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3

Grimoires (魔法書)

我已完成翻譯前述的《創世之書》,但鑒於大部分內容參考了阿里耶.卡普蘭(Aryeh Kaplan)拉比的註解,可能要購買版權才能出版,所以我就把原稿先放著(有興趣拿去出版的朋友可私聊)。前文提過,《創世之書》同時是哲學、靈修與魔法書。正巧我也在讀一本有關魔法書的書。

那是我在研究教會驅魔傳統的時候發現的一本好書。如我經常說的,要研究一門學問,必先由歷史開始。那魔法有沒有歷史書的呢?原來也有不少。然而,我覺得不少魔法歷並不是很全面,也沒有認真辨別真偽。因此,我十分推介歐文.戴維斯(Owen Davies)《Grimoires: A History of Magic Books》。書中將由古至今不同的魔法書陳列出來,探究它們的源頭,與不同文化的交集,以及它們對後世產生的影響等等。

究竟什麼是魔法呢?我覺得可以從禁止魔法的法例中窺豹一斑。早在舊約時代便已有:「在你中間,不可容許人使自己的兒子或女兒經過火,也不可容許人占卜、算卦、行妖術或魔術;或念咒、問鬼、算命和求問死者」(申18:10-11)的記述,其實「求問死者」(Necromancy),亦即今天的通靈、問米、碟仙等等特別危險,因為答問題的一般不是先人,而是邪靈。魔鬼是謊言之父,能假裝成任何一個人。不少魔法書更像《浮士德》一樣,要求施法者與魔鬼立約,那就更愚蠢了。在世的榮華富貴,又怎抵得上永恆的福樂呢?戴維斯的書中有一段引述了十九世紀時賓夕法尼亞州議會的「抵制算命法」(Act for the Suppression of Fortune Telling)

Any person who shall pretend, for gain or lucre, to predict future events, by cards, tokens, the inspection of the head or hands of any person, or by any one's age, or by consulting the movement of the heavenly bodies; or who shall, for gain or lucre, pretend to effect any purpose by spells, charms, necromancy or incantation.
Who shall pretend, for lucre of gain, to enable any one to get or to recover stolen property, or to tell where lost articles or animals are, or to stop bad luck, or to give good luck, or to put bad luck on any person or animals, or to stop or injure the business of any person, or to injure the health of any person, or to shorten the life of any person, or to give success in business, enterprise, speculation, lottery, lottery numbers or games of chance, or win the affections of any person whatever for marriage or seduction, or to make one person marry another, or to induce any person to alter or make a will in favor or against any one, or to tell the place where treasure, property, money or valuables are hid, or to tell the places where to dig or to search for gold, metals, hidden treasure.
這段冗長的法例我就不逐字翻譯了,但可總結成人的三大欲望。一、預知未來,無論是用塔羅牌、占星術、手相面相、甚或通靈等等方法。二、貪財好色,包括尋找失物、醫治牲口、在賭博投資時遇上好運、或是贏得美人歡心等等。早期的巫師召喚死人主要就是為了尋寶,也有不少是想隱身,好能淫人妻女,就像龍樹年輕時一樣。三、詛咒敵人,讓自己怨恨的人生病死亡,或讓他的牲口死亡等等,即中國歷史經常出現的魘勝術或東南亞仍然流行的降頭。這三大欲其實就是貪、嗔、痴三毒。有趣的是,今天大多數暢銷的魔法書都是假的。那些書才是真的?還是去讀一讀戴維斯的書吧。

話說回來,《創世之書》的魔法部分裏並沒有這些東西。修練《創世之書》的人主要是想攀登到天上樂園去見神一面,即得到修道人所謂的神秘經驗,以及把自己成為神的德能進駐世界的渠道,譬如把創世的能力用來激活泥偶,成為機械人或牛犢等等。書中並無點石成金或長生不老的點子,為了現世的好處而出現的力量,就不會是來自神。

最後,在讀這些嚴肅的書之外,於五一勞動節這種較為清閒的日子,很感謝朋友Dicky借了本《狂飆》給我過過癮。這書讓我想起十數年前國內的禁書《天怒》。《狂飆》沒有被禁也是國家的一種進步。據說電視播的劇集裏也有刪剪,但比起被禁好多了。《天怒》出版於朱鎔基打貪之後十年,《狂飆》又出於《天怒》之後十年,可見貪是人性,金權交易自古便已存在。要如何杜絕這些危害公義的罪犯,真是個大課題。

7 則留言:

匿名 說...

Paul sir,好奇一問,基督教聖經中,東方三博(明顯是異教徒)是靠占星(明顯是"異術")找出救世主,文中不見一字有對三博或占星之術作負面形容。這前後矛盾(對比申命記對占星的態度)該如何共融?

paulsin 說...

夜觀天象,並不是邪術,自古有之。從神學角度來看,神既不能被直接感知,我們便只能靠受造世界(包括天象)去接收祂的訊息。申命紀那句律例並沒有說不能夜觀天象,只是不應向邪靈或亡魂尋求協助,也不應想辦法預知未來。耶穌那顆星並不是預示未來,而是一個指向現在的訊息。

匿名 說...

我第一次聽到這樣的答案,我很喜歡你的看法,我曾詢問但他人或避或不答。

有趣的是,星象與人間的闗係,除有共時性外,除能"顯示"當下的現象外,千古以來的看法是,星象也包含對人間的預示性功能。

不知神學中,因何理據,非只限於結果,而是由本質上,反對人間探知未來之領域?
人去預知天氣氣候,算計天災地震,窺探繁星軌跡,並無爭議,因何未來之軌跡不得踏足?

paulsin 說...

我個人認為那不是因為不可能或牽涉到邪靈,而是因為浪費生命。未來並不是不可改變的,否則我們便沒有自由意志。如果可以用一個月的時間去溫習考試,或用一個月去算出考試結果,那個更善用生命?同樣,花時間維繫關係比算姻緣好,花時間鍛鍊身體比算壽元好,我想神也是這個意思吧?:)

匿名 說...

明白你的立場與看法 🙏

匿名 說...

想起了一有趣的題目。希望博主日後有機會探討。據知道家鬥法時,鬥法者有時會諗護甲咒,亦要觀想真的穿上了護甲,才會進行危險的鬥法,而此甲確能防衛對手的法攻,這例子只是用意念創造工具,創造另一有心識之物,則完全是另一層次之事。傳說中,猶太教有泥像,藏密有幻人,日本有式(古字式好似等同識字,令人想起了唯識宗)神,道教好似有種柳葉童,南美也聽過有類似的術,這些都是以意念創造有獨立意行思想的"個體"(猶太教有泥像好像是沒思想的)。如人真能用意念創造"式神",那人,會否是他者的意念創造物?像印度教指,人與世間萬物,是梵天的一夢而已。意念運用與創造,是一有趣的題目,望日後能見博主之文 ^^

paulsin 說...

屬靈的攻擊便需要用屬靈的防衛。至於精神與物質的轉換與結合,所謂心物一如,我相信只有神做到得,而人則是最重要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