他們精彩的表演,背後是一種「燥動」,不斷在刺激聽眾的神經。修道人的演說,卻在字與字、句與句之間的寧靜中表現出來。

這個,才是上乘的溝通方法。

我記得我當時對那同事說:你欠缺的,是實戰經驗。你要在戰場上累積故事,成功的失敗的,記下無理的客戶、變態的上司、無可能的任務等等,然後才能上來侃侃而談,俘虜你的聽眾。世上最偉大的老師,包括耶穌、佛陀、莊子等等,說的,都只是一個又一個精彩的故事而已。

Itchiness (癢)

天氣乾燥,皮膚自然癢。不少人都會塗上潤膚膏,又或不自覺地抓破皮膚。我卻發現這其實是個很好的鍛鍊機會。

「癢」的感覺,觸發反射性的搔癢動作,原是經過進化,讓我們在有蚊叮或蟲咬時把它們撥掉。然而現在明顯沒有蟲在爬,所以「癢」的感覺是「空有」,純粹是腦裏的感覺。

於是,我開始觀照「癢」的生起,拖慢呼吸,直到它消失。腦袋在不斷接受同一個刺激後,自會麻木,而「癢」也自會壞滅。

這個鍛鍊聽起來十分無聊,但是背後「停一停,諗一諗」的能力卻是諸法根本。

當遇上無理取鬧的人,你能夠在怒氣生起時觀照它嗎?別人無理,與自己憤怒,是完全不需要掛勾的,是純粹的反射動作,是「空有」。能夠觀照憤怒的人,自能「忍辱」。

當遇上渴望擁有的東西時,你能夠在貪念生起時觀照它嗎?欣賞漂亮的東西,與擁有漂亮的東西,也是完全無關係的。能夠觀照貪念的人,自能「布施」。

抓癢都放不下,還談什麼其他?書嘛,都是白讀。

2013-12-17

Wool (羊毛記)

《羊毛記》(Wool) 是一本氣氛很獨特的小說。故事發生於深埋地底的碉堡內,一遍陰沈;地面的世界早已被毒霧覆蓋,不能住人。在這個碉堡內,卻有一個如祭師般至高無上的技術部門,他們會製造特別的保護衣,幫助想出去的人出去……


小說特別的地方在於,主角死得特快。這邊廂,你還在瞭解他的背景、他的性格、他的工作;那邊廂,他已經死了。翻到下一章,再遇上另一位主角,說時遲那時快,又死了。也許是因為作者在寫這本著作時,正在悼念一位朋友罷。因此,儘管這書像是個懸疑故事,我卻總覺得是作者對信仰的一個質疑:如果天堂是一個謊言,你還會如此安祥地離世嘛?你如何知道那不是一個謊言?憑那些瀕死經驗的紀錄?但那些人畢竟沒有死掉。憑回溯前世的催眠?那會否不過是另一個騙局?

也許我並不特別懂得欣賞「老派說故事魅力」,因此沒有像其他人一樣一拿起書便廢寢忘食。然而,一邊讀,我卻一邊在想那些有關生死與信仰的問題。直至過了大半,我才發覺有位主角竟沒有迅速死去,而小說亦漸漸變成與政治和人口有關的小說。跟最近的電影《末世列車》(Snowpiercer) 所提出的一樣,當人口不斷在澎脹,而環境資源又有限時,統治者的選擇也便很有限。

也許有天,我們真的要用丹.布朗 (Dan Brown) 的《地獄》(Inferno) 裏的方法,才能有尊嚴地生存下去。

2013-12-04

UnYouTubed (滄海遺珠)

小時候,由於母親喜歡把收音機開著,很早便開始留意流行曲的詞,並經常把寫得好的背下來。好像膾炙人口的:

留住了 蟬在叫 人在笑
離別了 誰在笑 留下了 陽光照耀

又或後來的:

微涼的秋 蕩來傷口 微涼的酒 苦澀輕透
微涼是我 未忘藉口 道別某個深秋

之後,我開始懂得賺錢,有能力買唱碟。還記得有天在街裏聽到:

偶爾天邊太陽雨 雨線飄飄化成詩
每闕新詩 散落我心深處 停留住是情意

我不知道是誰的新歌,於是把它記下並四處「唱」給碟舖老闆聽,可能唱得太差,搞了很久才最終找到那隻專輯。

後來我愛上了某歌手,曾把他所有專輯都買下來,並把百幾首歌的歌詞都背下來。這些歌,不少是滄海遺珠,最近更被說是「又老餅、又冷門」。最主要的原因是這些歌在 YouTube 裏都沒有。例如我覺得這首是最有故事性的詞:

今天不知不覺 找到此小城外
無言地望著手中的信 給灑濕在雨中

這歌之後,我覺得能媲美的就只有《哭》。還有這兩首是我以前每天返工都哼著的、最喜歡的粵語流行曲:

浪再起了伏了 淚再湧了盡了
一一都算了 願隨煙雨輕飄

以及:

對吧以前 錯吧以前 現已變不了
窗中輕透 一絲光線 已是明天 明天

可能歌手不領獎,電台就不怎樣會播吧,結果都變成冷門歌。

我也有聽新歌與熱播歌的,但我總是被專輯裏的非主打歌吸引。好像:

夢似煙花 心似水 來和去 實也是虛

又或:

你可會為我哭 但這奢望太可笑
越過麥田夜空飛行中 還掂記誰的心跳

自從有滾石之後,多了很多了不起的唱作人:

豪情與無奈 總期望有人瞭解我
如何能滿足我那平凡卻又飢渴的心

但我仍是會為沒有被派台的歌著迷:

每當曲終人散之後 眼看繽紛色彩變灰暗
我在等待那一份孤獨的來臨
還是等待那一陣寒冷的偷襲
不知道 我永遠不知道

不少歌手出了幾隻專輯便不再唱了,裏面也有不少好東西:

舊愛新傷 誰的愛恨都一樣
誰的承諾不憂傷 誰的多情不迷惘

為此,我還曾經搞了一個《被遺忘的歌詞》的網誌,結果當然不了了之。

古時,有「詞壇二李」,現代,有「兩個偉文」,寫出了不少好詞,大家都熟悉,我也就不再寫了。一直有繼續背歌詞 (預防退化症),在最近背的詞裏,有這幾句:

活得精彩結尾 切勿流眼淚
來讓我詩歌班裡悄然沉睡 這是自然程序……
若一天你活得很累 紀念我過去 為人如此風趣

若你也有些滄海遺珠想分享,歡迎留言。

Impediment (截路空亡)

雖說學過命理,我卻很少為自己起盤。人大了,便自然知天命。好像最近的遭遇,實在太滑稽,我想這大概便是「截路」的意思罷。橫豎截空,做什麼都得個吉,不如花點時間記下,以為自娛。(以下內容含不雅成分。)

在顧問行業,大家都用鴇母 (ママさん) 來形容我的工作:把擁有不同色藝的小姐帶去坐檯見客,賣過好價錢,斷鐘收費。若客人很快完事,我們還可以多賣幾檯,把收入翻兩翻。長期無客買鐘、坐冷板凳 (On Bench) 的小姐,由於使用率 (Utilization) 太低,便會有被辭退的風險。因此,我的工作是不斷保持並提升她們的使用率,而小姐本身是我們最重要的資產。

好難得,我這半年找到不少大客官,滿以為可以賣個滿堂紅。怎料,當我的小姐和客人飲酒唱歌搞了一整晚之後,臨上房前忽然說不喜歡她,要換另一位。好罷,換便換位更當紅的。怎料那位小姐又忽然嚷著要辭職,現在還在談判中。

又有位客人愛上了我另一位小姐。誰不知就在上房之前,那位小姐忽然被選了去做陪審團!一審再審,不知要審到何年何月何日才回來。

另一位日本來的客官,九月便應該簽單的,卻因為他在台灣的同事被發現侵吞公款,於是他簽單的錢亦被凍結了。事情拖到現在。

一位國內來的大客官,去年說要跟我簽張大單子,作中秋節禮物,怎料他在廣州的老婆不斷煩著他,說我們小姐會做的她都會,結果搞到今年中秋都過去了,還未簽。

一位歐洲來的客官,派了自己的財務官與營運官來揀小姐。花了我幾個月,一切談妥,那位客官卻竟被解僱了。

還有一位客官,明明我店只有小姐,他卻讓著要青春少男。另一位有少女不喜歡,卻無端端鍾情於我這個老鴇母。我也不是上了岸不幹,只是我收費太高,他又付不起錢,結果又膠著。

最令人沮喪的,是當我的客人已交了訂金時,橫裏殺出另一班小姐,說要送兩小時服務給他。這個情況還要發生了三次。難道市場景氣真的如此差?

總之搞了大半年,我滿檯都是準備好了的合約,卻總在臨門一腳之時、千鈞一髮之際馬前失蹄。我的大老闆有天過來贈了我兩句:你的障礙總是沒完,你的客戶卻都是「精英」!

命遇截空,真是道行低一點都看不破。

2013-11-21

Adoption (原著改編)

經常提自己,未讀原著,別去看改編電影。若電影忠於原著,那還好,大不了讀書時預先知道了結局而已;電影改編得差,那便慘,看電影時一頭霧水,再讀書時又把改編的情節混進來,總之好好的一個故事全爛掉。最近我便有一次這樣的經驗。

我去了看《天使聖物:骸骨之城》的電影,回頭再看原著,才發現作者要寫的,是一個比電影豐富得多的神話世界。也許內容沒趕上《魔戒》那種大師級數,始終對象是年輕人,但野心絕對是有。電影嘛,只是廉價的模仿而已。我對系列小說一向情有獨鍾,很喜歡完全進入另一個時空的感覺,因此樂此不疲。除了《骸骨之城》(The Mortal Instruments) 系列,我也爭取在看《宇宙生還戰:安達的戰爭遊戲》之前先讀《戰爭遊戲》(Ender's Game)。之後因為太多網民在罵電影,我也就沒看電影了。《戰爭遊戲》的原著,十分精彩,難怪成為美國軍隊指定的參考書。讀的時候,我不斷想起十多年前讀《銀河英雄傳說》的快感。我當時很深刻的,是在太空的陣式由二維變成三維的描述。估不到會在《戰爭遊戲》裏重現。

因為同一個原因,我又讀了另一本很有《銀河英雄傳說》風味的日本系列小說:《圖書館戰爭》。很難想像圖書館有一天會搞到要武裝自己來對抗思想審查。當寫在八十年代的《戰爭遊戲》早已預言思想會在網絡上傳播時,再讀部隊如何拚命守衛書本,總有點滑稽的感覺。

排著隊將會上映而要快讀的系列小說,還有《羊毛記》(Wool),在網上可謂好評如潮,口碑被人用「瘟疫」來形容,當然不能錯過。此外,已經被拍成電視劇、極受歡迎的《冰與火之歌》(A Song of Ice and Fire),以及來年上映的《墮落天使》(Fallen) 等等,都在我的待讀榜上。這些系列小說,由一套三本到十多本不等,加起來能謀殺大量時間。有時真不明白,大家為什麼要迫自己看那些千篇一律的無線劇集。這些系列書中的世界,宏大、深邃、奇詭、壯麗、出人意表、發人深省,絕不是一般劇本工廠能媲美的。

一般我都會選讀英文原著, 但總覺得台灣出版商的封面更勝一籌。


我就是這樣,進進出出不同的世界,放下在世界裏累積的疲憊。

Laugh (笑忘書)

累極的時候,我會拿本書出來讀。就算正在和一大班朋友開派對,我也會忽然坐開讀書。大家都覺得奇怪,以為讀書是很累的事;但對以口技餬口的我來說,可以不說話,靜靜地聽別人 (作者) 說話,是一大享受。

過去兩個月,忙得不可開交,結果失聲一星期,卻還是要天天含著喉糖連續開會九小時。為了保持身心平衡,我於是鯨吞了一堆一直想讀的小說。在此先介紹兩本。第一本就是十分暢銷,中港都拍成電視劇的《蝸居》。出版至今已六年,終於有時間讀。一開始便欲罷不能,一上車就讀到下車,吃飯睡前都不能釋卷,沒幾天便讀完,眼淚流了滿面:不是感動,是實在太好笑了!

