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因為想支持「好戲量」的意念,而一直有買票看他們的製作。還記得在《吉蒂與死人頭》的討論環節上,我問台上的楊秉基,為什麼整套劇都沒有配樂?他說他是故意的,是一種藝術。這某程度上突顯了楊先生比較自負固執與特立獨行的性格,而不太顧及大眾口味。可能亦因此,「好戲量」比較多新聞:《吉蒂與死人頭》惹上了侵權的官司、又和牛池灣文娛康樂中心結怨;最近又因在旺角阻街而觸發網上罵戰,私底下曾暗示大財團的《Beyond 再。見理想》是抄他們的《駒歌》。在我看來,這些「出位」的做作都實在犯不著,因為觀眾關心的,只是戲劇本身的質素。觀眾買票,是買兩小時的娛樂,所以娛樂性是不能忽略的。你不能說因為有理念或經費少,而忽略娛樂性。黃子華無配樂、無服裝、無經費,但成功,原因很簡單:因為有充滿娛樂性的內容。
我看了「好戲量」最近的《駒歌》,亦因為有公司票的關係,看了《Beyond 再。見理想》(更因為坐在杜汶澤夫婦與吳浩康前面,第一次覺得自己真的在娛樂圈)。《再》的製作經費自然比《駒歌》多、舞台燈光俱佳、服裝華麗,台上亦多偶像派歌手,但他真正成功的,是一個用心的劇本與認真的編導。《再》的劇本,不單很自然地帶出了每首 Beyond 的名曲,不會突兀,且別出心裁地略去一些早被唱膩的或不適合故事發展的歌,好像《真的愛你》和《光輝歲月》等,而改成用主角的故事去交代。相反,《駒歌》不惜打斷故事的流暢性,而固執地唱盡每一首名曲,結果令劇場多次出現沉悶與冗長的感覺。試想,一個年青人的愛情故事,好地地點會出現《光輝歲月》中的「膚色界限」?《駒歌》勉強叫主角去做戰地記者,但又缺乏對其工作的描寫,結果流於空泛;大大不如《再》劇裏避重就輕的處理。
所以說,在擁有很多有心人的支持下,「好戲量」都失敗的話,請不要說是別人針對或遭大財團擠兌,亦不會是香港消費者無品味,而是劇本差。且看《家好月圓》的成功,固然與演員演技有關,但正如米雪所講,她復出前一直在等的,也是觀眾一直在等的,就是一個好劇本。港產片,就失敗在劇本。港產片的海報,總是明星行頭;回看香港各大話劇團,你會發覺海報上排最前的,一定是編劇。一直讓我最佩服的,亦是唐滌生、杜國威、至游乃海先生等才華洋溢的編劇。
講到編劇與配樂,讓我想起當年演戲家族一套令我印象深刻的本地歌劇,名為《遇上 1941 的女孩》,當得起宣傳裏那句「觀眾評論」:「從今天起,我相信香港有屬於自己的音樂劇!」(可在樂多日誌重聽林小寶那感人的《天國之邊》裏的歌聲)。音樂劇一般都是兩、三首樂曲由頭播到尾,只是配上不同的歌詞來說故事,《遇》也和其他百老匯著名音樂劇好像《歌星魅影》或《悲慘世界》一樣,是由鍾志榮先生的兩、三首旋律貫穿全劇;然而有趣的是,轉頭入影院,看杜 Sir (杜琪峰導演) 的幾套大作時,又聽到那幾首旋律!最近有幸和當年杜 Sir 的拍檔聊起,才知當年資金短缺,結果只好用鍾志榮的舊作頂上!無論如何,當年對藝術有執著但無錢的杜 Sir,依然拍出很多又叫好又叫座的作品;到了今天有財團的支持,杜 Sir 亦無有因而做出太多妥協。為了不修改他的作品,財團甚至放棄大陸市場 (因為在大陸有嚴格的電檢,《無間道》裏被迫改成「邪不勝正」的結局便是一例)。
總之,資金多少不直接影響作品好壞,有財團撐腰亦不等於要妥協,最重要還是好的故事劇本、好的製作質量。
2008-10-04
Entertainment (娛樂雜談)
掛名加入了娛樂圈一陣子,真正見識不少。好多人以為能列席高層會議,一定可以遇見很多名星名人。事實上,名星只有兩種:大牌到老板都唔得閒見的,與細粒到老板根本唔識的。所以高層只接觸經理人。加上我出名孤陋寡聞,曾經面對面遇上名導演都不知叫啥,見到時裝界鉅子又當「茄厘啡」,認真「唔襟撈」。
旁人以為做娛樂大亨會發達,實情做娛樂事業的多為「名」,不太為「利」。好多時都是貼錢做宣傳。真正賺大錢的是少數當紅藝人與名導,動輒佔去製作費的大半,結果背後還要有大量的廣告贊助才不至蝕大本。
由於目的是「名」,故排場最講究。公司會議室都放滿古董,對著無敵大海景;合約都在酸枝大圓桌上簽訂;公司更有能容納三十多人的私人影院、紅酒室、雪茄房等等,再有「御廚」每日為高層準備午飯,十分講究。
很多朋友好奇,為何小弟能進入娛樂圈「高層」。事實上,如果你瞭解娛樂集團的架構,讀讀年報,便會發現大部分高層都不是圈中人,而是有投資銀行背景的所謂「數佬」。高層的工作是「傾生意」,而不是製作電影和音樂。高層裏亦有很多有奇才異能的,如專責為老板抄股票的或處理祖傳遺產的,甚有春秋孟嘗之風,真是大開眼界。然而,沒有會「傾生意」、「搞宣傳」的高層,便沒有搞藝術的空間。
好多「藝術家」,強調自己不會隨波逐流,與商界妥協。Beyond 便曾經因為由另類路線走向大眾化,以至幾位創隊團員離開。事實證明家駒的策略是對的。若 Beyond 堅持要做 Post-Punk 的音樂,便永遠是一支無人問津的地下樂隊,沒法建立與大眾溝通的平台,最後便無法宣揚其他關於戰爭、膚色、農民等訊息出去了。
旁人以為做娛樂大亨會發達,實情做娛樂事業的多為「名」,不太為「利」。好多時都是貼錢做宣傳。真正賺大錢的是少數當紅藝人與名導,動輒佔去製作費的大半,結果背後還要有大量的廣告贊助才不至蝕大本。
由於目的是「名」,故排場最講究。公司會議室都放滿古董,對著無敵大海景;合約都在酸枝大圓桌上簽訂;公司更有能容納三十多人的私人影院、紅酒室、雪茄房等等,再有「御廚」每日為高層準備午飯,十分講究。
很多朋友好奇,為何小弟能進入娛樂圈「高層」。事實上,如果你瞭解娛樂集團的架構,讀讀年報,便會發現大部分高層都不是圈中人,而是有投資銀行背景的所謂「數佬」。高層的工作是「傾生意」,而不是製作電影和音樂。高層裏亦有很多有奇才異能的,如專責為老板抄股票的或處理祖傳遺產的,甚有春秋孟嘗之風,真是大開眼界。然而,沒有會「傾生意」、「搞宣傳」的高層,便沒有搞藝術的空間。
好多「藝術家」,強調自己不會隨波逐流,與商界妥協。Beyond 便曾經因為由另類路線走向大眾化,以至幾位創隊團員離開。事實證明家駒的策略是對的。若 Beyond 堅持要做 Post-Punk 的音樂,便永遠是一支無人問津的地下樂隊,沒法建立與大眾溝通的平台,最後便無法宣揚其他關於戰爭、膚色、農民等訊息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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