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在朋友網誌上讀到她以「同時讀兩本書」的絕技啃掉整套小說。朋友早已不是小女孩,而是身兼數職的行政人員。百忙中她竟然去讀共二千四百頁的愛情小說?
這種異象,只有在《哈利波特》時出現過。一向隨波逐流、讀書從不偏食的我,當然決定跟跟風,看看有什麼好看的。怎料,它當時是如此暢銷,竟要跑遍三間書局才能集齊一套英文原著。
由於要寫論文,小說被擱在一旁一陣子。到了過去兩個星期,終於以極速讀完。還記得當我在外地和同事晚餐時,讓他們見到我手上的是《Breaking Dawn》(破曉),他們訝異的神情:
「你竟然看《Twilight》(暮光之城)?」「那不是給青春少艾看的愛情小說嗎?」有位二十多歲的女同事更說:「我看到女主角懷孕便無法再看下去了。簡直是膚淺!」然後卻又忍不住問我:「結果她有沒有把孩子生下來?」
我很難解釋這種反差。好像只有十多歲和三十多歲的朋友才喜歡這套因電影而有名的《暮光之城》(Twilight) 系列。那些二十多歲的朋友好像很厭惡,更別說男士們對這套書的不屑。
我想,部分原因是這套書用的英語太通俗 (《達文西密碼》的英語水平也常給人批評),內容則是很普通地由愛上吸血鬼到變成三角戀再到荷里活式的世紀大戰。但我總是覺得,之所以很多人以輕蔑的眼光來看它,特別是那些看了一半不看的,是因為潛意識裏的妒忌。
書中男女都俊美得讓人妒忌,這個不在話下。男主角又英俊又博學又強壯又富有又深情,還有點憂鬱,總之女孩子們想要的他都有。然而,女主角有了他還不夠,竟然又有另一位守護型的男孩愛上她,並且糾纏不清。到了後來女主角更是公開地一腳踏兩船。這仍不是最令人妒忌的地方。最令人妒忌的地方是兩位男主角依然心甘命抵守在她旁邊,男主角看著情敵擁著自己的情人都不以為忤。到了這個地步,難怪那些芳心仍是無人問津的朋友們忿而擲卷!她們和那些十多歲,仍對愛情充滿憧憬的朋友不同:她們嚐過愛情的苦,難以相信這樣好的事會發生。至於三張幾的朋友們,對愛情沒有什麼期望,也許亦較看得開,所以能夠以平常心去投入和經歷一次不平常的神話式的愛情史詩。
平心而論,作者用的字彙的確有限,亦用了不少美式俚語。不過她想像力極之豐富,其故事娛樂性甚高。我很多次在乘車時一邊看一邊忍不住笑出聲來。舉例有一幕,描述能窺見別人思想的哥哥跟能預知未來的妹妹捉象棋,結果走沒兩步便捉完了。不能不歎服作者會想到這樣的細節。
作者亦很用心去避免或解釋所有有可能犯駁的地方,並適時製造出大小高潮。無可否認,有些章節是有點冗長。不過只要你看書看得快,出色的結局是不會讓你失望的。當然,能憑空寫出一套比《哈利波特》大結局更暢銷的小說,總有所恃的。
其實看小說,本身就是一種娛樂,又何必要求太高。難道要每天硬啃莎劇才算有品味?若你想在沉悶的生活中來點笑聲,何不來一個二千四百頁的盛宴?
1 則留言:
看小说可以自行想象,但是电影中的男主角实在只能说是一般帅,一点也不像是从5000人里面脱颖而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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