看書名,本以為是本寫實而又悲情的傷痕文學,沒想到作者六六能把房價、育兒、小二、貪污等等問題底下的生活,寫得那麼辛辣搞笑。一本能讓我在地鐵裏當眾笑出來的書,絕對要介紹。更難得的,是我在讀完之後,對書中人物竟有些掛念。我已很久沒有這種感覺了。可知他們有多立體與真實。

第二本讀的,是很新的《不二》,只出版了一、兩年。初見書名,以為是佛學,怎也沒料到是本黃書,而且黃而不俗,看得出作者對佛經、唐史以及文字的造詣。不過,最吸引我的,還是那種國內人特有的辛辣戲謔。也許生活是太苦了,沒有這種幽默感,活下去太不容易。我也是一邊讀,一邊狂笑不止。你大可以先讀作者馮唐寫的後記,便能對他的文風略窺一二。我還因而學懂了不少正音正字:原來「操」的正字是「肏」,粵音「醋」、「屄」粵音「卑」(「hai1」是異讀)、還有什麼是「馬眼」、「菊爆」等等,只能用目不暇給來形容。我絕對同意這本書要成年才讀,否則 AV 沒看過、佛理又不懂,閱歷又不夠,根本就不會看得明白。

馮唐先生的履歷也夠牛逼的,婦科醫學博士、美國工商管理碩士、且曾任麥肯錫顧問公司的合伙人。我想,走一條這樣的路,就算自己沒變成瘋子,寫的東西都不會太正常吧!

無論如何,這些日子,多得這些書,我才沒有徹底瘋掉,真是感恩。

2013-09-29

Backgammon (小遊戲)

生活迫人,連打機都只能選一些小遊戲,幾分鐘搞掂一局那種。不過小遊戲玩下去,也會有不少啟發。以下是只有懂得玩「雙陸棋」(Backgammon) 的朋友才會明白的體會。

運氣好,加上經驗與膽識,勝利有時來得快得讓人措手不及:


有時情況真的很壞,對手手氣好一倍,那就只好小心部署,以策略戰勝力量:


當對手手氣好到這個令人咋舌的地步,還要加注買重你輸時,最緊要的是保持信念,堅持到底,勝利始終都是屬於我們人類的:


得十二分,則是這個遊戲裏最高的分數,至此可算終極了。

2013-09-19

Bookstore (書店老朋友)

很久沒有逛書店了,可能因為我要讀的書一般書店都會不賣罷。

因為公務關係,上星期到了台北一趟做了一場演說,離開時在機場的小書店,走了一轉,感覺像是見見老朋友們一樣。

先入眼簾的是丹.布朗 (Dan Brown) 的新書《地獄》(Inferno)。這書我已讀過,前半實在一般,後半則回復水準。以但丁《神曲》為題的懸疑小說,早已汗牛充棟,不少也找布朗先生寫篇薦文,所以他也是時候自己寫一本了。

黃易黃老先生你好。很高興你又重新寫長篇,《日月當空》亦已出了十多卷了。當年因為盜版猖獗,黃老你決定擱筆,估不到最終還是技癢呢。其實也難怪,你一寫就寫幾十本,每本收幾十元,一個故事要花上千元才讀完,難怪那麼多盜版。看看同行天下霸唱,索性在網上發行,正是「如果不能打敗他們,那就加入他們吧」,結果現在已是中國最富有的作家頭十名。你看,他的新書《河神:鬼水怪談》又出現在你旁邊了。

保羅.科爾賀,好久不見了。抱歉我曾對你近年的書甚為失望,不知這次這本《阿卡拉先師古抄本》(Manuscript Found in Accra) 又如何呢?看故事簡介好像挺有趣的。

噢,奧修大師,你也在這裏?你不是圓寂了嗎?竟然還有新書!《心的十四堂課》說的,仍是那些,而我則仍是那句:「知易行難呀,大師!」

咦,大前研一樣,作為我們一眾企業顧問的偶像,你竟然出了本講退休的書?選舉的失敗似乎真的改變了你的思想呢。之前你寫的《教出孩子的生存力》提到你讓兒子中學時便輟學,思想果然是與眾不同;今次《後五十歲的選擇》叫人三十五歲時便為退休做準備,相信亦有可觀罷。

走來走去,碰到的都是老朋友。有些書長年暢銷,讓喬斯坦.賈德老師 (Jostein Gaarder)、布萊恩.魏斯醫生 (Brian Weiss) 等等長駐在書架上;也有些新進的作家,好像卡珊卓拉.克蕾兒 (Cassandra Clare)、彼得.布雷特 (Peter Brett) 等等,雄霸當眼的書架。但除了打個招呼外,我一本都沒買下來。

都是老朋友、老橋段了,他們要說什麼,我都知道了。

我最近掏腰包買回來讀,而又有感動的,就只有許書寧的《耶路撒冷朝聖日記》而已。

2013-09-18

Heresy (異端)

之所以出現異端與派系分裂,主要來自神學邏輯與人文價值的不兼容。

自古以來,有幾個問題邏輯是解決不了的。首先,如果造物是至善的,那為什麼邪惡會被造?那只有兩個可能:造物不只是善,也包含惡。這個問題,引發了像諾斯底主義 (Gnosticism) 的發展。

其次,不少學說主張「無我」,說生命都是一體,都是神 (或「眾生都有佛性」等等),希望打破「自我」是永恆的概念 (Eternalism),從而打破自私、貪婪、嫉妒、驕傲等惡念。然而,沒有了「自我」,就沒有人會救自己的靈魂,也沒有人去積功德、除惡業,最後流於「虛無主義」(Nihilism)。所以佛教後來分裂出「說一切有部」以及後來的「中觀派」、「瑜伽行」、「唯識學」等流派,希望用「種子識」、「如來藏」等概念,對抗虛無主義;而猶太斯賓諾莎 (Spinoza) 卻因為「眾生一體」這個想法而被逐出猶太教。

再者,不少善惡標準都會隨時間改變,例如種姓制度、女性地位、同性戀等。「所有宗教都導人向善」的破綻在於大家對「善」都有不同的定義。結果出現了「無差異」的思想,目的在平息所有嗔怒與紛爭。如果一切都是假象,只存在於腦袋內,那只要懂得自我催眠,便能使美女變白骨、糞便變佳餚。這種思想,產生出像譚崔 (Tantra) 這種神秘主義,以及後世無數的邪教。

時間的概念亦造成不少問題。如果神超越時間,通曉過去現在未來,那誰人能得救祂便早都了然如胸,又何需勸我們的意志悔改?不少宗教因而出現了命定論,例如當所有東西都是「因緣和合而生」,雖說可以讓我們接受「無常」,放開執著,但也等於無須精進努力,只需一切隨緣。加爾文主義 (Calvinism) 便有所謂「救贖預定論」,後來成為「因信稱義」的基礎,產生了今天的福音派、長老派、浸信會等新教教會。其他和這個問題有關,而曾被公教會定勝成異端的還有說人性性本惡,討論究竟要靠自己還是靠神的恩寵才能得救的伯拉糾主義 (Pelagianism) 或半伯拉糾主義 (Semipelagianism),預言世界末日的孟他努主義 (Montanism) 等等。

最後則是有關教主的身分。在原始佛教,佛陀只是凡人一個,試過不同的修練方法後,終於靠自己的「中道」開悟成佛。然而,到了大乘佛教,佛陀卻原來早已成佛,只是為了教導我們修練的方法,才故意走冤枉路給我們看。也有主張佛陀在世的是化身,還有亘古存在的法身、報身等三身說。在公教會,耶穌曾被認為只是神而不是人 (那祂釘十架便可能完全不痛),諸如幻影說 (Docetism);也有認為神只有一個 (而非三個),稱為神格惟一論 (Monarchianism),因此有說耶穌只是被神「上身」的嗣子說 (Adoptionism) 或認為耶穌是「受造神」的從屬論 (Subordinationism),後者包括著名的亞流主義 (Arianism;不少人認為牛頓也是信這個的)。甚至有人從一體論推斷聖父與聖子一起在十字架受苦,稱為聖父受苦說 (Patripassianism)。又有人認為耶穌的思想屬神,身體屬人,稱為亞波林主義 (Apollinarianism);有人則認為耶穌兼具人性與神性,但意志是一個的,稱為基督一志論 (Monothelitism)。如果你相信耶穌亦可能又是人又是神,每天內心神人交戰的精神分裂者,那你便屬於涅斯多留主義 (Nestorianism)。如果你認為三位一體只是水、冰、蒸氣一樣的三個形態,那便叫撒伯流主義 (Sabellianism);又或你認為神性與人性在耶穌內藍加黃變綠,那便是歐迪奇主義 (Eutychianism),統統是異端。

到了這裏,恐怕你都估不到怎樣的學說才是正統,亦分不清眾多學說之間的分別;不過歷史上卻不少人因為這些抽象的東西而殉道,也有不少人因而成聖。

2013-07-13

Ap Jie Lop (不要怕)

無意中在電視看到吉克隽逸演唱的《不要怕》:



非常的喜歡,但無法聽出是什麼方言。上網一查,原來是彝語。遇上新的外語,我立即興奮萬分,立即研究。原來彝語來自漢藏語系。漢藏語系分支為漢語與藏緬語,藏緬語再分成喜馬拉亞語和吐蕃語。喜馬拉亞語再分呀分,分到倮倮-緬語,最終分到彝語。而吐蕃語,則是經典藏語的源頭。也就是說,縱然受佛教影響,不少藏語是梵文翻譯,但它的文字源頭並非表音文字,而是和漢語一樣,是表意文字。彝語正是由表意過渡到表音的一個混合體。譬如說,這個好像迷你兵團的符號「ꊿ」,正是「人」的意思;這個像開墾的「ꊪ」,正是「種植」。

由於本是表意的文字,所以有別於閃族語系或印歐語系的幾十個表音字母,彝文有一千一百多個字母!著名雲南敘事長詩《阿詩瑪》就是用彝文寫的。不過,隨著時間推移,今天的彝文也只表音。仔細研究字母表,不難發現有類似藏文的前加字和後加字的拼法,用羅馬拼音是讀不出的。

如此複雜的語言,恐怕不是一年半載能掌握的了,還是把歌詞直接放在這裏吧:

mu hly pur la
ma hxa jjip la
mge qi ci la
syr qy syr la vex

nyix ke pur la
mu chur pur la
hxie mop pur la vex
cyp kur cyp vit ox
syp shyr cyp hlep op

ap jie lop, ap jiep lop, ap jie lop ap jie
mox nyi ap qyp o
cax nyi ap qyp o
hnax nyi tat qyp o
shax nyi tat qyp o
風起了
雨下了
蕎葉落了
樹葉黃了

春去秋來
心緒起伏
時光流轉
歲月滄桑


不要怕 不要怕
無論嚴寒或酷暑
不要怕 不要怕
無論傷痛或苦難
不要怕 不要怕

Manas (末那識)

好幾個月前又為《香港佛教》寫了篇文,主要是將之前有關記憶的討論放進佛學的框架裏。不過,到文章登出之後,我為了準備一個關於死亡講座,又讀了些別的看法,所以也掙扎過要不要放在這裏。然而,這畢竟是自己曾經有過的想法,所以也就姑且在這裏留個記錄吧,否則半個網誌都要被刪掉!

