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漢語區,「基督徒」一般是指「新教徒」
(Protestant),並不包括天主教與東正教徒,可見新教的影響力。
不過,我發現不少新教徒
(甚至包括傳道人) 對自己的教會其實並不特別認識。因此我斗膽在這裏介紹一下。若有錯漏,歡迎指正。
新教來自宗教改革
(Reformation),不少人都知道是
馬丁.路德 (Martin Luther) 發起的。一直以來,由
伯多祿/彼得 (Peter) 一代一代傳下來的天主教會,都擁有赦罪的權力,那是因為耶穌的一句說話:
「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將是已經被捆綁了的;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將是被釋放了的。」(Mt 16:19;既然談新教,就用和合本的翻譯)
不過,到了中世紀,有主教開始濫用這個權力,售賣
贖罪券 (Indulgence) 斂財,用來資助十字軍東征、聖彼得大教堂的興建等等項目。馬丁.路德對這種做法以及整個教會很不滿,在 1517 年痛陳了 95 條論綱,反對贖罪券的有效性,結果被當時由「神聖羅馬帝國」
(即今天的德國) 各公國諸侯組成的國會逐出教會,史稱「沃木斯會議」
(Diet of Worms, 1521)。不過,並不是所有諸侯都同意,其中六位諸侯以及十四個自由城市便為馬丁.路德提供庇護,並在第二次「斯拜爾會議」
(Diet of Speyer, 1529) 上一起簽署抗議書。自始,新教便被稱為「抗議者」
(Protestant)。
得到不少支持的馬丁.路德,在
德國建立了
路德會,並提出了著名的「
因信稱義」
(Justification by Faith),即:人並不能靠自己的努力
(補贖) 來得到罪的赦免與救恩,而只能透過對神的
信心 (Sola Fide) 以及神的
恩典 (Sola Gratia),才能稱義得救。所以路德會的思想又叫「信義宗」。這個是在各大宗教裏都特受歡迎的「
他力」概念,建基在
保祿/保羅 (Paul) 的神學之上: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Eph 2:8-9)
在這個前提下,教會是多餘的,教徒應該透過
基督 (Sola Christus) 直接與神建立關係,並不需要教會做中介人;應該直接從
聖經裏得到神的意旨
(Sola Scriptura),而不需要透過教會的教導。既然得救只與神有關,所有
榮耀都應該歸於神
(Soli Deo Gloria),不應該歸於任何人或人的組織,包括聖母及聖人、教宗、教會等等。上文旳「唯獨信心」與「唯獨恩典」有救恩,加上這裏的「唯獨基督」、「唯獨聖經」與「唯獨神配有榮耀」並稱為「
五個唯獨」
(Five Solae),是識別新教的標記。
在簽署抗議書的同一年,有位馬丁.路德的支持者叫
慈運理 (Ulrich Zwingli),專誠由
瑞士來到德國瑪爾堡
(Marburg) 和馬丁.路德搞宗教改革的聯盟,但卻因為慈運理不同意耶穌真實臨在於聖餐之中,而與馬丁.路德分道揚鑣。慈運理是激進派,主張政教合一與武裝革命。他對奧地利的天主教城邦實施食物禁運,引發第二次卡珀爾戰爭
(Second War of Kappel)。他親自領導蘇黎世的新教軍隊迎戰奧地利的天主教軍隊,結果在 1531 年的戰爭中死去,留下了瑞士的新教會。
在 1526 年時,慈運理的瑞士蘇黎世教會中,有位信徒叫
格列伯 (Conrad Grebel),他應另一位信徒
布老若克 (George Blaurock) 的要求重新為他浸洗。這是因為當時教徒都是在嬰兒時期受洗的,入教並不算是自己自主的選擇,所以布老若克認為有必要重新宣示自己的信仰。據說這就是
重浸派 (Anabaptist) 運動的起源
(這是其中一個版本,也是比較流行的說法)。重浸派不單止要信徒重新進行入教儀式,也要求信徒如早期基督徒一樣過共產的生活,並變得越來越激進,延續了慈運理的武裝革命。他們逐漸從慈運理的教會中脫離,並影響了之後不少新教教派。
