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4

Metaphysics (形而上學)

「形而上學」(Metaphysics),字面是指在「物理」(Physics) 或泛指科學以外的知識。我們的所謂知識,分成兩類。第一類,是「自然科學」(Natural Science),有關物質 (Matter) 與變化 (Motion)。第二類,是數學 (Mathematics)

有關物質的知識,主要是命名、分類與屬性。紅色的這顆,名叫蘋果;橙色的那顆,名叫橘子。蘋果與橘子,均屬於水果。但凡水果,都有汁,是水果的屬性;紅色則是蘋果的屬性。把個別的蘋果,概念化成泛指全世界所有蘋果的「蘋果」這個概念,叫「抽象」,亦即把蘋果與蘋果之間並通的形象或屬性抽出來。再高一級的抽象,就是把蘋果與橘子的共同屬性抽出來,成為「水果」這個概念,而「水果」的屬性,將能被套用到全世界所有個別的水果上。這樣不停地抽象下去,最高級的抽象概念,就是「存在」。「存在」要能被套用到所有物質上,就不能有任何屬性,因為屬性是把一個物質從另一個物質裏區分開來的方法,如顏色是把紅蘋果與青蘋果這兩個概念區分的方法。對「存在」的研究,叫「本體論」(Ontology)

有關變化的知識,主要是由「因果」構成的。在物理上,質量是因,重力便是果。在化學上,鈉和氯是因,鹽便是果。在生物上,細菌是因,病便是果。由鈉和氯到鹽,是一種變化;由健康到生病,也是一種變化。這種研究,叫「自然哲學」(Natural Philosophy)。小孩子會不斷問「為什麼」,這是人類天性裏對「因」的追求。變化,離不開物質。所以兩者合稱「自然科學」。

如果我們把世間的變化抽象出來,遠離物質的話,那就變成「數學」。一個蘋果加兩個蘋果,變成三個蘋果;一個橘子加兩個橘子,變成三個橘子。反正一加二,就是三,不管指的是什麼物質。這個能與物質分離地研究的 (拉丁:separatio),純粹是「變化」,也包括邏輯推理等,就屬於「數學」。

與「物質」與「變化」都分離的學問,例如「非物質」的上帝與天使等,亙古不變,傳統上屬於「神學」(Theology)。「數學」因此被認為是介乎「自然哲學」與「神學」中間的學問,也是橋樑,特別是有關邏輯推理等應用,在我們無法直接接觸和經驗到神的限制下,是我們唯一能用來間接瞭解神的工具。

現在,問題是,究竟什麼知識屬於「形而上學」(Metaphysics) 呢?

首先,對「存在」的研究,即本體論,本身的對象雖然是沒有實體的抽象概念,但這些概念或所謂「共性」(Universal;即佛家的「相」),仍是從物質推斷出來的。這個「存在本身」(拉丁:ipsum esse) 的另一個名字,就是「神」。那豈不是在說所有存在的東西,包括你我,都是神?不是的。神是一切存在背後的原因,祂每分每秒都在提供「存在」這屬性,讓一切繼續存在,因此祂不可能是存在的世界的一部份。行星是因為太陽的引力而公轉的,太陽不可能也被自己的引力推著轉。太陽消失,行星便飛散隕歿;「存在」消失,世間一切便會消失。如前述,「存在」不可能有屬性。沒有屬性的「存在」是全世間最單純的,不可能由物質合成出來,否則便會有物質的屬性。不可能被合成的「存在」也就不能被分割,因此不能散居於不同的存在體裏,也所以「存在」本身必然是唯一的。「存在」是一個動詞,不是名詞,是一個現在進行式。「存在」,就是「神」。

至於對變化或因果的研究,主要是尋找眾因之因的「第一因」。掌握一個現象的因,就是掌握這個現象的知識。掌握一個「共性」的因,就掌握了更多知識,因為結論不單能套用在一顆蘋果上,而是全世界所有蘋果,甚至所有水果上。越是高級別的「共性」,越推得前的「因」,便越遠離世間物質,越是「非物質」。因此,掌握所有物質共性的終極「共性」,即「存在」,以及產生所有因果變化的「第一因」,就是掌握了所有「非物質」與最終極的知識,即所謂「智慧」,也就是「神」。「神」同時作為「存在」與「第一因」,代表祂並不是世界的設計者,在大爆炸的一刻把自然定律設定好便從此徹手不管。「神」是讓世間一切存在繼續存在的因,祂提供了「存在」這個屬性與原因。

因此,「形而上學」就是研究終極物質或「存在」的「本體論」,也是研究終極變化或「第一因」的「自然哲學」,亦是研究終極遠離物質或「非物質」的「神學」。這就是《神學大全》(Summa Theologiae) 的作者聖多瑪斯‧阿奎那 (St. Thomas Aquinas) 以亞里斯多德 (Aristotle) 為基礎推論出來的結果。

如果我說這個世界有神,信者得救,而你就信了,這是迷信。能夠傳承千年的信仰,都是智信,也就是能把理性 (Reason) 與信心 (Faith) 結合的信仰。既然神賜予我們理性,而且眾生之中只有人類獨有,那便是一條通往神的路。這條路,叫「自然神學」(Natural Theology)。不過,信仰裏也有無法透過理性掌握的所有的真理,例如三位一體、道成肉身等等,則需要啟示 (Revelation),也就是《聖經》存在的原因。

研究形而上學或神學的目的,也就是「認識神」、「尋找智慧」或「觀照存在」,端視乎你喜歡那一個啟示的說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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