原文題為「生命,就是記憶」,載於《香港佛教》第六三七期。

* * *

在宗教的領域,我們經常遇到一大堆沒法驗證的概念,諸如:靈魂死後會到天鄉享福、死者會連同肉身復活接受審判、人心會被放上天秤、中陰身會隨著不同顏色的光到六道中輪迴等等。相信今天大家都不會相信我們會真的帶著臭皮囊升天或輪迴吧?

那究竟是什麼東西在輪迴呢?神在審判什麼呢?那超越肉體的生命,又是由什麼組成的呢?佛學裏有個概念,用心理學的說法,生命就是一連串的「意識流」(Stream of Consciousness)。

每一天,我們都依靠我們的五官,從這個世界收取不同的訊息,並從中整合出不同的概念。譬如,當我們用眼睛,看到枱上有一個紅色的球體,發出陣陣的果香,我們會把它拿起,用皮膚去感受它的軟硬度,並一口咬下去。隨著「索」的一聲傳入耳朵,舌頭開始品嚐到果汁的味道,我們大腦額葉便形成了「我在吃蘋果」的「意識」。然後,我們將「蘋果很美味」的概念儲存到記憶中。明天醒來,我們會從記憶中憶起蘋果的美味,而再找一個來吃。久而久之,我們也許會每朝出門都無意識地隨手拿起一個蘋果,一邊上班一邊向它咬下去,變成了我們的習性之一。

這個過程,用佛學用語,便是當我們的五根(Sensory Organs)接觸五塵(Stimuli),產生五識(Perceptions),然後,對「蘋果」的認知生起,成為第六識,即「意識」(Consciousness)。這六識,都是有生滅的,例如當我們入睡或入定時,便會斷滅。而其中一個斷滅的原因,正是死亡。那什麼東西會超越生死,永恆輪迴呢?

這個輪迴的,叫第七識或「末那識」(manas vijñāna),它無間斷地收集前六識的資訊,把資訊整個成一個連綿不斷的意識流。這個,就是我們的自我意識,也就是我們所謂的「生命」、「我」。試想想,當你說「我是一個能幹的人」,那是來自你觀察過去這麼多年的工作,對自己成就的記憶。假如,你的記憶被分為白天和黑上兩組,像《化身博士》(Jekyll & Hyde)一樣,白天的你是個醫生,亦只記得每天白晝發生的東西;晚上則是殺人狂魔,亦只記得每天晚上發生的東西,那「你」究竟是好人是壞人?

在這個例子裏,同一個肉體內有兩條意識流,互相並不認識,可以說是兩個生命寄居在同一個驅殼裏。相信你也會同意,如果要審判,這裏有兩個靈魂;如果要輪迴,則一個上天道而另一個下地獄。在心理診斷中,這種「多重人格障礙」或「解離性身份障礙」(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大眾常誤以為是「精神分裂」)其實是一種記憶的障礙(成因與診治可見《二十四個比利》[The Minds of Billy Milligan])。近年有本很暢銷的小說,叫《別相信任何人》(Before I Go to Sleep),戲劇性地展示了有記憶障礙的人的生活。書中有句說話:「記憶定義了我們」(Memory Defines Us),正道出「我」其實就是一串記憶,也是「我見」或「我執」的根源。

因此,當要探望或安慰一位臨終的病人時,其中一個好話題便是「想當年」。無論過去的記憶是苦或是甜、是成就或是遺憾、甚至不管是真或是假,病人的記憶定義了他的一生,也最有可能是唯一能隨他離開肉體,進入下一個生存狀態的「生命」。

每一個生命,都是一條意識流,承載住一生、甚至生生世世的記憶。當我們能放下「我」,明白我與你與他並無分別,從而不再生起貪嗔癡三毒,讓這條意識流變得純淨,只蘊藏慈悲與大愛,那「我」這條意識流才能流入大海,也就是重回第八識──「阿賴耶識」(ālaya vijñāna) 的懷抱。

2013-06-16

Camino (梅花之路)

很多年前,我在這裏介紹過教會四大朝聖之路:葵扇之路 (Road of Spade)、紅心之路 (Road of Heart)、梅花之路 (Road of Club) 與方塊之路 (Road of Diamond)。當時,在我認識的人裏,只有我在贐明會的一位拍檔有去過「梅花之路」,即徒步由法國行四十天八百公里到西班牙的聖地牙哥 (Santiago de Compostela),也是傳說中聖雅各 (St. James) 的葬身之地。那位拍檔也是踏單車而不是用行的。其他的朋友不少連聽都未聽過。怎料我也曾經寫過的那位舊老闆,竟毅然決定去走一趟,還要用腳走的!

原來他遊山玩水之後,因緣際會,去了非洲做了一年義工,教育當地青少年。回來後決定為那些缺乏書本閱讀的青少年而籌款,所以利用 Everyday Hero 作平台 (大家都可點擊並在網上捐款以作支持),宣布去走傳說中的方塊之路。體力的要求不在話下,但最辛苦的應該是在又濕又冷的天氣、雙腳起了水泡隱隱作痛、以及晚上被其他朝聖者的鼾聲吵著而缺乏睡眠的情況下趕路。我與他的一眾老友,在 Facebook 跟著他四十天,直到他完成,感覺好像自己也行了一遍一樣……辛苦!


苦盡甘來,到最後他參與了終點大教堂裏為朝聖者而設的拉丁彌撒,更目睹那個很大、拋得很高的大香爐 (據老闆說,香爐出動,要得八位朝聖者夾錢請那些工人去搖,才看得到的):


可以去朝聖,著實讓我非常羡慕。不過,在過去這四十天裏,每當我每天奔波勞碌、心力交瘁之時,我都會不期然地想:其實誰不是每天都在朝聖呢?只要你不是為了自己的原故而在努力,好像我老闆一樣,那你便已走在朝聖的路上。

願大家都能走終點,並得到朝聖者應得的祝福。

2013-06-09

Tibetan (藏文)

每次有人問,為什麼要學藏文?我都只會笑笑說:「學來唸咒。」

如果要唸咒,就不能唸錯。藏密咒語,不是詛咒人用的,而是成道用的。佛教三乘中的「金剛乘」(Vajrayana),又叫「真言乘」(Mantrayana)。「真言」(Mantra) 就是咒語,可想而知咒語的重要性。咒語是秘密,所以「金剛乘」又叫「密宗」,有西藏的藏傳與日本的東密等。「金剛乘」與大小二乘的分別主要在於:後者要修很多世,才能成佛 (所以有「一還果」、「不還果」等階段),但「金剛乘」能讓人現世成佛,可謂「成佛速成法」。

如果你以為,只要將藏文字母翻成羅馬字母轉寫,便能讀出咒語,那便錯了。就以不少人聽過的「六字大明咒」為例,六字大明咒的藏文是:

ༀ་མ་ཎི་པད་མེ་ཧཱུྃ

羅馬轉寫為:
om mani padme hum

不少中文翻譯轉寫成:
唵嘛呢叭咪吽

單看轉寫,基本上無可能讀得對。因為在藏文中,但凡後加字是「d」與「s」,便不發音,並把之前的「a」改成「e」。所以「pad.me」應讀成「pe.me」,來自梵文的「padma」,即紅蓮 (白蓮叫「pundarika」、青蓮叫「utpala」,都有不同的名字)。至於「pe」的「p」,並不是一般印歐語中的噴氣音。藏語中噴氣的音翻成「ph」。「p」與「b」都不噴氣,分別在於聲調。用普通話作比喻,「p」是一聲,「b」是二聲。「pa」像「巴」,「ba」像「拔」或粵音「把」。

「mani」意思是「珍寶」。我常想,這個應該是魔術師「mani mani hum」的來源吧。

我曾經寫過,梵文、巴利文、藏文等,都是一脈相承。藏文當然也有自己的土話,但不少佛教用語仍是來自印歐語的根。好像「般若波羅密」的「波羅密」,藏文「phar.chin」:「phar」,即拉丁語系的「para」,對面的意思 (好像英文「parallel」,但拉薩語又把「r」在白讀時讀成長音,即「phaa」);「chin」則是「去」的過去式。「波羅密」就是梵文「paramita」,中文意譯就是「到彼岸」。「彼」當然比「此」勁得多,所以「parami」又有「至高無上」、「完美」等意思。

無論如何,學一種語言的樂趣,就如最近電視播的「極地狂奔」一樣,只有過來人才明白,外人只會覺得你發神經、自討苦吃。特別是學一些沒有實際用途或商業價值的東西,簡直會被社會當成怪物。不過,當你能一步一步地走近古老而神秘的智慧源頭,並開始見證人類文明的演變過程,感覺便只能用「過癮」來形容。

所以,每次有人問,為什麼要學藏文?我都只會笑笑說:「學來唸咒。」

2013-06-01

Quality Time (精心的時刻)

我曾經在《愛之語》裏提過「精心的時刻」(Quality Time)。意思不是要你花很多時間陪伴你愛的人,而是要你陪伴他們時心無旁鶩、專心一致。於是,一起吃飯卻一邊看電視不叫「精心的時刻」、一邊傾偈卻每五分鐘看一次手機不叫「精心的時刻」,反而一聲不響靜靜看著對方對眼睛、聽對方的說話,才叫「精心的時刻」。

到了現在的年紀,不少童年的往事都忘了。家中提起小時玩過的東西、說過的稚氣說話、犯了錯並被痛打的經歷,我很多都記不起。不過,有些畫面我特別深刻。

還記得爸爸以前很忙,為了家庭也為了事業,除了白天的正職,還有兩晚要兼職,又有兩晚要進修。我們兄弟倆最常問媽媽的問題,便是爸爸這個星期那一晚會早點回家?因為如果爸爸早回家,他便會和我們捉象棋。我一局,弟弟一局,我們一起又鬥一局。爸爸當然會贏,所以經常讓我們雙馬、雙砲、甚至雙車。爸爸工作了整天,又累又臭,但回家什麼也不幹,涼也未沖,就和我們先捉三局象棋,因為我們很早起床,要早睡,他不想我們晚了睡 (我媽要罵的……三個一齊罵!)。

幾十年過去,我就是記得我們兄弟倆在鐵閘內等爸爸的口哨聲。爸爸一回來,我們便去拿拖鞋給他換,再去搬一張小桌子出來捉那三局象棋。我爸捉那三局象棋的時間,就是給我們兩個孩子的「精心的時刻」。那些年,我們見我爸的時間,確實不算多 (也許是我忘了),但那三局象棋,是我從來沒有忘記的「精心的時刻」,也是我們今天長大後的榜樣。

2013-05-19

Itinerarium (熾天使的六翼)

最近,發現相識有十年的舊同學,原來是位天主教徒。言談間,他覺得太理性的人是很難信教的,而他正是一個理性的人,所以早就放棄了信仰。

正巧,我從家母那裏借來一本小書,是我以前堂區聖文德堂的夏志誠神父所寫的《伴你同行——聖文德》,一個典型的沉悶書名。然而,如果我告訴你,當時升任方濟會總會長不久的聖文德 (St. Bonaventure),曾在會祖聖方濟各 (St. Francis of Assisi) 獲得神秘五傷 (Stigmata) 的拉維納山 (La Verna),默想印五傷的奇蹟,因而悟出熾天使的六翼 (De Sex Alis Seraphim) 隱藏了得道的秘密,繼而把這秘密寫成一本叫《心靈邁向天主的旅程》(原:Itinerarium Mentis ad Deum;英:The Journey of the Mind/Soul into God;下簡稱《旅程》) 的武林秘笈;而夏神父的小書,則是想把這秘笈簡單地撮寫成一本三十日的修行指南,那是否更吸引?