就在慈運理去世後的 1533 年,在法國的法蘭西公學院裏出現了要求天主教會改革的演說,演說者為支持改革派的
考第爾 (Nicolas Cop) 校長,他有位學生,叫
約翰.加爾文 (John Calvin)。那天之後,他們兩人先後逃到了瑞士的新教會。約翰.加爾文接著發表了《基督教要義》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除了支持馬丁.路德的「因信稱義」,更進一步提出著名的「
救贖預定論」
(Predestination),即:全知全能的神早如創世時就揀選了誰會得救、誰會滅亡
(Rev 13:8);帶罪的凡人無論做什麼都改變不了這個結果: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Rev 20:15, 21:27)
「因信稱義」與「救贖預定論」雖然聽起來有點奇怪,好像把人的自由意志都抹殺了。但這卻是協調「全能又聖善的創造神」與「軟弱又邪惡的被造人」的邏輯結果,也就是所有神學家都要解決的「神義論」
(Theodicy) 問題。
聖奧斯定 (Saint Augustine of Hippo) 早於公元 400 年時便已提出了「救贖預定論」的概念,並經常引此經文為證:
「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麼?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Rom 9:21-23)
聖奧斯定提出恩典是「不可抗拒的」,以致他被稱為「恩寵博士」。聖奧斯定當時亦被東方教會批評為異端。承繼了聖奧斯定的精神,約翰.加爾文的「神恩獨作論」
(Monergism) 當時吸引了大批信徒到瑞士,形成了
歸正宗 (Continental Reformed Church)。雖然約翰.加爾文也吸收了不少馬丁.路德的神學理論,但卻因為
聖餐的問題,而不被馬丁.路德認可。
就在約翰.加爾文「著草」
(逃難) 的那年 (1533 年),英國國王
亨利八世 (King Henry VIII) 因為要休妻再娶,與教廷反目,於是自己成立了
聖公會 (Church of England 或稱 Anglican Church,後者涵蓋其他在英國有關連的教會),以自己為首領,把反對的人都殺掉,估計連同政敵,他共殺了七萬二千多人。由於這個純粹是家庭問題,不是神學問題,所以聖公會雖然吸收了一些路德與加爾文的理論,但是與天主教會的分別是很少的。
至此,新教早期的三大神學家以及四大門派,即
路德、
慈運理與
加爾文,以及
路德會、
歸正宗、
重浸派與
聖公會都出場了。剩下來的日子就是他們之間的分裂與合併。今天的新教教派,或多或少可以把源頭溯回這三家四派之間。而四大派的發展則分別對應在德國、瑞士、荷蘭以及英國。
先說瑞士歸正宗,約翰.加爾文有位從法國來追隨他的學生,叫
泰奧多爾.貝扎 (Theodore Beza),在加爾文之後繼續領導瑞士的教會。貝扎又有一位來自荷蘭的學生,叫
雅各布斯.阿民念 (Jacobus Arminius)。當阿民念回到荷蘭後,成了當地教會的牧師,並於 1603 年成為萊頓大學的教授。就在那時,他公開反對加爾文的「救贖預定論」。他認為人是有自由意志的,在「有限範圍中不受限」,可以拒絕恩典,這就是
阿民念主義 (Arminianism),也可以叫
合力論 (Synergism):
「你們這硬著頸項…的人哪,時常抗拒聖靈!」(Acts 7:51)
約翰.加爾文的另一位學生
約翰.諾克斯 (John Knox) 則去了
蘇格蘭推動宗教改革,於 1560 年建立了
長老會 (Presbyterian)。
至於英國
(當時指英格蘭、愛爾蘭和威爾斯),在亨利八世死後,他女兒伊麗莎白一世女皇成為了國教聖公會的最高領袖。當時除聖公會外有兩種新教徒,一種認為聖公會的宗教改革未夠徹底,仍然太像天主教,因此要繼續改革,他們叫
清教徒 (Puritans);另一種認為聖公會無論如何改革,它仍然是一個政教合一的組織,因此主張完全脫離,他們叫