熾天使 (Seraphim;音譯「色辣芬」) 不是一位天使,是九個天使級別中最高那一級的名稱。彌額爾 (Michael)、加百利 (Gabriel)、路西法 (Lucifer,即撒旦) 等,都是熾天使。相傳,聖文德便是在默觀熾天使的三對翅膀而明白了聖傷的奧蹟。

那究竟三對翅膀代表什麼呢?秘密又是什麼呢?

這卻正是我舊同學問的問題:如何從理性思想出發,到達神秘的終點。根據夏神父所言,那六隻翅膀,分別代表六個思想階段。

第一階段,利用古典亞里士多德的論證,推斷第一因的存在 (詳見《神的存在》)。

第二階段,利用認知論 (Epistemology) 的方法,即討論眼耳鼻舌身意如何感受並欣賞這個世界,從而獲得經驗主義者 (Empiricist) 所追求的快樂,並找出背後的真相,相等於佛學裏的「緣覺乘」。

第三階段,由被觀察的對象,發現觀察者的本質,是理性主義 (Rationalism) 的基礎。到了這個階段,思考者發現靈魂本質為「記憶、理智、意志」,符類天主聖三的本質,亦總結了由笛卡兒 (Descartes) 到尼采 (Nietzsche) 的思想演變。

到了第四階段,修道者遇見了神的完美,是聖安森 (St. Anselm) 提及的所謂「本體」,也是所有聖人神魂超拔的狀態 (旅程 4:3):
On this level, when the inner senses are renewed in order to perceive the highest beauty, to hear the highest harmony, smell the highest fragrance, taste the highest delicacy, apprehend the highest delights...

在這階段,意識重生,靈魂可以看到至美麗者、可以聽到至和諧者,可以嗅到至芳香者,可以嘗到至甘美者,可以觸到至快人者……

第五階段,世界只有神,只有「一」,並無你與我的分別。這是禪宗開悟的境界。到了最後階段,多與一的分別也不存在,「父子靈」、「真善美」、「我你他」等,是空也是有;當理智止息,愛與慈悲便會湧出,思想便不再執著,五官無法感受,言語不能表達,宗教與法門亦都不再重要 (旅程 7:4):
This... is mystical and most secret, which no man knoweth but he that hath received it, nor does he receive it unless he desire it; nor does he desire it unless the fire of the Holy Spirit, Whom Christ sent to earth, has inflamed his marrow.

這是奧秘而極其隱密的事。除渴望者,沒有人能得悉;除在骨髓中被聖神之火所燃燒者,沒有人能渴望。

這就是神秘的復活奧義 (旅程:7:6):
Let us then die and pass over into darkness; let us impose silence on cares, concupiscence, and phantasms; let us pass over with the crucified Christ from this world to the Father.

我們要死亡,要進入黑暗中,要使憂慮、貪慾及幻影歸於寧靜、要偕同被釘的基督,由這世界過渡到父那裡。

簡言之,六個階段便是由萬物到我、神,無我、合一、最終回歸萬物有情的過程,實在與《十牛圖》的「見跡」、「見牛」、「騎牛」、「忘牛」、「俱忘」到「入塵垂手」並無二致:



整個過程,由理性開始,由情感結束,正好回答我舊同學的問題:理性的哲學思考,也可以到達信仰的顛峰,問題是你有多專心地、靜靜地思考。

這篇文章寫了數天,湊巧今天是五旬節,讀經有這麼的一句,就用它來作結 (格前 12:3):
No man can say that Jesus is the Lord, but by the Holy Ghost.

除非受聖神感動,沒有一個人能說:「耶穌是主」。

我想,這是基督教與佛教最大的分別吧:佛教徒靠的,主要是個人修行;基督徒則知道這條路很不容易走,所以也依靠恩寵 (Grace)。

2013-05-14

Before Midnight (歲月)

一天,一個平平無奇的早上,忽然收到來自泰國的一個 Whatsapp 訊息。發訊息的人,是我十四年前認識的朋友。訊息裏什麼都沒說,只有這個短片的連結:



天呀!又九年了?

這套電影,十八年前出了第一集,講一位男子在火車上說服了一位女子下火車遊了一晚巴黎,深深愛上對方,卻又失去了聯絡。九年後兩人再重逢,卻又已經婚嫁,充滿無奈。估不到九年後竟然會有第三集。從來未有一套電影,像這套一樣,在腦海中縈繞不去。看這預告片時,這麼多年,這麼多的經歷,竟都一下子浮上來,心中的悵然久久不褪。我七年前便已寫過這種悵然,想不到那篇文也有七年歷史了!真是天呀!

其實我也沒有什麼想寫的。這電影是不可以分析的,而是要感覺的,而且是要敏感並有經歷的人,才有共鳴。我們一起等第三集上映吧。

2013-05-08

TangCha.tc (字節社.唐茶)

很久沒有收過令我有驚喜的贈書,直至最近收到的一「本」《唐詩三百首》。

贈書人乃是堪稱國內四大電子出版社之一的「字節社」的創辦人,李如一先生。(四大為字節社、豆瓣、多看和雲中,詳見新華網的介紹。)

因此,這本《唐詩三百首》當然也就是一本電子書。它最令人驚喜的,是它配備了中古漢語的朗讀功能,只要在手機安裝字節社的「唐茶」,便能播放。

不少人,包括我自己,都認為唐代的漢語會很接近粵語,姨母則認為更接近閩南潮語。

聽過隱世高人嚴實先生考據古書《切韻》後表演的朗讀,才知道大家都錯了。

我經常說,讀古詩詞,又沒有音韻、又沒有音樂,其實等於把林夕的詞翻譯成英文來讀一樣無味。這次終於有讀法,李先生,萬分感謝!

Badger (獾)

早幾天參加了堂弟的婚宴,還不知怎地被安放到主家席。於是便在新娘換衫時和這位一直不多見的堂弟聊了幾句。

在婚宴上才知道,堂弟自幼喜歡小動物,因此才一直在讀生物學。在香港,這科都不可謂不冷門,相信不少父母都會擔心出路的問題吧。不過,叔叔嬸嬸卻也由得他,一直讀到碩士。之後,他竟又拿得首屆「牛津大學裘槎獎學金」的資助,赴英國深造。今天終於學成歸來,成為真正的博士,還刊出了幾份論文,應該是某方面的權威吧。然而,每次問及他究竟在研究什麼,家裏人都是答:「唔知呀,好似係去森林研究一隻叫『獾』(粵音:歡) 的動物啩。」

「獾」(Badger)?有什麼好研究的?可愛?普通啦;瀕臨絕種?又不算。它是哺乳類食肉目的鼬科動物,學名 Meles meles,喜歡冰天雪地的地方,晚上才出來活動。據說它們會用自己熱呼呼的身體去暖和昏倒的登山客,把他們救回。不過,它們最出名的,應該是它們的勇猛。它們雖然只有小狗的大小,但是夠膽在花豹眼皮底下偷食、在非洲蜜蜂的狂螫下搶奪蜂蜜、甚至把毒蛇吞下肚!它們也會被毒液弄到醉醺醺,卻仍甘之如飴!

獾憑什麼如此凶悍呢?

堂弟花了這麼多年,到了可以以第一作者 (Lead Author) 刊登論文的地步,家人卻對他的研究毫不理解,好像有點可惜。所以為兄不才,決定以門外漢的身分,嚐試破解其中一篇論文的內容 (Sin, Dugdale, et al., 2012b),好讓長輩們安慰一下。

獾之所以如此無畏,是因它厚厚的毛皮,以及無敵的抗毒與免疫力。這種天賦,來自進化。



一種物種會不斷進化成不同的新物種,靠的,是基因突變 (Mutation)。之後,這些物種又不斷被自然淘汰,直到今天你見到的形態。譬如說,鹿因為沒有草,要吃樹上的葉,因而變成長頸鹿;其中需要經過一個階段,隻鹿條頸不長也不短,但這種鹿現在卻不存在。這個被歷史湮沒了的階段,以往需要依靠化石的發掘,再加上達爾文 (Darwin) 那種同源 (Homology) 推論 (好像蝙蝠的翅膀與人類的手臂有著相同的骨骼結構,從而被認為是來自同一個源頭),才能重塑出來。

今天,隨著科技進步,生物學家可以憑物種間的基因圖譜,找出進化的痕跡。當一種物種要適應環境的變化而出現基因突變時,有說是一組基因一起「協同進化」(Concerted Evolution),也有說是某段基因進行「生滅進化」(Life-and-Death Evolution)。後者的出現,主要是因為基因會突然間複製一段多餘的訊息,在沒有生存的壓力下,這段基因可以自由地變成其他東西 (即使話,一段用來造「肺」的基因,不能忽然消失,但如果有兩段,則其中一段可能變成造「腮」的基因)。如果你比較同類物種中不同表型 (Phenotype) 的物種的基因,如花豹與黑豹,便會發現黑豹是後來才出現的,並且能夠知道它是如何突變出來的。同樣是豹,因為突變而有不同的顏色,叫做多態性或多形現象 (Polymorphism)。

堂弟研究的,正是在多態的獾之中,比較不同表型的基因,找出它們進化出無敵免疫力的過程。到了這裏,又要瞭解免疫力是如何出現的。

簡單來說,當一顆細胞被感染,它可以自首,把「我已中毒,請殺死我」的標籤插在自己身上,吸引毒殺性 T 細胞 (Cytotoxin T Cell, CTL) 過來,用「毒針」把它槍斃。那個「標籤」由蛋白質組成,被稱為「主要組織相容性複合體」(Major Histocompatibility Complex, MHC) 的第一類 (Class I),簡稱 MHC-I。(嚴格來說,MHC-I 更像一個在細胞表面的儀表版,由蛋白質的碎片,即「肽」組成;MHC-I 指數高為健康,過低則是要清除的細胞。)

若被感染的細胞不自首,它們也會被告發,告發它們的是「抗原呈獻細胞」(Antigen-Presenting Cell, APC),有三種,分別是樹狀細胞、巨噬細胞和 B 細胞。它們會搖「旗」吶喊,直至 T 細胞來殺掉被感染的細胞。那支「旗」便是所謂 MHC 的第二類,即 MHC-II。

由於在自然生態中,透過基因突變,不斷有新的病毒與細菌 (看看禽流感便知),這些免疫工具也必需與時並進,特別是辨認不同 MHC 的能力,必需不斷提升,否則 T 細胞便無法知道誰是敵人。用我堂弟的說法,這是一場基因的軍備競賽。也許是由於獾在這場競賽中,表演得極之出色,堂弟才選擇了它作為研究對象。他的論文正是依靠分析不同表型的獾的 MHC 基因排序,推斷 MHC-I 是依靠「協同進化」的,而 MHC-II 則是來自「生滅進化」的 (Sin et al., 2012b)。有趣的是,論文提到獾之所以進化得那麼快,可能與它們採取多夫多妻制有關,所以基因圖譜才會如此多樣化。

如果你一直耐心地讀到了這裏,你可能可以大概明白原文的摘要 (Abstract) 了。能做出這樣的研究,固然很厲害,但又是否值得一位年輕人花那麼多青春來研究呢?