英國分離主義者 (English Dissenters)。伊麗莎白一世雖然比父親寬容,但仍迫害所有反對國教的新教派,當然也不會放過清教徒成立的
公理會 (Congregational Church) 與分離主義者成立的
浸信會 (Baptist Church)。
公理會是
羅伯特.勃朗 (Robert Browne) 於 1592 年創立的,旨在讓教徒自治,民主地選舉執事、聘任牧師等等。這種說法當然會被「事頭婆」
(英女皇) 迫害。結果勃朗被處死,不少公理會教徒逃到荷蘭,更有些乘搭著名的五月花號移民到
美國,撒下了美國清教徒的種子。浸信會則是分離主義者
約翰.史密斯 (John Smyth) 於 1609 年成立的。他離開英國到荷蘭學習了重浸派的思想,在那裏成立了浸信會,再把這教會帶回英國。
順帶一提,聖公會、路德會等教會,由於和天主教較接近,因此採用了
主教制 (Episcopal Polity)。所以在英國,聖公會亦叫主教會
(Episcopal Church)。約翰.加爾文則是讓信徒選出牧師長老到一層一層的議會裏治理教會,即所謂
長老制 (Presbyterian Polity),所以在蘇格蘭的歸正宗才叫長老會。勃朗成立的,則是完全民主的
公理制 (Congregational Polity),所以叫公理會。浸信會則三種制度的分會都有,但主要是公理制。
於 1650 年時,正值英國內戰,出現了一位對英國國教不滿的年輕人
喬治.福克斯 (George Fox)。據說他因為直接聽到神的說話而渾身顫抖,他主張平等自由,堅決反戰,支持廢奴,反對祭師階級,認為耶穌會透過神啟親自來指引信徒。他的教會先被國教迫害,逃到美國後又被清教徒迫害,最終聚居在費城。他們有個名字,叫「
貴格會」
(Quakers),意即顫抖者。一個世紀以後,信徒
亨利.西默爾 (Henry Seymour) 創辦了三高者必食的「桂格麥片」
(Quaker Oatmeal)。
到了 1738 年,聖公會裏的
約翰.衛斯理 (John Wesley) 有感聖公會主要服務上流社會,對低下階層的民生問題不夠關心,亦缺乏針對他們進行的傳教工作,決心以基督的精神服務這些民眾,因此創立了
循道宗衛理會 (Methodist Wesleyans)。循道會並不同意加爾文的「救贖預定論」,認為服務與善功是有價值的,也就等於支持
阿民念主義。到了 1878 年,循道會的信徒
卜維廉 (William Booth) 決心向罪惡、貧窮與疾病宣戰,成立了人所共知的
救世軍 (Salvation Army)。約翰.衛斯理亦提出了
聖潔運動 (Holiness Movement),追求屬靈經驗,結果有人開始在聚會中說「方言」
(Gift of Tongues),演變成後來的
五旬節運動 (Pentecostal Movement) 與
靈恩派 (Charismatic Movement):
「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又有舌頭如火燄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Acts 2:1-4)
到了 1795 年,威爾斯人
愛德華.威廉斯 (Edward Williams) 受了循道宗的影響,矢志向海外傳教,於是與同鄉的浸信會牧師
約翰.萊蘭茲 (John Ryland) 合作,吸收了加爾文主義,以公理會的運作模式,成立了
倫敦傳道會 (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簡稱倫敦會),開始到南非與亞洲等地佈道。香港的英華書院就是倫敦會傳教士成立的。
在歐洲大陸那邊,重浸派衍生了
門諾派 (Mennonite),創辦人為
德國天主教神父
門諾.西蒙斯 (Menno Simons)。他於 1536 年脫離天主教會,加入瑞士的重浸派,但他反對重浸派激進的抗爭方式,提倡溫和地改革。
同樣提倡溫和改革的重浸支派還有
奧地利的
雅各布.胡特爾 (Jacob Hutter) 所創立的
胡特爾派 (Hutterites)。胡特爾在 1536 年被判火刑,他的信徒輾轉逃到
加拿大,在那裏繼續發展。