那就視乎你能否看出 MHC 的基因研究,跟某些你聽過的東西有關。對,如果你能找出製造不同的 MHC 的基因排序,你便能夠標記不同的問題細胞,叫自身的免疫系統來清除它們。這個概念,是否很像大家經常提到的「標靶藥」?原來我們每天身體都會因為基因突變而生出千多顆癌細胞,再由 T 細胞與其他免疫系統的成員把它們消除掉。癌症之所以出現,其中一個原因是癌細胞懂得偽裝自己,不讓標籤出現在自己身上 (也有其他原因,例如某些癌細胞可以殺死 T 細胞)。如果我們能夠把癌細胞拿出來,找出它的基因排序,製造會搖旗吶喊的 MHC,那病人便能靠自身的免疫系統消除癌細胞,而不影響健康的細胞。這種免疫療法,早就證明能醫好像風濕般的頑疾;今天,研究人員正在把不同的癌症的基因圖譜紀錄下來,準備逐一擊破。

堂弟雖從來沒有明說,但我不禁想,為家人健康操心,又會否是堂弟研究 MHC 背後的動機呢?至於他的另一篇論文,則是有關獾的鼻子裏生長的細菌與嗅覺 (Sin, Buesching, et al., 2012),又不知是否有相似的動機呢?

無論如何,我並不是生物學的專家,以上亦有不少過度簡化的解釋。若有錯漏,還望各位高人指正。

Reference:
Sin, Y. W., C. D. Buesching, T. Burke, and D. W. MacDonald. 2012. Molecular characterization of the microbial communities in the subcaudal gland secretion of the European badger (Meles meles). FEMS Microbiology Ecology 81(3): 648–659.

Sin, Y. W., H. L. Dugdale, C. Newman, D. W. MacDonald, and T. Burke. 2012a. MHC class II genes in the European badger (Meles meles): Characterization, patterns of variation, and transcription analysis. Immunogenetics 64(4):313–327.

Sin, Y. W., H. L. Dugdale, C. Newman, D. W. MacDonald, and T. Burke. 2012b. Evolution of MHC class I genes in the European badger (Meles meles). Ecology and Evolution 2(7): 1644-1662.

2013-04-30

Pokfulam Village (薄扶林村)

你可以模仿別人的筆跡,你可以模仿別人的文風,但你很難模仿別人的情懷。所以,當我在讀《薄扶林村:太平山下的歷史聚落》的時候,我還是很清楚,穿插在大量訪問稿之間的,是我親弟弟的文字。

讀《薄扶林村》,你讀的,不只是一個村的歷史,也不只是一班村民的生平;你是在讀過去幾代香港人,為了生存而奮鬥的過程,也是在讀中國人依山傍水的鄉土情。

因為過去的寮屋政策,薄扶林村被封存起來,讓那些鐵皮屋、小士多、茶餐廳、藥材舖等保留到現在,也讓那些懂得舞火龍、雕象牙、搞工運的前輩們守望相助到今天。直到最近,高企的地價,終於吸引別人來覬覦這塊位於豪宅區裏的地皮,政府便也不再封存這個地方。為此,明愛社區發展服務計劃與其他有心的團體,開始設法保育這個隨時會消失的杜區。這本書亦將把收益全數撥給這個目標。

全書分為「歷史價值」、「老村舊俗」、「大街舊事」與「尋常人家」四部分,顧名思義,就是分別道出薄扶林村的歷史、習俗、商舖與家庭的故事。從內容的角度來看,這是一本質性研究 (Qualitative Research) 的佳作,包含了敍事、個案、甚至族群的文化研究。然而,這並不是我介紹這本書的原因;我想介紹的,是字裏行間洋溢著的情懷。

透過不同的故事,作者流露出對現代香港人把人的財富與人的價值掛鉤的感慨:
「當時的社會珍惜一分一毫,也尊重窮人的尊嚴。」(《盧明記茶檔》,125 頁)

「不知從何時起,衣食住行並不單單是為了應付生活需要,而成了分辨人貴賤的標準。」 (《姚毅超》,208 頁)

其次,作者對上一代的堅毅不止一次由衷地讚嘆:
「犀利的,是人能夠在裂縫中生存下來的意志。」(《盧明記茶檔》,125 頁)

作者亦十分嚮往那年代濃濃的人情味:
「『……打麻雀就打麻雀,其他立雜嘢都唔准賣,煙仔、啤酒、汽水,我哋都無,隔籬有間士多,叫啲客去幫襯佢。』這種互惠互利的共生方式,今天已經買少見少。」(《萬興蔴雀耍樂》,142-144 頁)

「為何又蝕本又受氣卻仍要賒米予街坊?『咁佢話我聽日俾你得唔得?都無所謂啦,街坊嘛,其實好多都好守信用。』」(《南園》,159 頁)

「空間、人情、包容、守望,這些就是把她留下來的拉力。」(《成興》,169 頁)

最後,作者對於過去女性的地位,深表同情,對於能幹卻又無法一展所長的女性,感到婉惜;更對她們為家庭所作出的努力與犧牲並沒有得到相稱的讚許而不平:
「這個說話淡淡然的大男人,最後也沒有道出太太陪伴左右的重要。」(《張偉成》,192 頁)

雖然這本書是一個團隊的創作,但那對窮人、老人和女性等弱勢社群的同理心,以及對舊事舊物的眷戀、對人情味的珍惜,是我弟弟的聲音無疑。雖然他一直說這本書是整個團隊的項目,書面也沒有寫上作者,只在最後一頁「撰寫」一欄有他的名字,然而,這明顯是他的書。我是很替他高興,因為他多年來的努力、他的信念、他的情懷,終於透過這書被記錄下來、被宣揚開去。

坦白說,雖然是在同一個家庭一起長大的親兄弟,我們有著頗相異的性格與價值觀,所以我也不敢說我真的瞭解他,我只能隱約明白為什麼他有這些感慨。何況我正是他筆下那些習慣了住高樓大廈、從來不知鄰居姓名的所謂知識份子,對低下階層一點都不瞭解,盲目支持自由市場,也會嫌舊東西阻地方的中產人士。我們生活沒理想,對社會漠不關心,為那幾百呎生存空間而虛耗一生。我想,我弟弟寫這本書,不只是要保育薄扶林村,也是要保育我們的人心,叫我們反思我們其實需要什麼,快樂又需要什麼,我們捱的苦又算得上什麼。

隨帶一提,書裏的文筆,不單比我好多了,更明顯花了很多氣力去記錄古老的俚語。例如書裏有這樣一個註釋:
「譖嘢」:糖果文具商販供孩童各式各樣的抽獎遊戲,小孩以零錢博取心愛小玩具。(《盧明記茶檔》,127 頁)

單是重遇這些「老朋友」,本書就已值回票價啦。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字體真的太小太密了!老弟,我們也不少了,你是否應該體恤一下我們對眼呢?

2013-04-18

Before I Go To Sleep (別相信任何人)

還記得有次逛書店,看到一本頗有趣的小說,故事大概是說一位女子,由廿多歲開始,每天早上醒來都會忘掉昨天發生過的事,結果過了廿多年,到了四十多歲,卻仍以為自己是廿多歲,會被鏡中的自己嚇倒。這個橋段,明顯來自真實病例,我以前也有介紹過 (詳見《記憶、意識、靈魂》)。我當時因為太忙,並沒有買下來讀。

不久之後,我又要去演講,在進場時接待處的同事拿著本厚厚的書在讀,完全沒有察覺我已經來到面前。仔細一看,我又看見那本小說。不過,我仍是太忙。

早一、兩個星期前,我無意中看到電視劇集中陳茵微在讀同一本小說,更在之後看到一個妮歌潔曼 (Nicole Kidman) 的訪問,說她正在拍這個故事的電影。事不過三,既已收到訊息,只好找來讀讀。

本以為,以我有限的時間,讀一本小說,無論如何都要幾個星期。怎料我只花了幾天便讀完。嚴格來說,是「追」完。因為實在太……精彩了!很久沒有讀一本書而不看著頁數或翻到目錄、想著什麼時候才讀完。

這本小說便是 S. J. 華森 (S.J. Watson) 的《別相信任何人》(Before I Go To Sleep)。不錯,故事表面上是講一位失億的病人,每天都需要丈夫解釋一遍,才知道為什麼會在他旁邊醒來。由始至終,讀者都不禁在想究竟主角的丈夫是真的很愛她,就算她病到忘記他,仍留守在她身邊;抑或一直在欺騙她,暗地裏和別人偷情,甚至和主角早已離婚?然而,大部分書店書評都會把它歸類為懸疑、甚至驚慄小說,可見故事有個出人意表的結局。

既然說得上是出人意表,我也就不好告訴你故事的真相。除了故事精彩,舖排很用心之外,文筆亦很出色。作者把患上這種失憶症的病人生活的細節描述得很仔細,也道出了我多年前的一個領悟:「記憶定義了我們」(Memory Defines Us)。

所以我經常叫朋友把精力與時間投資在記憶上,因為將來當你要放下皮囊時,你有的,就只剩下記憶。

2013-03-23

Cloud Atlas (雲圖)

大衛.米切爾 (David Mitchell) 的《雲圖》(Cloud Atlas) 被華高斯基姊弟 (The Wachowskis) 拍成電影後,褒貶參半,極具爭議性。原著小說也不遑多讓,有朋友說它充滿靈性,也有朋友說它偽高深,紐約時報則用「狡猾」來形容。我卻明白,文章千古事,一位作家印出第一部作品,未必有機會再出第二本,所以在早期的作品裏,或多或少會「賣弄」自己的學問。我自己初時寫網誌,明顯也這個想法,不會體貼地想想讀者的感受 (其實現在也不會)。


由於電影的影評早已汗牛充棟 (登徒、晞、祁佳仕等等),在此不贅,讓我來談談小說 (以下中譯參考楊春雷譯本)。

小說的結構,並沒有電影那麼複雜。它主要是把一個故事說到一半,便開始下一個故事,直到講完了第六個故事,才回頭講前一個故事的下半。簡單點來說,六個故事分別是:
  1. 在 1850 年時一位律師由紐西蘭乘船回三藩市的老家,在船上幫助了一位土著獲得自由,最後這位土著又從壞人手上救了這位律師。從此這位律師矢志解放所有被白人奴役的有色人種,並留下了一本日記,死後輪迴成為 1930 年代的一位音樂家。

  2. 那位音樂家初時因為意氣而沒有完成學業,又因為賭錢欠債,結果從英國逃到比利時的一位音樂大師那裏擔任抄寫員。那位音樂大師叫自己太太色誘他,然後迫他為自己的名譽創作,並利用自己在音樂界的地位恐嚇他,不讓他離去。這位音樂家結果成功逃掉,創作了《雲圖六重奏》然後自殺,留下了他寄給英國的情人的書信,以及《雲圖六重奏》這樂章。他輪迴成為 1970 年代的女記者,而他的英國情人後來則成了物理學家,在核電廠工作。