在 1693 年的時候,門諾派的其中一位領袖
雅各.阿曼 (Jacob Amman),反對教會對叛教的信徒採取寬容的態度,因此成立了保守的門諾派,即後來的
阿米什人 (Amish),今天主要活躍在美國東岸的賓夕法尼亞州。由於他們拒絕現代化,不用汽車與電力等設備,現在仍是騎馬車出入,因此很容易辨認。
馬丁.路德的路德會,也就是大家熟悉的
信義會。
信義會在 1670 年時,出現了新教裏的神秘主義流派,叫
虔敬主義 (Pietism),創辦人為
施本爾 (Philipp Jacob Spener)。施本爾把歸正宗理論引入信義會,重視個人修行、團契聚會與查經。虔敬主義影響了後來和拿破崙打仗的普魯士王
腓特烈.威廉三世 (Friedrich Wilhelm III)。腓特烈.威廉三世是歸正宗教徒,卻娶了位信義宗的皇后,結果無法一起參與聖餐。他於是下旨把兩個教派合一,成為普魯士聯合會
(Prussian Union of Churches),其基礎就是虔敬主義。英國約翰.衛斯理的聖潔運動,也是受了虔敬主義影響。可以說,世界宗教的共通語言,就是「不立文字、與神契合」的神秘主義。
到了 1799 年,信義會開始派傳教士到海外傳教,這個組織用德國萊茵河為名,中文萊茵的諧音就是
禮賢會 (Rhenish Missionary Society)。此外,在瑞典的信義會於 1884 年在美國成立了
播道會 (Evangelical Free Church),並把來自丹麥、挪威等北歐國家的美國信義會整合起來。香港的播道醫院就是播道會開辦的。
由於香港曾經是英國殖民地,從英國而來的聖公會、浸信會、循道衛理等教會都比較為人所熟悉。
宣道會 (Christian and Missionary Alliance) 則是由一位
加拿大的長老會牧師
宣信博士
(Albert Benjamin Simpson) 於 1887 年成立的,目的是向全球宣教。還記得長老會是加爾文主義的蘇格蘭支派?所以宣道會其實是加爾文主義在加拿大的延續,當中也受到了英國清教徒的影響。宣信博士後來成立了今天紐約的
乃役大學 (Nyack College)。此外,宣道會在上海培訓了一位叫
趙世光的牧師,他於 1943 年時在上海創立了
靈糧堂 (Bread of Life Christian Church)。
在香港成立了幾十間學校的
中華基督教會 (Council of the Church of Christ in China),則其實是
長老會、
倫敦會和
公理會於 1918 年合併而成的,因此他們的會堂也叫「合一堂」。追溯源頭,也算是約翰.加爾文的流派。
再加上於 1833 年預言末日的美國人
威廉.米勒 (William Miller) 所創立的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 (Seventh-Day Adventist Church)、於 1829 年從神秘金片上的「改良埃及文」翻譯出《摩爾門經》
(The Book of Mormon) 的美國人
約瑟.斯密二世 (Joseph Smith Jr.) 所創立的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 Day Saints;即大家所謂的「摩門教」) 等等,就組成了香港今天的新教面貌。
根據
2013 年大公報的統計, 香港不同教派的教徒人數依次為:
宗派 | 信徒 | 會堂 |
浸信會 | 45,000 | 83 |
信義宗 | 43,000 | 130 |
中華基督教會 | 25,500 | 32 |
聖公會 | 22,000 | 35 |
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 | 14,000 | 25 |
循道衛理 | 11,400 | 17 |
宣道會 | 11,000 | - |
五旬節聖潔會 | 4,000 | 17 |
基督復臨安息會 | 3,500 | - |
救世軍 | 1,700 |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