  3. 那位物理學家發現了核電廠有個安全的漏洞,結果被當權者滅口。那女記者為了查出真相,也差點被滅口。最終女記者逃過迫害,成功把整個陰謀抖出,並在過程中讀到了物理學家年輕時與音樂家的情信,與愛上了《雲圖六重奏》。她後來輪迴成為一位現代的書商。

  4. 那位書商一把年紀,因為被黑社會追數,跑去向自己兄長求助,結果卻被送到老人院,和一群老年的人一起被年輕人高壓統治。他結果和其他老人家合作,策劃了一次越獄計劃,逃出生天,並把過程拍成電影。他後來輪迴成為未來的基因複製人。

  5. 複製人原本被設計成一位女侍應,卻因為地下組織的一個實驗,腦袋忽然開竅,發展出思考能力,再被送到大學裏接受了九個月哲學教育,最終成為反對派的精神領袖。她反對的,是由資本家大集團統治的社會。而她最愛的,是看一套有關幾個老人家逃出老人院的舊電影。她後來被補,受審時的供詞被紀錄存檔,死後輪迴成為世界末日後剩餘的文明人中的一位考察員。

  6. 世界末日後,地球上只剩下散居山林的原始部落,以及少數的文明人。這些文明人派出了考察員,去找尋適合他們居住的部落。其中一位考察員,在考察時從野蠻部落殺戮和平部落的過程中拯救了一位和平的部落人。考察員經常看的,是百多年前一位複製人的供詞,當中道出了把被壓迫者從強權手上救出並賦予他們自由與平等的理想。
這六個故事,有歷險,有驚慄,有科幻,有諧趣,有暴力,亦有浪漫。但串起來,是三個故事:一個是歷史推進的故事,一個是語言演化的故事,一個則是永恆輪迴的故事。

歷史推進

作者認為,歷史是當權者透過失真的紀錄,包括六個故事裏用過的日記、唱片、錄像等媒體所重構的故事,再加上受壓迫者對更好未來的憧憬,便成為包含過去現在與未來的「時間」。
One model of time: an infinite matryoshka doll of painted moments, each "shell" (the present) encased inside a nest of "shells" (previous presents) I called the actual past but which we perceive as the virtual past.  The doll of "now" likewise encases a nest of presents yet to be, which I call the actual future but which we perceive as the virtual future.

一種時間模式:一件無窮盡的彩色時間做的嵌套玩偶(俄羅斯娃娃),每一個「殼」(現在)都嵌套在「多個殼」(以前的現在)裡面,我稱它們是實際的過去,但是我們感覺是虛擬的過去。「如今」的嵌套玩偶同樣包含著即將到來的許多現在,我將其稱之為實際的將來,但是我們感覺到的是虛擬的將來。

這個想法,成為了小說的結構。作者用書裏的《雲圖六重奏》闡釋:
a "sextet for overlapping soloist": piano, clarinet, cello, flute, oboe, and violin, each in its own language of key, scale, and color. In the first set, each solo is interrupted by its successor: in the second, each interruption is re-continued, in order.

一部「重疊的獨奏構成的六重奏」:鋼琴、單簧管、大提琴、長笛、雙簧管和小提琴,每個都有自己的調式、音節和音色的表達方式。在第一部分,每段獨奏都被它後面的一段打斷;在第二部分,每段被打斷的獨奏都按順序再次開始。

然而,當權者為什麼要重構過去、掌握權力呢?因為這樣才可以改變未來:
"... Can you change the future of not?" Maybe the answer is not a function of metaphysics but one, simply, of power.

「...你能不能改變未來呢?」可能答案不是形而上學的空談能解釋的,而不過是根據權力。

權力,是一股強大又無形的力量,壓迫著六個故事的主角;但還有讓老人墮廢、車子墮海與男女墮落的三種力量:
Power, time, gravity, love. The forces that really kick ass are all invisible.

權力、時間、地心引力、愛情。真正強大的力量都是看不見的。

在被壓迫者與當權者的鬥爭中,各自有自己的快樂:
...happiness means the conquest of adversity, or a sense of purpose, or the xercise of one's will to power

...快樂的意思是戰勝困難、有追求,或是擁有權力

當權者的目標,是讓大家習慣當奴隸:
Once any tyranny becomes accepted as ordinary... its victory is assured

一旦任何暴政被接受為「平常」...那它的成功就有保證了。

因為人本身有奴性:
I succumbed. Late-fifteenth century verb, Old French succomber or Latin succumbere, but a basic necessity of the human condition...

我屈服了。十五世紀晚期的動詞,古法語叫 succomer,拉丁語叫 succumbere,但它是一項人類生活狀況中的基本需要...

那麼,應該如何分配權力呢?是否應該如柏拉圖說的,讓有智慧的哲人當王?
What if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social strata stem not from genomics or inherent xcellence or even dollars, but merely differences in knowledge? Would this not mean the whole Pyramid is built on shifting sands?

假如社會階層的區分不是因為基因或天賦,甚至也不是財富,而只是因為擁有知識的多少,那世界會怎樣?難道這不就意味著,整個金字塔都建造在流沙之上?

就好像今天老弱傷殘正被淘汰一樣:
"... elderly are the modern lepers."

「... 上了年紀的人是現代的痲瘋病人。」

那為什麼要應該幫助被壓迫者呢?
Why fight the "natural" order of things? Why? Because of this: one fine day, a purely predatory world shall consume itself... selfishness is extinction.

為什麼要反對「自然的」萬物的秩序呢?為什麼?因為:有一天,一個完全以捕食其他動物為生的世界也會把自己吃掉... 自私就是絕滅。

因此,歷史的推進是不斷地邁向文明與開明,消除不必要的殘忍與殺戮:
The Civ'lized got the same needs too, but he sees further. He'll eat half his food now, yay, but plant half so he won't go hungry 'morrow. He's angry, he'll stop'n' think why so he won't get angry next time... His will is his slave, an' if his will say-soes, "Don't!" he won't, nay... savages an' Civ'lizeds ain't divvied by tribes or b'liefs or mountain ranges, nay, ev'ry human is both, yay...

文明人也有同樣的需要,但他看得更遠。他會只吃掉一半現有的食物,對,但是種下另一半,這樣明天他就不會再挨餓了。如果他生氣了,他會停下來想想為什麼會這樣,下次就不會再生氣了... 慾望是他的奴隸,如果他的慾望命令他「不要」,他就不會做,不會... 野蠻人和文明人的區別不是根據部落、信仰或者山脈的不同而決定的,不,每個人兩者兼而有之...

那文明在什麼情況下會滅亡呢?當慾望太大,把理性打垮的時候:
Old Uns' Smart mastered sicks, miles, seeds an' made miracles ord'nary, but it din't master one thing, nay, a hunger in the hearts o' humans, yay, a hunger for more... Now the Hole World is big, but it weren't big 'nuff for that hunger...

前輩們的智慧征服了疾病,跨越了距離,插下了種子,而且能輕而易舉地創造奇跡,但是它沒有征服一件東西。人類心中的渴望,不,一種永無休止的渴望... 那時候整個世界很大,但是對於這種渴望還不夠大...

這些思想,來自尼釆的「權力意志」思想,是對是錯,則見仁見智。作者亦以第二個故事裏的音樂家最終的自殺,向尼釆致敬。

語言演化

作者除了賣弄自己的哲學造詣,也在文字語言上作了一之表演。六個故事除了風格不一外,用的語言也嚐試切合故事的年代。這個讀中譯本看不出來,所以我寧願花多一倍時間讀原著。老實說,初初差點想放棄,因為不斷遇上作者創造而字典沒有的字。不過漸漸地,我適應了這個遊戲,並明白到作者的用意。

從六個故事中的文字變化,作者表達了我們不斷簡化文字的傾向,並以新的字彙表達當代的價值觀。譬如說,在未來,由於權力集中在資本家與大財團的手裏 (其實今天早已如此),不少日常用語都改成公司與牌子的名字:電影叫「迪士尼」(Disney)、智能手機叫「索尼」(Sony)、汽車叫「福特」(Ford) 等等。在那個時代,人的價值變成與所擁有的財富同等:
Catechism Seven: "A Soul's value is the dollars therein."

守則第七條:靈魂珠的價值在於裡面的錢。

到了世界未日後,原始人的語言則有點像 Hip-Hop,如 Baby 變成了 Babbit 等。你可以從本文的引文中看到這些不同的文字風格。

永恆輪迴

作者另一個引用尼釆的地方,便是「永劫回歸」這個概念。這種輪迴,不同佛教的輪迴,並沒有報應與業力的概念,而是生生世世不斷重覆一個使命。對主角來說,便是從懦弱中振作起來,把被壓迫者解放出來。
Valleysmen only had one god an' her name it was Sonmi... When a truesome'n'civ'lized Valleysman died she'd take his soul an' lead it back into a womb somewhere in the Valleys. Time was we mem'ried our gone lifes, times was we cudn't... but we knew we'd always be reborned as Valleysmen, an' so death weren't so scarysome for us...

山谷人只有一個神,她的名字叫星美... 當一個真誠而且文明的山谷人去世時,她會帶走他的靈魂,將它帶回山谷某個孕育他的地方。有時候我們能記得上輩子的生活,有時候記不得... 但是我們都知道自己總會再次投胎做山谷人,所以死亡對我們來說不是多麼可怕的事。

人類只是無數靈魂的載體:
... the gone-lifes outnumber the now-lifes like leafs outnumber trees.

... 死去的人的數目要遠超過活著的人,就像樹葉的數目超過樹的數目。

作者認為,古老的文明比現代人更清楚真相:
Meronym knows a lot 'bout Smart an' life but Valleysmen know more 'bout death.

麥克尼姆知道很多關於智慧和生命的事情,但是山谷人知道更多關於死亡的事。

至於神,則是指引靈魂生生世世輪迴的地圖--「雲圖」:
Souls cross ages like clouds cross skies, an' tho' a cloud's shape nor hue nor size don't stay the same, it's still a cloud an' so is a soul. Who can say where the cloud's blowed from or who the soul'll be 'morrow? Only Sonmi the east an' the west an' the compass an' the atlas, yay, only the atlas o' clouds.

穿過時空的靈魂就像穿過天空的雲彩,盡管一片雲彩的形狀、顏色和大小都不會一成不變,它還是一塊雲彩,靈魂也是如此。誰知道雲彩是從哪裡吹來的或者靈魂明天會化身成誰?只有東西方無處不在的星美、指南針還有地圖,對,只有雲圖。
為了表達這個意思,電影用同一組演員,分飾了不同年代的不同角色,就像我們生生世世都遇上那些靈魂一樣。《前世今生》(Many Lives, Many Masters) 裏提過,這是靈魂們為學習而組成一組來投胎 (Soul Group) 的結果。


整體來說,小說是有趣而特別的。當你習慣了每個故事的語調後,也不會覺得特別艱澀。不過對於最後這個永恆輪迴的概念,我是傾向想信:只要你完成你今生的課,考試合格,那下一世便會上下一課,而不是不斷重覆。永恆輪迴是從物理現象裏悟出來的唯物哲學,而我心裏相信的,是唯心的古老信仰。

2013-03-21

Grandmasters (一代宗師)

愚見認為,如果只看電影,而沒有讀梁靧先生的分析 (原文、轉載),那你只看了半套《一代宗師》。梁先生對武林掌故與門派招式的知識固然高,但最高的是讀出了電影以「葉問、一線天、宮二、馬三」相對應「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這四種境界的描述。

我相信,「一」與「道」的分別,是「得道」與「根本無人得道」的分別。那種境界,是大家可望而不可即的境界。一般人都停留在「二」(對立) 與「三」(多) 的層次。

對於「二」,我覺得電影《西遊》也帶有這一點點意思:邪魔也能成聖,最弱亦是最強,小愛便是大愛。要見到無差別的世間法,才能超脫「二」,成為「一」。

至於「三」,簡直是我過去的寫照:學問雜而不純,博而不精,知而不行。越學越貪,越貪越遠。最近在讀牟敦 (Thomas Merton) 曾經提過、南丁格爾 (Florence Nightingale) 不斷推介的多瑪斯.金碧士 (Thomas à Kempis) 的《效法基督》(Imitation of Christ),其中,有不少有關的內容,節錄如下,與大家分享。

追求學問不是不好,但不能是得道的全部:
Humble knowledge of self is a surer path to God than the ardent pursuit of learning. Not that learning is to be considered evil, or knowledge, which is good in itself and so ordained by God; but a clean conscience and virtuous life ought always to be preferred. Many often err and accomplish little or nothing because they try to become learned rather than to live well... How many there are who perish because of vain worldly knowledge (Ch. 3).

自視卑微是比追求學問更可靠的一條引到上帝面前的路。但是,求學並無足以非難之處,對於事物的知識也不要厭惡,知識本身原是好的,且是上帝所謂立的。不過,潔淨的良心和道德的生活總要放在知識的前而更受重視才好。然而許多人寧可努力追求知識,忽視了道德的生活,所以他們常常受了欺騙。若不是毫無所獲,便是所得無幾... 多少人滅亡是因為追求虛空的學問 (第三章)。

因為真正的學問,並不是用來炫耀或「踩場」的:
Never read... for the purpose of appearing more learned or more wise... [Lord] teach without noise of words or clash of opinions, without ambition for honor or confusion of argument (Ch. 43).

千萬不要為了看起來有學問與智慧而讀書... [主] 的教導並沒有話語的噪音或矛盾的意見,也沒有爭取榮譽的野心或混淆的論點 (第四十三章)。

不過不少人追求學問,正是為了虛榮:
Shun too great a desire for knowledge, for in it there is much fretting and delusion. Intellectuals like to appear learned and to be called wise. Yet there are many things the knowledge of which does little or no good to the soul, and he who concerns himself about other things than those which lead to salvation is very unwise (Ch. 2).

要制止過度的求知慾,因為在其中包含著許多煩憂和欺騙。讀書人每每喜歡向人炫耀他的博學,而且喜歡被人稱為有智慧。有許多事物,知道了對於靈性僅有很少、甚至毫無益處,所以不智的人總是注意其他的事情,卻少關心能拯救他們的靈魂的事 (第二章)。

所以那些真正得道的人,追求的其實是智慧:
There is great difference between the wisdom of an enlightened and devout man and the learning of a well-read and brilliant scholar, for the knowledge which flows down from divine sources is much nobler than that laboriously acquired by human industry (Ch. 31).

虔誠而開悟的人的智慧和卓越學者的學問有很大的區別,從神聖源頭流下來的知識比人們辛苦獲得的知識高貴多了 (第三十一章)。

說回《效法基督》這本書,是一本靈修的指南,教導修道人一步一步地走向得道。跟佛教一樣,傳統羅馬天主教會二千年來亦記錄了修道時不同的果位、次第與境界。東正教亦有一本著名的指南,那便是若望.克利瑪古 (John Climacus) 的《神聖上升的天梯》(The Ladder of Divine Ascent),都不是一般老生常談,而是實戰紀錄,有心人絕對值得一讀。

2013-02-20

Grey (格雷的五十道陰影.十八禁)

由於同時在讀太多書,所以完成的速度較慢。剛剛讀完最近賣得火紅的《格雷的五十道陰影.三部曲》(Fifty Shades of Grey),主要原因是想知道它為什麼可以在短短一年之間在全球三十多個國家賣出近六千五百萬本,速度比《哈利波特》還快!這簡直是出版界的奇蹟。據說,不少媽咪在送子女返學之後,都會在學校門外偷偷傳閱!


表面上,書的賣點是 BDSM (Bondage/Discipline, Dominance/Submission, Sadism/Masochism),即綁縛/調教、支配/臣服及施虐/受虐的意思。顧名思義,這是套十八禁的色情小說。然而,書中虐戀場面並不特別多,因為它其實是一個換湯不換藥、長賣長有的傳統灰姑娘故事。今次我們由灰姑娘與王子、妓女與富商、中學生與吸血鬼等,轉成剛從大學畢業的無知少女遇上超級富有、英俊、又浪漫的性變態。事實上,作者 E. L. James 也是在《暮光之城》(Twilight) 的書迷網站上開始創作,後來才寫出了《格雷》。不少人都覺得她抄襲:兩套書都有位愛讀古典小說的美麗少女,都有位表面英俊實質是怪物的男友,而男主角都愛彈琴架跑車,都很富有,都經歷一見鍾情、分手、見家長、結婚生子等等,此外雙方的家庭成員也差不多,女方都是獨生、男方都是被「收養」等等;簡直是「符類小說」!甚至以男主角角度寫的外傳也有!所以,如果你喜歡《暮光之城》,你應該也會喜歡《格雷》。

作為男讀者,你未必能接受女作者對內心的想法,以及對性愛的過程描述得那麼仔細。老實說,我讀到第三本的上半時,差點想放棄。不過,誠如《雲圖》(Cloud Atlas) 裏說的:「讀了半截的書就像進行到一半的戀情」,我還是繼續讀下去。幸好後半再沒有那些冗長又重覆的性愛描述。這讓我想起以前在大學的男生宿舍,堂友一起吃過「勁過飯」(希望食完考試便會「過」[Pass]),便會有人在公用廚房裏一邊打紙牌、一邊喝啤酒、一邊連續播放十幾套日本 AV 電影。無論你有多饑渴,看十幾廿套內容大同小異的色情電影,你也會悶出鳥來!分分鐘還會做成心理障礙,變成性無能。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小說如此受女讀者歡迎。一般男人都只為求達到目的,不懂得享受過程,也不懂得說該說的話、營做氣氛 (例如每次做愛前都要先選一首配合的音樂!)、反省內心、揣摩對手的需要等等。《格雷》正是女性對完美男友的投射。男朋友們,如果你經常莫名其妙地把女朋友惹火,這套書便是套好教材。

書中另一個吸引的地方,是解釋為什麼格雷會變成性變態。作者把他的問題與憤怒歸咎於他童年的被虐經歷,這也與《歹命囝仔》(A Child Called "It") 對被虐孩子的描述接近。作者想說的是書中女主角安娜以無條件的愛 (Unconditional Love) 把格雷從深淵拯救出來的故事。所以他們才叫灰暗 (Grey) 的「克里斯欽」(Christian,來自受難而死的基督) 與鋼鐵 (Steele) 般堅強的「安娜塔希婭」(Anastasia,來自希臘文裏的復活)。也許作者並無此意,但我傾向相信小說裏的名字都有典故,好像黃藥師與藥師佛都住在東方並不是出於巧合、「元迎探惜」就是「原應歎息」等等。

不過,我覺得也不一定要有被虐經歷,才會有格雷與安娜面對的問題。無論他們有多帥、多富有、多大本領,他們和天下所有情人的誤會都是因為缺乏安全感。男的女的都自卑,都覺得對方沒理由愛自己,都隨時會離開,都會抵受不住誘惑,又怕自己到時太投入回不了頭等等,結果情到濃時偏偏無疾而終。因為害怕失去而導致失去,可說是人生最弔詭的定律之一。要超越這個陷阱,人生裏要有一個「錨」(Anchor);有「錨」才會自愛,自愛才能愛人,才會有幸福。至於什麼東西能成為「錨」,人人都不一樣;對今天的我來說,便是靈修。

2013-01-09

Farewell (傷心,是因為沒有好好道別)

之前沒有詳談《少年 Pi 的奇幻漂流》,一來是因為我當時還沒有看電影,其次是因為我應承了為《香港佛教》寫稿,所以不想在刊出之前在這裏發佈。現在那篇稿子已經刊登,我也就在這裏與各位朋友分享一下。

隨帶一提,另外有兩套小說都已被拍成電影,準備上畫,很值得觀看與閱讀,我也將會在這裏介紹;其中一套便是《雲圖》(Cloud Atlas)。你也先睹為快吧。

* * *

最近因為李安拍的電影《少年 Pi 的奇幻漂流》上畫,重新掀起了大家對這本鉅著的興趣。原著小說早於十年前出版,當時十分轟動,贏得英國、德國、加拿大、南非等等國家的小說大獎。表面上,那是關於一個十六歲的印度少年,因為遇上船難而流落在太平洋上,和一頭老虎在一艘救生艇上撐了二百二十七天,由菲律賓漂流到墨西哥傳奇的故事。

但這,不是一個普通的漂流故事。如作者所言,這是一個會讓你信神的故事。

書的一開始,主角便為自己改了個名字,Pi,一個希臘字母,也是一個無理數 (Irrational Number,即圓周率),暗喻他不是一個信奉理性的人。Pi 生於一個講究現代化與理性主義的家庭,卻是家裏唯一虔誠的信徒,還同時信奉印度教、基督教與回教。然而,在他遇難漂流的時候,書中並沒有說他因而遇上奇蹟或者因而背離信仰,只是說他在艇上有繼續每天的禮拜祈禱。

但是,當他捕捉到大魚的時候,他會感恩,相信是守護神毗濕奴 (Vishnu) 的化身 (Avatar)。當他看見雷電的威力時,他被大自然的壯麗感動得大聲讚嘆,喚號上帝。電影替作者詮釋了主角在食人島的經歷:當主角需要休息時,神給他一個地方休息;當他有意安頓下來時,神給他一個訊息 (Sign),叫他離開。在書裏,他甚至開始與老虎對話,互相傾訴彼此對不同食物的嚮往。

所有這些,你都可以解釋成巧合,或大自然的現象,或他在缺水缺糧時的幻覺,或讓他自我感覺良好的想像。不過,主角在獲救後向船公司的職員講述他的經歷時,大家都不相信他。他於是講了了另一個沒有動物,也因而沒有奇幻、讚嘆和敬畏的故事,只有遇難的人在救生艇上互相殘殺並把對方吃掉的故事。這個純粹的物競天澤、適者生存的故事,也是科學家解釋這個世界的創造以及生命的起源的故事。主角分別講完這兩個故事,便問作者,他喜歡哪一個。他不是問作者相信哪一個,而是喜歡哪一個。因為,除了主角自己,誰也不能證明哪一個才是真相。

同樣道理,有朋友會相信一切冥冥中自有安排,充滿秩序與壯麗的世界必然有位偉大的設計師在背後,而一生的起落際遇,都有神的意旨。有朋友則相信世界是梵天所做,即泰國有名的那尊四面佛,而一生中遇上的好人壞人,都是毗濕奴的化身。佛教相信宇宙是因緣和合而生,世上無恆常不變者,亦即無永恆的創物主;一生遇上的順逆,皆是業力的牽引。不過同樣有不少佛教徒相信三千大千世界皆為諸佛以不可思議的願力創造出來,所以才有西方極樂世界或東方淨琉璃世界等等由佛創造的世界。就算佛陀說過,沒有神通能干預業力,諸菩薩仍是上天入地去拯救歷劫的眾生。這些都是美麗的故事,也有些人會覺得這些故事跟一個少年與一頭老虎在海上漂流了七個多月仍生還一樣難以置信。無論如何,這是個人的選擇,最重要是那一個你最喜歡,反正誰也不能證明誰是真相。

我感受特別深的是主角的感慨:人生本來就是一個不斷放下 (Let Go) 的過程,傷心,是因為沒有好好道別。主角一夜之間失去了父母兄長,失去了安穩的生活,後來又失去了辛苦經營的木筏,甚至一直支持他生活下去的老虎查理帕克也不告而別。大家其實都明白世間一切是無常,永恆只是四顛倒夢想之一;然而不執著,不代表無情。父子兄弟夫妻甚至寵物與主人,都是一場緣份。記得《五燈會元》裏的老太婆嘛?當她知道她供養的僧人只是在修枯木禪,便立即一把火把茅庵燒掉。所以「菩提」(覺悟),才要跟著「薩埵」(有情)。那麼,「有情」又如何面對無常呢?正如主角所言,關鍵在好好道別。擁有的時候,要惜緣;緣盡的時候,要放手,不要因為執著而做成不必要的煩惱,但仍應該好好道別。這也是一個善終服務機構努力的目標。

2012-12-16

IP Cam (網絡監控)

今天,不少朋友家裏有老人家、小孩子與菲傭,於是便到電腦中心購買幾支網絡監控攝錄機,所謂 IP Cam,好能在辦公室或旅行時能透過互聯網監視家裏的情況。然而,安裝這支 IP Cam 卻一點也不簡單,身邊不少從事 IT 的朋友也搞了幾天,遑論一般的家庭主婦。就我所知,市面上亦好像沒有上門安裝 IP Cam 的服務,就算有也肯定不止要花幾百元。所以,在解厄之神的驅使下,決定在這裏簡介一下做法,與背後的原理。

先假設你家裏已有一個有線或無線 (Wi-Fi) 的網絡,一個路由器 (Router;自己裝的或網絡商提供的),並有一台能透過這網絡上網的電腦和瀏覽器 (Browser)。

一支新買回來的 IP Cam,一般先要透過直接與路由器連線 (LAN Cable),才能進行設定,設定後才能用無線上網。整個過程有兩個關鍵:
  • 通訊埠轉送 (Port Forwarding)
  • 動態網域名稱系統設定 (Dynamic Domain Name System [DDNS] Setting)
以腦場最平的一支 IP Cam 做例子。連接並安裝軟件後,會見到以下畫面:


你首先見到的,支 Cam 的 IP 地址,即 192.168.xxx.xxx。接著,進入「網絡配置」。從下圖會見到這支 Cam 地址是 192.168.2.24,網關 (Gateway) 則是 192.168.2.1 (這是路由器的地址,一般是將 Cam 地址的最後一組數字轉成「1」,要記下)。現在你需要「隨意」輸入一個 Http 端口 (Port)。雖說隨意,但為免與其他設備發生衝突,最好選一個大一點的數目,譬如由 8000 到 9000 的一個數。這裏選了 8080。這個數一般不會被預先設定,或會被設定成 80。你一定要改,不能用預設。


接著就是「通訊埠轉送」。先在電腦的瀏覽器上輸入「網關」地址作網址。好像剛才的網關在 192.168.2.1,那便要在瀏覽器上輸入 http://192.168.2.1。一般來說,用戶名稱是「admin」,密碼可試「admin」或「0000」。網關其實在路用器裏,所以密碼視乎你用什麼品牌的路用器。也有用「root」的 (密碼試「root1」)。

進入了路用器管理版面後,要找出通訊埠轉送 (Port Forwarding) 的設定頁。以下是 Aztech 路由器的設定,藏在 Applications 之下。現在你要將 Cam 的地址 192.168.2.24 放在 IP Address 的欄位內,再將 Port Range 設定成剛才選擇的 Http 端口,即 8080 至 8080。


下圖是香港寬頻的路用器管理版面。在左邊的菜單裏,防火牆 (Firewall) 之下,便能找到通訊埠轉送 (Port Forwarding),設定的參數也是那幾個。


如果你家裏有多過一支 Cam,關鍵便是要選不同的 Http 端口給不同的 Cam。如果第一支是 8080,第二支便可以用 8081。在上圖路由器的設定裏,便要設定兩條通訊埠轉送的規則 (Rule),即一條 8080、一條 8081,分別指到兩支 Cam 各自的 IP 地址。一般出錯的地方就在這裏。此外,留意改了設定後,一般要等幾分鐘才生效,所以不要一失敗便又改,否則永遠都連不上。

完成了通訊埠轉送,便到 DDNS 設定。現在最平的 Cam 本身也有送 DDNS 戶口,而你也不用知道是什麼,只需要用瀏覽器輸入 Cam 的 IP 地址與端口 (用冒號分開),例如 http://192.168.2.24:8080,一般便會找到 DDNS 的連結。有時 Cam 身上也有標籤貼著。下圖裏那個 http://icam99999.ihome365.org:8080 網址,便是你支 Cam 在 互聯網上的位置。


留意那個端口 (Port),正是你設定的那個:


現在,你可以下載一個手機或平版電腦的程式,好像 Net Eye Camera,把剛才的 DDNS 地址與端口輸入,便應該看到你監視的畫面了。當然,你也可以用瀏覽器與上面那個 http://icam99999.ihome365.org:8080 網址來開啟畫面。

如果你的 Cam 沒有送 DDNS 戶口,那你可以登記一個。很多 DDNS 現在都要收費,我發現 http://www.no-ip.org 仍是一個免費的 DDNS,可以考慮 (在這裏登記)。

最後一步,便是在 Cam 裏輸入 Wi-Fi 的 SSID 與密碼,讓它在家裏任何一個角落都能把畫面傳送上網。這個設定與其他器材的做法一樣,在此不贅。當然,為了不讓全世界都看到你家的情況,密碼設定也是必須的。

一般的安裝步驟便到此為止。不過,由於 Cam 也好路由器也好,都有無數品牌,所以很多時會遇上以上沒有提到的版面或問題,那你便要瞭解多一點背後的原理。

首先,由你家裏的瀏覽器到像 Yahoo 這個網站,其實經過了很多重的關卡。你家裏自己有個區域網絡,一般稱 LAN,把無數的電腦與設備連在一起。為了識別,每台機器都有一個獨一無二的地址,由路由器派發。在下圖裏,桌面電腦獲派了 192.168.0.101,而手機則派了 192.168.0.104。於是你可以用像 AirDroid 的程式將照片從這兩個地址之間傳送交換。


但 Yahoo 明顯不在你家裏的 LAN 上,於是當桌面電腦要讀 Yahoo 的網頁時,它會從路由器的網關 (Gateway),即 192.168.0.1 走出公海。原來你的網絡供應商,即網上行、香港寬頻等等,自己有一個 WAN,並已為每一個單位派了一個 IP 地址,即上圖例子裏的 119.247.xxx.62。路由器的一個重要功能,便是把這個公海的地址,等同於你家裏 LAN 上的 192.168.0.1。在 WAN 上,有台電腦叫 DNS,即網絡電話簿。它記住了 www.yahoo.com.hk 這個網名 (Domain Name) 的 IP 地址,即 106.10.165.51。由於這個 IP 地址不在網絡供應商的 WAN 上,所以你的要求要再通過 WAN 的網關 119.247.xxx.1 走出世界,最後才去到 Yahoo 的網站。

順帶一提,Yahoo 的網站其實是一台電腦,內有一些網頁的檔案 (HTML),也有電郵以及一些其他的文件檔案與加密的檔案。不同類型的檔案要由不同的碼頭運出,當你用 http://www.yahoo.com.hk/xxx.html 提取檔案時,用的是 80 號碼頭;當你讀取電郵時,用的是 110 號碼頭;用 ftp://www.yahoo.com.hk/xxx.exe 下載檔案時,用的是 21 號碼頭;相反,當你發電郵出去時,那個「入口」用的碼頭是 25 號。加密網頁,即 https://www.yahoo.com.hk/xxx.html,則用 443 號。這些碼頭的號碼,就是先前提到的端口 (Port)。當然碼頭有很多個,但背後仍是一台機,一個 IP 地址,只不過同時在跑很幾個程式,各自「聆聽」著屬於自己的碼頭所收到的請求 (這些程式一般在背景運行,所以又叫「Daemon」)。

回到 IP Cam,情況剛好相反。你的 IP Cam 正扮演一個像 Yahoo 這裏的網站的角色。那我們首先要登記一個像 www.yahoo.com.hk 這樣的網名,並叫所有找這網站的來家裏那支 Cam 的 IP 地址。如果你記得,這個網上電話簿的功能叫 DNS。這時,你會遇上兩個問題。第一,網絡供應商給你的 IP 地址,即較早前提到的 119.247.xxx.62,是每次開機都不一樣的 (這個派地址的制式叫 Dynamic Host Configuration Protocol [DHCP])。你不會想每次開機都到 DNS 改一次地址吧?第二,這個地址只連到你家的路由器或網關,背後有很多不同的設備,各有自己的 LAN 地址 (即 192.168.0.xxx),別人又如何知道那一個是 IP Cam 呢?


要解決第一個問題,便要用 DDNS (如 no-ip.org 或 ihome365.org)。每次 IP Cam 一啟動,都會跑到 DDNS 裏登入,並告訴它自己的最新 IP 地址,即上圖的 119.247.xxx.62。

至於解決第二個問題的方法,便是利用「通訊埠轉送」(Port Forwarding),即指定一個端口 (如 8080) 作一支 Cam 的記號,然後告訴路由器,但凡來這個碼頭的,便是找這支 Cam 的。所以,當別人鍵入 xxx.no-ip.org:8080 時,DDNS 翻譯成 119.247.xxx.62:8080,再變成 LAN 上的 192.168.0.1:8080,又由於「通訊埠轉送」,翻成 192.168.0.110:8080。不信的話,可以試入以上四組網名,最終都應該來到 Cam 的畫面。至於輸入 xxx.no-ip.org:8081 的,便最後經過 192.168.0.1:8081 來到 192.168.0.112:8081。如果明白「通訊埠轉送」(Port Forwarding) 的用法,你還可以自己在家裏建立網站或網上商店呢!

我不是網管專家,為求簡短我亦有所省略,但應該足夠讓你瞭解 IP Cam 的設計,剩下的,只能祝你好運了。

2012-12-09

Time (時光守護者)

據說,在人類開始興建巴別塔的時候,有個人開始量度時間。這個人讓以後的千秋萬代明白了生命的有限,時間的寶貴,亦因而帶來了無窮無盡的痛苦。

從此,有些人總覺得時間不夠用,不斷想盡辦法在有限的時間內做無限的東西,甚至花時間去延長在世的時間。

從此,有些人總覺得時間用不掉,不斷想盡辦法去消耗光陰與麻醉自己,甚至選擇提前結束生命。

這些著眼在生命有多少時間的人,太忙太累,卻忘了去好好地生活。為了補贖這麼大的罪孽,量度時間的人等了幾千年,等的,是兩個需要拯救的人,也同時拯救不幸地擁有了永遠的自己。

這個故事,便是米奇.艾爾邦 (Mitch Albom) 的新作《時光守護者》(The Time Keeper)。艾爾邦的書,由《相約星期二》至今,我全部讀過。一如即往,這本也沒有讓我失望。

全書的主旨在最後一句,大意是:神之所以給予我們有限的日子,是要讓每一天都變得珍貴。

湊巧,在我讀這書之前,剛好為《進修天地》做了個訪問,說了些有關的東西,也一併放在這裏留個紀錄罷 (可點擊左圖放大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